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关于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3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预计的关联交易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预计发      截至披露日已    2020 年实际发
                   关 联 方
   类别                                    生总额            发生金额         生总额
                                   注
            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1
                                                     注2
关联担保                                225,000.00            139,203.37      139,203.37
            陈民、林明琼夫妇
            厉翠玲
                合 计                      225,000.00         139,203.37      139,203.37

注: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简称“中包香港”;2.此处关联担保预计金额为共同担保情况下
重复计算的总额。


    二、 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30 日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开源道 62 号骆驼漆大厦 2 座 13 楼 B8 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民
    注册资本:已发行 21,508,963 股普通股

                                           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2,868.60 万元,净资产 150,003.67 万元;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659.87 万元。(上述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包香港持有公司 46,600.6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48.53%,为公司控股股东。
    2.陈民、林明琼、厉翠玲
    陈民、厉翠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陈民、厉翠玲
通过瓶罐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中包香港 100%股权,中包香港持有公司 48.53%
股权。林明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民先生之配偶。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要求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事
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公司的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2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查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担保,所有担保均为
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后续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需要,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
(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3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