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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冠
(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冠”)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汉口 银行”)申请融资,申请的最高额融资额度为
2,200 万元,最高额融资期间为 60 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孝感嘉美印铁制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嘉美”)以自有不动产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抵押
担保。担保关系为同一控制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子公司
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
属于关联交易。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08 月 28 日
       注册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井岗社区
       法定代表人:陈民
       注册资本:3,800 万元
       经营范围: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生产销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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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塑料聚乙烯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7,181,671.36             71,255,746.57
    总负债                              27,997,713.96             31,718,700.14
    净资产                              39,183,957.40             39,537,046.43
    资产负债率                                  41.67%                    44.51%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0,755,231.50             14,154,942.88
    利润总额                             6,663,934.03                376,844.56
    净利润                               4,985,829.03                282,633.42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湖北铭冠与汉口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协议》(合同编
号:DB2021071900000019001);孝感嘉美与汉口银行签订了为上述融资提供担
保的《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B2021071900000019)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的范围
    乙方依照其与债务人已经签订的编号为 DB2021071900000019001 的《最高
额融资协议》及乙方与债务人已经或将要签订的多个具体融资合同的约定,在
从 2021 年 7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9 日止的期间内,在人民币 2,200 万元
的最高融资余额限度内,连续向债务人融资而形成的债权。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
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
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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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费用)。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乙方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形成乙
方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
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本合同
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2. 保证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5,555.60 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本次担保,已过期除
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
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湖北铭冠与汉口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协议》
   2.孝感嘉美与汉口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
   3.孝感嘉美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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