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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关于“16嘉美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0-10-28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嘉美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2、票面利率:根据《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16嘉美债”的票面利率为8.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续时间内固定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回售给发行人。
    4、回售申报期: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29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12月8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
“16嘉美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6嘉美债”收盘价为100.00元/张。在
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
务失效。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发行人对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回售完成后将予以注销。
    8、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根据《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嘉美债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关于调整“16嘉
美债”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嘉美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8.00%。
    初始发行规模:人民币4.8亿元。
    剩余发行规模:人民币4,931.80万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
票面利率。公司将不迟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和
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续年份的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
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
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每一张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
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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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
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期: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8日为上一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
的12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2月8日。
       兑付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2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2月9日和2020年12月8日。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若投资者在
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9年12
月7日。若投资者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
12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负面”。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7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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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16嘉美债”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0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了票面利率,
由6.25%变更为8.00%,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即2019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8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8.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续时间内固定不变。


     三、“16嘉美债”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二)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
格卖出“16嘉美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6嘉美债”收盘价为100.00元/张。
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回售申报期: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29日。根据
《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发出关于“16嘉美债”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四)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五)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
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申报当
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六)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回售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
续即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6嘉美债”。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
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七)回售债券兑付日:2020年12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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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一)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12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8.00%。付息金额为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6嘉美债”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0.00元(含
税)。
    (三)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登记结果对“16嘉美
债”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
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16嘉美债”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经确
认后,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
金)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
门缴付。
    (二)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
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
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
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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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代码:112489                                        债券简称:16嘉美债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
  联系人:陈强
  电话:0550-6821910
  传真:0550-6821900
  电子邮箱:chenq@chinafoodpack.com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24层红塔证券
  联系人:蒋杰、宋雪婷
  联系电话:0755-82520323、010-66220009-6666
  传真:0755-82520321
  邮箱:jiangjie@hongtastock.com、songxueting@hongtastock.com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189 9999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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