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鑫鼎大厦 3 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 6、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02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0,000,000 股的 68.1387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86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19%。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7,414,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2,15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2,15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569,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0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0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5%;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9,0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5%;反对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占出席 占出席 会议所 会议所 有股东 有中小 是 中小股东 否 所持有 股东所 序号 议案名称 获票总票数 表决结果 效表决 持有效 当 权股份 表决权 选 总数比 股份总 例 数比例 (%) (%) 选举杨涛先生为第四届 3.01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欣弈先生为第四 3.0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选举李吉鹏先生为第四 3.0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选举宁弘扬先生为第四 3.0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选举孙飞先生为第四届 3.0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选举陈明先生为第四届 3.0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占出席 会议所 占出席会 有中小 议所有股 是 股东所 东 所 持 有 中小股东表 否 序号 议案名称 获票总票数 持有效 效 表 决 权 决结果 当 表决权 股份总数 选 股份总 比例(%) 数比例 (%) 选举向光明先生为第四 4.01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国际先生为第四 4.0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选举袁有录先生为第四 4.0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017,001 99.9955 9,564,307 99.9488 是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序号 议案名称 获票总票数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股份总数比例(%) 选举杨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 5.01 109,017,001 99.9955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刘维芳女士为第四届监 5.02 109,017,001 99.9955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上述议案 1.00 、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3.00 和议案 4.00属于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余威威、刘冬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