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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美包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61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包装”、“公司”或
“发行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中泰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嘉美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6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 系 统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资 者 发 行 。 请 投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公 告 及 深 交 所 网 站
(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1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1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
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
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中泰证券包销。本次发行包销
基数为 75,000.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中泰证券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22,5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
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
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
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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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T+1 日)主持了嘉美转债网上发
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
进行,摇号结果经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44539,04539,24539,64539,84539,60691,10691
    末七位数     3339507,0839507,5839507,8339507
    末八位数     17669933,42669933,67669933,92669933
    末九位数     992179121,492179121,576001018
                 6876896559,9490759583,7408545661,1809941197,4888284721,
    末十位数
                 8774253477,0992078591,2909669241

    凡参与嘉美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685,866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10 张,
1,000 元)嘉美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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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