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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1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1,901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9 人

2020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2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7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
2020 年 上 市 公 司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
(含 A、B 股)审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
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公司审计报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陈应爵      2003 年       2012 年    2021 年           [注 1]

                      陈应爵      2003 年       2012 年    2021 年           [注 1]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小燕      2007 年       2013 年    2020 年           [注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焱鑫      2004 年       2004 年    2021 年           [注 3]
   [注 1]近三年,签署川仪股份、万里股份、博腾股份、重庆路桥、正川股份年度审计报告

   [注 2]近三年,签署重庆啤酒、涪陵榨菜年度审计报告

   [注 3]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同花顺股份、航民股份、五洋停车、国盛智科、兆丰股份、传化

智联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2021 年度天健很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工作,
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
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
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