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1-02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调整的议 案》,涉及变更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于考核办法的规定,具体可参见公司2022年3月29 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调整的公告》(2022-01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 (周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4月18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茂顺先生。 6.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号)。 7.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162,718,5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人共计76人,代表公司股份110,494,64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7.90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 94,846,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 人,代表公司股份15,648,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 21,082,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5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2人,代表股份5,43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98%。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5,648,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16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23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23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23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232,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8%;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罗渝陵变更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060,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48,2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7%;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罗渝陵回避表决。 2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494,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如有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 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刘汝嘉律师、吕佳苓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4月19日刊登的《关于新 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