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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2021-05-20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和授予价格。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
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
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核查,认为:公
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7.58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