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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46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 年 6 月 2 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考核结果,公
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317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时,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的 1,358,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届时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
计公司总股本将由 229,111,400 股变更为 229,091,083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
应由 229,111,400 元变更为 229,091,083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78 号 1-1#
2.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9:00-17:00
3.联系人:翁家林
4.联系电话:023-63809676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