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2020-09-14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
询函》的回复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经收悉,公司股票 2020 年 9 月 10
日、9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经核查,
函复如下:
截止本函回复日,本人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你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
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的重大事项。
关于市场上存在的有人利用微信群及直播间向股民推荐买入你公司股票的
情形,本人不存在策划、参与该事件,亦未授意他人策划、参与该事件,与该事
件并无关联关系。
特此函复。
实际控制人:陈民
厉翠玲
2020 年 9 月 11 日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
询函》的回复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经收悉,公司股票 2020 年 9 月 10
日、9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经核查,
函复如下:
截止本函回复日,本公司不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你公司相关的重大资
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的重大事
项。
关于市场上存在有人利用微信群及直播间向股民推荐买入你公司股票的情
形,本公司不存在策划、参与该事件,亦未授意他人策划、参与该事件,与该事
件并无关联关系。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