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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21-05-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美包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
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对嘉
美包装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培训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培训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芜湖东路 189 号嘉美总部大楼会议室及远程培训

    3、培训方式及对象

    培训采用现场及远程授课、发送培训材料持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对象包括嘉美包装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培训人员

    中泰证券嘉美包装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为李硕
(保荐代表人)、毕翠云。

    5、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董监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再融资品种介绍、再融
资审核重点关注问题等,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
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

    6、培训效果

    嘉美包装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听取培训的内容,并对培训课件进行了系
统、全面的学习。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培训对象对再融资相关监管政策的熟悉
和深入理解,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胜可                      李   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