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作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情况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我
们认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查,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
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张本照 黄晓盈 梁剑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