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购陈昆、董灿辉、李波、鲁学明、葛彬、罗成勇、郭云松、杨延庆、肖体良、汪 忠雄、金克斌、董天禹、候建林等 13 名自然人所持的云南沧恒投资有限公司 8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宣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宣女士、李茂 顺先生、陈建华先生及廖才勇先生。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特此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