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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0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
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0.82 元,募集资金总额
43,280.00 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147.59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32.41 万元。此款项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潜江年产 7 万吨食品液氮项目                            8,034.50
   2    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                                10,545.50
        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
   3                                                             3,193.00
        目
        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
   4                                                             8,102.00
        纯利用项目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培训
   5                                                             3,517.13
        中心

   6    补充流动资金                                             5,740.28

                          合计                                39,132.41
    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1,452.42 万元,账户余额 17,903.56 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
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
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
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
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
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
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大型银行的投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
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
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
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

       六、专项审核意见
    1、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
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
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的实现
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