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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向光明)2023-04-2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向光明)


    本人向光明作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在 2022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表:

本报告期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会议

   9              7           2             0              0            否            2

    2、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      委托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3          0           0          0              0            0           0        0
    2022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

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

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27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1)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5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1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2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

    (3)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16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

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营运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
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

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

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新的一年

里,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

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向光明

                                      电子邮箱:723575176@qq.com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