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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
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2020年度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


   三、   对《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能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符合公司的客观
实际。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   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将发生的关联担保金额进
行了合理预计。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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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必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或贷款提供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    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依照《公司
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薪酬定位符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2020
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    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


   七、    对《关于部分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前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为更好地将募投项目与
现阶段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
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    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预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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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控且可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
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   对《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本照 黄晓盈 梁剑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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