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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3-035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 A 区 10 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因本次会议为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
申请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4 名(刘星董事、王荣董事、张
璐独立董事、梁舒楠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全体董事共同推
选的董事李茂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李茂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具体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李茂顺担任主任委员,刘文波、王荣、刘星、梁舒
楠(独立董事)担任委员。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蒋弘(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熊淑英、张璐(独
立董事)担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张璐(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刘文波、蒋弘(独立董
事)担任委员。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人事聘任的议案》
    根据新一届董事会工作安排,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如下:
    1、经董事长李茂顺先生提名,聘任刘文波先生为首席执行官(总裁)、聘
任翁家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谭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经首席执行官(总裁)刘文波先生提名,聘任田维正先生为公司首席市
场官、高文田先生为首席运营官、杨谭先生为首席财务官、于亭先生为首席数字
官;
    3、经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聘任熊淑英女士为公司审计内控中心
总经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