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大正: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48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萍女士、柯贤阳先生、何小梅女士、况川先生、
以及特定股东陆荣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减持数量不超过 708,000 股,即不超过
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6588%。其中,王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 200,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861%;柯贤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861%;何小
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 0.1861%;况川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0,000 股,即不
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837%;陆荣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
过 18,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67%。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规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故王萍女士、柯贤阳先生、何小梅女士、况川先生、
陆荣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持股数量及拟减持数量须作相应调整,除此之
外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
                        减持计划披露时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转增前             转增后          转增前       转增后

 王   萍    集中竞价      1,098,000           1,647,000       200,000       300,000

 柯贤阳     集中竞价      1,050,000           1,575,000       200,000       300,000

 何小梅     集中竞价        825,000           1,237,500       200,000       300,000

 况   川    集中竞价        375,000             562,500        90,000       135,000

 陆荣强     集中竞价         75,000             112,500        18,000        27,000

  合计         -          3,423,000           5,134,500       708,000      1,062,000




      二、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司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2021 年 3 月 10 日-
 王   萍    集中竞价                               48.20        231,200       0.1420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 年 3 月 10 日-
 柯贤阳     集中竞价                               48.65         54,150       0.0333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 年 3 月 10 日-
 何小梅     集中竞价                               48.41        115,500       0.0710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 年 3 月 10 日-
 况   川    集中竞价                               48.22         30,000       0.0184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 年 3 月 10 日-
 陆荣强     集中竞价                                 -             -            -
                         2021 年 6 月 8 日

  合计         -                -                    -          430,850       0.2647

注:上述数据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和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王    萍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7,000        1.01       1,415,800     0.8698

  柯贤阳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5,000        0.97       1,520,850     0.9343

  何小梅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500        0.76       1,122,000     0.6893

  况    川    无限售条件股份       562,500        0.35        532,500      0.3271

  陆荣强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500        0.07        112,500      0.0691

   合计                          5,134,500        3.15       4,703,650     2.8897

注:上述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