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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2-04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名(监
事许翔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
案》
       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按照公司拟定的方
案授予该 1 名激励对象 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对 1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603,383 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
案》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
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期
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未达“优秀”,无法全部解锁,公司拟对此部分已获授但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317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12.20 元/股。本次回购
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减少经营范围:房
地产经纪。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实施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 计 划 的 授 予 实 施 情 况 , 拟 变 更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27,753,400 元 变 更 为
229,091,083 元。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
展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