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5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已
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陈
民先生、张悟开先生、王建隆先生、卫东先生、胡康宁先生、蒋焰女士、张本照
先生、黄晓盈女士、梁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张本照先生、黄晓盈女士、
梁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本照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组建的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成员任期为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1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
感谢。


    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2
    附件: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民

    陈民先生,1971 年 10 月生,中国香港籍,1993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
系国际金融专业。1993 年 7 月至 2004 年 11 月,先后担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
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
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2015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食品包
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长及总经理。
    陈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民先生与厉翠玲女士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双方也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陈民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强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民先生通过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8.79%的股份。



    2、张悟开


                                   3
    张悟开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5年至2004年11月先后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副经理、业
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
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副总经理。
    张悟开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悟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悟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悟开先生通过滁州嘉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686%
的股份。



    3、王建隆

    王建隆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福建德胜联丰制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2004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河北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今任中
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
司董事、稽核部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王建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4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隆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建隆先生通过滁州嘉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25%
的股份。




    4、卫东

    卫东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固
定收益部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先后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高级职
员、主任、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东银发
展(控股)有限公司部门高级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门高级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
    卫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胡康宁




                                    5
    胡康宁先生,1983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8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先后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高级职员、主任、助理经理。
2016 年 9 月至今任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滁州
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胡康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康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康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蒋焰

    蒋焰女士,1977 年 6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中国银行贵州市甲秀支行会计。2004 年 4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国银行贵州分行内控合规团队主管。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
兴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筹建)业务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茅
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建)风险总监。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茅台建信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茅台建信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
    蒋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6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蒋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晓盈

    黄晓盈女士,1976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罗氏(中国)有限公司法律秘书。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上海权亚智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美敦力医疗用品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上海权亚智博律師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唯美(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8 年 9 月至今任梅里埃诊
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总法律顾问、董事,梅里埃(上海)生物制品有
限公司、梅里埃(苏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
独立董事。黄晓盈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晓盈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晓盈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晓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梁剑



                                    7
    梁剑先生,1980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华糖商情》杂志社编辑。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糖烟酒周刊》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主任。2006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河北华糖传媒有限公司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河
北华糖云商营销传播有限公司食品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河北华糖
云商营销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独
立董事。梁剑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梁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本照

    张本照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主任、经济学院教授。2016
年 1 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教授、经济学院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曾先后担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科生物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中徽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嘉美包装独立董事。
    张本照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8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张本照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本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本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