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2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远气体
股票代码:0029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龙舟坪镇津洋口村二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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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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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和远气体、上市公司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阳鸿朗 指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长阳鸿朗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1,507,900股,致使持股比例下降至5%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本报告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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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538.552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维芳
注册地 长阳龙舟坪镇津洋口村二组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28585499838M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2日
通讯方式 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二组蓝天气体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基本信息
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地区居留权 兼职情况
住地
刘维芳 女 执行事务 中国 中国 无 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
合伙人 公司监事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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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长阳鸿朗持有公司股份
9,50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减持计划
披露之日 起15个 交易日 后的6 个月内 以集中 竞价方 式减持 本公司 股份不 超过
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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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 9,507,926股,均为
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8,000,026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长阳鸿朗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了上市公司股份 1,507,900 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数 9,507,926 5.94 8,000,026 5.00
长阳鸿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07,926 5.94 8,000,026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
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刘维芳女士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现任上市公司监
事。
1、刘维芳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占有长阳鸿朗13.84%出资比
例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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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
详见本章之“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刘维芳女士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
介绍”之相关内容。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
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权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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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2021年6月18日
集中竞价交易 340,400 0.21%
至6月30日
长阳鸿朗 17.926
2021年7月1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1,167,500 0.73%
7月22日
合计 1,507,900 0.94%
除上述集中竞价减持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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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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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6074701
传真:0717-6074701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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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刘维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刘维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宜昌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和远气体 股票代码 002971
信息披露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 信息披露义
长阳龙舟坪镇津洋口村二组
义务人名称 限合伙)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份数量变化 减少 √ 动人 有 □ 无 √
不变 □, 但持 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披 露义
人是否为上 是 □ 务 人是 否为 是 □
市公司第一大 否 √ 上 市公 司实 否 √
股东 际控制人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的 集 中 交易 √ 协议转让□
国 有股 行政 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9,507,926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5.94%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 8,000,026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5.00%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下降0.9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
在 侵 害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刘维芳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