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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3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及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议案,与工会委员会选举出的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
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工会委员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相同。具
体名单如下:

    (一)董事长:李茂顺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李茂顺先生、刘文波先生、刘星先生、王荣先生、张璐
女士(独立董事)、梁舒楠先生(独立董事)、蒋弘先生(独立董事)、熊淑英
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李茂顺先生(主任委员)、刘文波先生、刘星先生、王
荣先生、梁舒楠先生。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蒋弘先生(主任委员)、张璐女士、熊淑英女士。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张璐女士(主任委员)、蒋弘先生、刘文波先生。

    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工会委员会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
表监事 1 名,任期 3 年。具体名单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彭波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彭波先生、许翔先生、杭建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
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人事聘任情况

    1、经董事长李茂顺先生提名:

    聘任刘文波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

    聘任杨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翁家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首席执行官(总裁)刘文波提名:

    聘任田维正先生为公司首席市场官、高文田先生为首席运营官、杨谭先生为
首席财务官、于亭先生为首席数字官;
    3、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

    聘任熊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内控中心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翁家林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
式具体如下:

    姓名:翁家林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78 号 1-1#

    电话:023-63809676

    传真:023-63601010

    电子邮箱:wengjl@dzwy.com

       四、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洋女士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乐先生
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廖
才勇先生不再担任董事及高管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中:廖
才勇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80,000 股,通过重庆大正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2,835,000 股;张洋女士、张
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 2023 年经营需要,公司对组织架构及集团管理团队成
员分工进行调整,原第二届董事会吴云女士、王萍女士、陈传宇先生、柯贤阳先
生、何小梅女士、徐杏东先生、王江江先生、古希印先生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不
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审计内控中心总经理罗东
秋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中:吴云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73,000
股;王萍女士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2,800 股,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2,835,000 股;陈传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000 股;柯贤阳先生现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837,700 股,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2,268,000 股;何小梅女士现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212,500 股,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2,268,000 股;罗东秋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115,500 股;徐杏东先生、王江江先生、古希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换届离任后仍将继续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关于董监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
    任职期间,上述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健康运作及
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主任委员选举、公司人事聘任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熊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内控中心

总经理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次监事会主席选举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

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人员简历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人员简历




首席执行官(总裁)刘文波先生
    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1998 年至 2008 年,先
后担任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广州分公
司总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2013 年至 2019 年,担任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中:2015 年至
2019 年,兼任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底更名“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大正党委副书记、董
事、首席执行官(总裁)。




财务负责人兼首席财务官杨谭先生
    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兼首席财务官。2007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
营销主管、营业部副经理、分公司机构业务负责人;2015 年至 2021 年 6 月,历
任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董事局办公室主任、 副总裁;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新大正副总裁;自 2022 年 3 月 25 日起兼任新大正
财务负责人;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大正财务负责人兼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翁家林女士
    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2008 年至 2011 年,担任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至 2012 年,担任四川鑫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至 2017 年,先
后担任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
进入新大正,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先后担任新大正总经理助理、助理总
裁;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大正董事会秘书。
首席市场官田维正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首席市场
官。1999 年至 2002 年,先后担任珠海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客户主管;
2003 年至 2004 年,担任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主任;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担
任内江市思源职业学校副校长;2010 年至 2014 年,担任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至 2016 年,担任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
司重庆分公司区域副总监、合资物业公司总经理;2017 年至 2023 年 4 月,担任
新大正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总监、新大正总经理助理、助理总裁;2023 年 4 月
至今,担任新大正首席市场官。


首席运营官高文田先生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政工师、物业管理
师。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1989 年至 1997 年,先后担任沈阳飞机研究所技术员、
团委书记、民品开发室副主任;1997 年至 2006 年,先后担任中航生活服务公司
经理部经理、总助、副总、总经理;2006 年至 2021 年 1 月,担任中航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新大正副总裁;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大正首席运营官。


首席数字官于亭先生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首
席数字官。2003 年至 2006 年,先后担任宁波华能集团旗下互联网事业部总监、
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下属科技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07 年,担任复星集团旗
下传媒集团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 年至 2013 年先后担任上海汇银集团
旗下多家互联网科技公司 CEO、执行副总裁;2013 年至 2014 年,担任上海鸿洋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副总裁;2014 年至 2019 年,担任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上海创新中心主任兼集团互联网医疗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至 2022
年,先后担任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同策网首席运营官、CEO 兼集团科技公
司执行董事;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新大正助理总裁;2023 年 4 月至
今,担任新大正首席数字官。
审计内控中心总经理熊淑英女士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审
计内控中心总经理。1997 年至 2003 年,担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2004 年至 2014 年,担任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欧洲区域财务总监、美洲区
域副总裁;2014 年至 2016 年 8 月,担任大正有限财务负责人;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先后担任新大正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新大正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
今,担任新大正董事、审计内控中心总经理。




关于持股及合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波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000 股,通过大正商务
间接持有 420,000 股;翁家林女士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1,000 股,通过大正商
务间接持有 246,537 股;杨谭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140,000 股;田维正先生现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36,000 股,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78,750 股;高文田先生现
持有公司股票 329,000 股;熊淑英女士现通过大正商务间接持有 967,472 股;于
亭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聘任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
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