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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41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为期 10 天的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期间未收到任
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
107,4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59,105,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
转增 53,732,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61,196,000 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5.33 万股调整为 187.995 万股。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17.58 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
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董事会就本次调整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有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
事项均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程序及公司
董事会确定的上述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