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1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61.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513.4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335.18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4,848.58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1,774.91 万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93.63 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0,479.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6.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收 实际收 是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益额 益率 赎回 民生可转让 保本固定收 1,000 2021/12/20 2022/3/19 7.25 2.9% 是 大额存单 益型 民生可转让 保本固定收 1,000 2022/3/19 2022/6/20 7.25 2.9% 是 大额存单 益型 合计 14.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1527955 40,792,325.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078801400002439 34,687,071.7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32860155 28,193,417.9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37417921 101,126,714.85 合计 204,799,529.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848.5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 1 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中的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系公司物业管理智 能化系统建设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 建设项目旨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所需的人才,提高人力资源工作效率,提 升公司整体实力,系费用化投入,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 项目募集资金 10,364 万元对其增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 意以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五)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置 换截至 2019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 3,601.98 万元(含税),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68.87 万元(不含税)。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 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 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 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 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变更原募投项目“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 设”募集资金用途,从中调出募集资金 9,700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号)。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 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并新增其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实施项目 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划拨 5,000 万元对深圳慧链 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以深圳慧 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6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35.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7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848.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32%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9,271.04 9,271.04 1,661.90 4,637.09 50.02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否 5,940.00 5,940.00 995.01 4,801.07 80.8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424.35 是 否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否 3,643.29 3,643.29 383.61 2,353.32 64.59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 否 10,364.00 10,364.00 260.53 260.53 2.5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46.32 否 否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 是 11,248.97 1,548.97 34.13 96.57 6.2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注 1] 否 否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 — — — 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 否 9,700.00 9,700.00 100.00 — 1,526.09 是 否 限公司 100%股权 合计 43,467.30 43,467.30 3,335.18 24,848.58 — — — — — 1.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要集中在系统开发方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2021 年 2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其为 “企业信息化建设 项目 ”部分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依托项目实施地点的产业、人才等优势, 项目推进有所加快,在 2022 年实现慧链云业务数字化平台的研发及上线运行,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管理项目全部上线 慧链云系统,在企业降本增效、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为业务赋能;同时,2021 年全面启动了管理数字化三统一工作, 通过建设全公司统一的流程中心,升级打造全新的统一协同办公平台、统一员工移动办公终端等打通底层数据,有效提 升了管理数字化水平,助力公司全国化发展协同管理。围绕公司五五战略规划中的数字化战略目标,结合项目当前实际 推进情况,公司拟继续推进本项目实施,将本项目预计可使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物业业务拓展项目 根据公司上市后新五五战略规划,公司积极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对市场拓展的不利影响,快速推进全国化市场拓展的 战略布局,支持、鼓励各业务单元多措并举地拓展市场,不断在航空、学校、公共等重点业态上取得突破,有力支撑了 公司经营规模持续稳步扩张。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实施进度 80.83%,目前已进入全国 28 个省(直辖市)116 座城 市,覆盖成渝、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基本实现全国化业务布局。结合公司新五五战略规划和本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投项目实施情况,将继续推进本项目实施,将本项目预计可使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 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建设项目 基于未来发展需求和新的组织目标,公司通过实施 “人才选育、人才激励与约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R) ”三 个方面的投资建设,以支撑公司业务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实施进度 64.59%,公司持续加强关 键人才引进,组建完成十余个重点中心城市公司团队,完善人才梯队培训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师资与课程体系建 设,完成公司培训课程规划,制定并实施多层次的中长期人才激励体系。期间受到外部不利因素持续影响,新项目人员 进场和培训组织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需求和本募投项 目实施情况,将继续推进本项目实施,将本项目预计可使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4. 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 随着政府服务社会化进程加快,政府在环卫市场化改革中,开始将部分市政业务委托专业公司运营,因此公司在募 投项目中进行了相应规划。但由于公司前期没有大量涉足市政环卫领域,规模化的市政环卫服务项目又需要大量资金及 专业设备的投入,因此公司需要在前期做好充分的人力物力准备,不盲目冒进。同时,随着城市一体化运营的推进,政 府将众多市政环卫业务纳入城市一体化运营的服务范畴,该模式下,市政环卫将作为城市运营基础服务模块之一。集团 积极探索跟进城市一体化运营服务,内部建设打造市政环卫服务能力,基于对市场分析摸底情况,2022 年 10 月公司完 成对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变更其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其增资,以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实施,进入市政环卫业务,支撑集团城市一体化运营服务的发展。 5.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 2020 年 10 月,公司变更了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保留了停车场改造及 投资的第一项 “在管停车场改造升级 ”,主要针对公司现有在管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正在投入实施中,但因改造 升级过程中涉及与产权方/所有方方案的沟通及拟定,因此前期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和发力城市 运营服务业务,在城市综合一体化运营业务中,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运营作为城市公共资源的组成部分,将在公司作为 主要实施单位的城市运营管理业务中择机统筹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增为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1 年 3 月 16 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新 大正公司和深圳慧链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重庆和深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在地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以“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 10,364.00 万元对其 增资。公司市政环卫业务拓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和翔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所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870.8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22 年 3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于公司 2022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12 个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000 万元,累计收回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2,000 万元(其中,赎回 2021 年度购买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000 万元),取得收益 14.5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479.9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该项目前期主要系零星系统的改造,未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对应的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实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3)=(2)/(1) 收购四川民兴 停车场改造及 物业管理有限 9,700.00 - 9,700.00 100.00 - 1,526.09 是 否 投资建设项目 公司 100%股权 合 计 - 9,700.00 - 9,700.00 100.00 - 1,526.09 - -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结合现阶段发展需求,秉持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以及为 了增强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原募投项目 “停车场改造及投资建设 ”募集资金用途,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中调出募集资金 9,700 万元,用于收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 购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同日进行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