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21-05-1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美包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
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对嘉
美包装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培训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培训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芜湖东路 189 号嘉美总部大楼会议室及远程培训
3、培训方式及对象
培训采用现场及远程授课、发送培训材料持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对象包括嘉美包装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培训人员
中泰证券嘉美包装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为李硕
(保荐代表人)、毕翠云。
5、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董监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再融资品种介绍、再融
资审核重点关注问题等,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
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
6、培训效果
嘉美包装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听取培训的内容,并对培训课件进行了系
统、全面的学习。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培训对象对再融资相关监管政策的熟悉
和深入理解,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胜可 李 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