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0-03-1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CHINA COMMERCIAL LAW FIRM. GUANG DONG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3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21-23/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 http://www.huashang.cn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义..................................................................................................................................... 2
引言..................................................................................................................................... 7
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7
二、本所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过程......................................... 8
三、律师声明................................................................................................................... 10
正文................................................................................................................................... 1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2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6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8
四、发行人的设立........................................................................................................... 23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8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29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43
八、发行人的业务........................................................................................................... 7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6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9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14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1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2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2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24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2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31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32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133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34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37
二十二、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8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138




                                                                 5-2-1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本所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公司/发行人/雷赛智能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雷泰控
雷赛科技/雷泰控制      指   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3 日变更名称为深圳市雷
                            赛科技有限公司
                            李卫平、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慧敏、浙江华睿
发起人                 指
                            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30 名发起人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李卫平

深圳和赛               指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雷赛实业               指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浙江华睿               指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深圳德信               指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雷赛三赢               指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雷赛志成               指   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雷赛团队               指   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雷赛软件               指   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兴雷               指   上海兴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雷信数控系
雷赛控制/雷信数控      指
                            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上海雷智               指   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LAKESIDE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
雷赛自动化             指   LIMITED,中文名称“雷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
                            人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雷赛菊园               指   上海雷赛菊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票                   指   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A 股上市




                                     5-2-2
                                                                          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招股说明书》             指
                                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徳正信综评报字
《资产评估报告》           指   [2011]第 034 号”《关于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
                                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 48140025 号”
《审计报告》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48140005 号” 深
《内控报告》               指
                                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瑞华核字
《纳税审核报告》           指   [2018]48140007 号”《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发起人协议》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
《编报规则12号》           指
                                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5-2-3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监局                 指   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华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企业名称变更为深圳
鹏城会计师             指   市鹏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注
                            销
                            深圳道衡美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德正
道衡美评国际评估公司   指
                            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近三年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5-2-4
                                                                 律师工作报告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致: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雷赛智能”)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
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事宜发表意见。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
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
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这些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并基于发行人向本所律师作出的承诺:保证已全面地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律
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
口头证言,并且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
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对于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


                                   5-2-5
                                                                  律师工作报告

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
证明文件以及发行人向本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5-2-6
                                                                律师工作报告


                                   引 言

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12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深圳市成立,现为深
圳市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服务机构之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
中旅大厦21-23层,业务范围为资本市场业务、银行和金融业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法律业务、知识产权业务、公司法律业务、国际投资业务、国际贸易业务、诉讼及
仲裁业务等。

    (二)经办律师简介

    本《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经办律师为郭峻珲、吴波、张愚和常
宝,四位律师从业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1、郭峻珲律师为本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
基金私募、股票发行与上市等业务。曾负责或参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603508.SH)、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753.SZ)、深圳市聚飞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300303.SZ)等多家企业的首发上市项目。

    郭峻珲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邮箱:guojunhui@huashang.cn

    2、吴波律师为本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私募基金、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企
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吴波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025555




                                   5-2-7
                                                               律师工作报告

    传真:0755—83025068

    邮箱:wubo@huashang.cn

    3、张愚律师为本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
基金私募、股票发行与上市等业务。曾参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603508.SH)、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753.SZ)等多家企业的首发上市
项目。

    张愚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邮箱:zhangyu@huashang.cn

    4、常宝律师为本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改制重组、收购
兼并、投融资、私募基金等业务。曾参与多家企业的首发上市项目。

    常宝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邮箱:changbao@huashang.cn



二、本所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过程

    本所律师接受发行人委托后,多次参加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组织、参与的中介
机构协调会,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本所律师根据保荐机构的安排
和发行人的情况,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

    (一)尽职调查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要求和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5-2-8
                                                              律师工作报告

及律师审慎调查的执业规范,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详细的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并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仔细查阅、审核后,根据发行人的具体情况,对调查清单
作了及时的修改和补充。

   基于上述文件资料清单,本所律师先后多次与发行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沟
通并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说明收集该等文件和资料的目的、方法和要求等,帮助
和指导其进行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工作。

   本所律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备忘录、邮件、口头沟通等方式向发
行人有关部门提出,在对发行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法律处理或
安排,以使其规范化、合法化。

   (二)查询和验证

   就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通过发行人的有关人员,验证了该等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发行人所提供的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
文件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对其提供的相关说
明、证明等材料也作了必要的查询和验证;在调查过程中,就专门问题走访了相关
政府部门,并查勘了发行人主要财产和生产经营现场。

   (三)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并进行经常性沟通

   本所律师本着勤勉尽职的精神,在配合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总体时间安排的同时,
积极从法律的角度给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向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详细介绍和说明、解释了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可行性
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或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根据问题
的性质,协助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查询、解释、提出建议,并核实问题的解
决情况。

   (四)辅导及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保荐机构的安排,本所律师协助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进行了辅导,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审



                                     5-2-9
                                                               律师工作报告

阅了《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等申请发行必备文件,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要求及律师审慎调查的执业规范,制作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工作
底稿。本所律师长期驻现场工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本所律师有效工作时间
达 1000 小时以上。



三、律师声明

    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
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本所律师承诺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
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所必
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发行人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已全面地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律师
工作报告》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者口
头证言,并且提供予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




                                  5-2-10
                                                               律师工作报告

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律师工作报告》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
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6、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由任何其他人予以引用和依赖。




                                  5-2-11
                                                                律师工作报告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2018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发行人7名董事出席了本
次会议,发行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依法就本次发行上
市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决定提请召
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4月24日,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
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8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发行人7名董事出席了本
次会议,发行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依法就本次发行上
市的《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
司近三年一期(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份)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合法
性的议案》等议案作出决议,并决定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8月10日,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决定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1、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40名,代表股份15,6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0%。本次股东大
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提交的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议
案,主要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①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5-2-12
                                                                 律师工作报告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②股票数量:本次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2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低于 25%,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询价情况,结合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
准。

    ③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④发行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通过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⑤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机构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⑥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⑦发行承销费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⑧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⑨决议有效期: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的运用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4,868.34             24,868.34
       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目         14,881.45             14,881.45
  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759.50               5,759.50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5,509.29             55,509.29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


                                  5-2-13
                                                                  律师工作报告

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对发行前的滚存利润作如下分配: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制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草
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在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6)《关于公司在上市后启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公司在上市后启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在上市后启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18年8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名,代表股份15600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00%。本次
股东大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
一期审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一期(2015年、2016
年、2017年、2018年1-6月份)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等议案。

    3、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包含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
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授权等《首发管理办法》中所
要求的必须包括的事项。


                                   5-2-14
                                                                律师工作报告

    (三)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进行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
述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四)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发行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案,全权负责方案的
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数量、价格(包括定价方式、询价区间和
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具体申购办法等事宜,对经股东大会
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2、就本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
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
宜。

    3、签署、修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
说明书、任何有关的公告,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协议、
合同或其他文件,支付相关费用,采取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以完成本
次发行。

    4、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对为本次发行上市而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公司本次
发行完毕后,对公司章程(草案)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并办
理修订所需的审批或登记手续及签署必要的相关法律文件。

    5、聘请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服务的保荐人、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并决定
其服务费用;


                                  5-2-15
                                                                  律师工作报告

    6、如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发行股票并上市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董事会
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全权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的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授权范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和证券交
易所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系由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9 日的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雷赛科
技”)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1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发行人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979580040 的《营业执照》,住所
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3 栋 9-11 楼,法定代表人为
李卫平,注册资本为 15,6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驱动器、电机、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
专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装置和仪表、微电脑系统软硬
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
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22 栋 1-5 层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查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近三年的生产
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规定应终止
的情形,发行人是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合法存续,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5-2-16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自设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

    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自
雷赛科技 2007 年 1 月 9 日成立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三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九
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经查阅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增资时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发行人的注册资本
已足额缴纳。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条之规定。

   (四)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驱动器、电机、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专用控制系统的
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装置和仪表、微电脑系统软硬件、计算机软件
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
进出口业务。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22 栋 1-5 层设有
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六)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股权清晰,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情况,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5-2-17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
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系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仅限于普通股
一种,每股面值一元,每股的发行价格和条件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
条之规定。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建立了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聘请了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若干职能部门,相关部
门及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
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5,600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证
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6、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8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发


                                    5-2-18
                                                                 律师工作报告

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5200 万股,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上
市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的规范运行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经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
规定。

    (3)根据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
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均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务且不
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2-19
                                                                 律师工作报告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制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
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劳动、社会保障、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
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
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的情形;

    ④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⑤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⑥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发行人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
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诺,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法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5-2-20
                                                                    律师工作报告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

    (1)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
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根据《内控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和《内控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瑞华会计师为其财
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和《内控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编制财
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
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随意变
更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
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

    ①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计算)。

    ②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3 亿元。

    ③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15,600 万元,超过 3,000 万元。

    ④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5-2-21
                                                                 律师工作报告

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⑤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根据《纳税审核报告》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发行人能够依法
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
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8)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不
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发行人承诺,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
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
相关凭证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0)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陈述,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
力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
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5-2-22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1、发行人设立的程序

    (1)2011 年 5 月 3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1]第 80208181 号《名
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名称由“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

    (2)2011 年 5 月 18 日,鹏城会计师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为雷赛科
技出具了“深鹏所审字[2011]0877 号”《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2011年5月20日,道衡美评国际评估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就雷
赛科技的全部资产出具了“徳正信综评报字[2011]第034号”《关于深圳市雷赛科技有
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2011年5月20日,雷赛科技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由雷赛
科技的现有30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将雷赛科技整体折股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2011年5月20日,雷赛科技30位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将雷赛科
技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就拟将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名称与住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目的、注册资本
与股本结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组织机构的设置、发起人协议的变更和
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5-2-23
                                                                律师工作报告

    (6)2011年6月16日,鹏城会计师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验证并出
具“深鹏所验字[2011]0196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已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7,000万元。

    (7)2011年6月1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
况的报告》《关于设立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雷赛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登记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议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当日召开深圳市雷
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
案》《关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确认职工代表担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11年7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44030110351921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设立的资格

    (1)发行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的雷赛科技系于2007年1月9日依法在深圳市
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发行人设立时的30位发起人均为原雷赛科技的股东,其中,27名自然人
股东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境内有住所;3名非自然人股东为在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上述发起人均具备《公司法》规定的
股份公司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设立的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变更为股份公司前,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均为境内自然人、法人或有
限合伙企业,在境内有住所,且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发行人设立时已由各发
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经营场


                                  5-2-24
                                                                     律师工作报告

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并建立了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4、发行人设立的方式

    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其设立方式符合《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其设立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改制重组合同的合法性及风险性

    1、为将雷赛科技改制为股份公司,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签
订了《关于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就整体变更以及股份公司的相关情况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主要
内容如下:

    (1)30 位发起人拟以其各自拥有的雷赛科技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所有者
权益作为出资,将雷赛科技变更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鹏城会计师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11]0877 号”《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
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3 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雷赛
科技的所有者权益为 79,138,477.42 元,按照 1.131:1 的折股比例确定发行人的股本
总额为 7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70,000,000 元;

    (3)发行人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足额认购。各发起人将其在雷赛科技的权益(截
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所对应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协议》的规定投入发行人,并按
1.131:1 的折股比例折算为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在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除《发起人协议》之外未签订其他改
制重组合同。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现时纠纷或潜在纠纷的
情形。


                                    5-2-25
                                                                      律师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财务审计、验资所履行的必要程序及
其合法性

    1、发行人为将雷赛科技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雷赛科技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深鹏所
审字[2011]0877 号”《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 1-3 月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雷赛科技的所有者权益为 79,138,477.42
元。

    2、发行人聘请道衡美评国际评估公司对雷赛科技资产进行评估,道衡美评国际
评估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出具了“徳正信综评报字[2011]第 034 号”《关于深圳
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雷赛
科技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79,138,477.42 元。

       3、发起人履行认股出资义务后,发行人委托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股份公司发起人认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6月16日出具了“深鹏所
验字[2011]0196号”《验资报告》,经验证: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79,138,477.22元,其中70,000,000元作为发行人股本,剩余9,138,477.42元作为发
行人的资本公积。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均履
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的合法性

    1、根据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对发行人之发
起人认股出资情况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96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79,138,477.22 元,其中 70,000,000 元作为发行人股本,
剩余 9,138,477.42 元作为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1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通知全体发起人及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职工代表监事,决定于 2011 年 6 月 11 日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




                                     5-2-26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创立
大会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所提供的创立大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创立大会决议、签到表、
表决票等文件,发行人于 2011 年 6 月 11 日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及代理人一
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设立费用的审核报告》《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宜的
议案》《关于提议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当日召开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建立职工代
表大会制度及确认职工代表担任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
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所
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登
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是合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二)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审计、评估、验资均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有效。


                                   5-2-27
                                                                  律师工作报告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承
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器、
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发行人主营业务
独立于实际控制人,且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1、发行人系依据《公司法》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已全部足额到位;发行人的资产
均属于发行人,与股东所拥有的资产在权属关系上界定明确,发行人资产独立、完
整,目前不存在被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相关资产权属证明、验资报告及本所律师的核查,
发行人的资产(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均属于发行人,
与发行人股东的资产在权属关系上界定明确,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发行人独立于股东、关联方,发行人具有独立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采购
部、市场部和财务中心等部门,具备与生产研发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研发系统和
销售系统。

   (三)发行人人员独立

    经发行人确认及相关人员承诺,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在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的情形,未在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



                                   5-2-28
                                                              律师工作报告

务人员没有在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发行人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公司职能部门等构成。发行人建立了健全
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与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发行人财务独立

   经发行人确认及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
度,并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了纳税登记,独立纳税申报
并履行了纳税义务。发行人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六)发行人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从
事其《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发行人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
已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
缺陷。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1、发行人的发起人


                                 5-2-29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共 30
名,其中企业法人 3 名,自然人 27 名。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起
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如
下:

    (1)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689408056N”《营业执照》,深圳和赛系于2009年6月1日成立并合法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10
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桂香,注册资本913.5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及其它限制项目)”。

    经核查,深圳和赛现持有发行人1827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1.71%。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圳和赛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黄桂香                 93.50                  10.24
   2            黄超                  46.00                  5.04
   3           王野梅                 43.00                  4.71
   4           周青霞                 42.00                  4.60
   5           刘显慧                 32.00                  3.50
   6           冯家清                 31.00                  3.39
   7           刘建波                 31.00                  3.39
   8            左力                  30.00                  3.28
   9           蔡兴华                 28.00                  3.07
   10          田天胜                 25.00                  2.74
   11          王立松                 25.00                  2.74
   12          钱普林                 25.00                  2.74
   13          王万忠                 23.00                  2.52
   14          胡新武                 23.00                  2.52
   15          荆红民                 22.50                  2.46




                                   5-2-30
                               律师工作报告

16    张健      22.00   2.41
17   黄捷建     21.00   2.30
18    阴勇      21.00   2.30
19    宋波      20.00   2.19
20   荣玉玲     20.00   2.19
21   龚志勇     18.00   1.97
22    张蓉      17.00   1.86
23   程敏仪     16.00   1.75
24   贺卫利     16.00   1.75
25   杨立望     15.00   1.64
26   周学才     15.00   1.64
27   覃海涛     15.00   1.64
28   徐兴富     13.00   1.42
29   黄海燕     13.00   1.42
30   陈振环     13.00   1.42
31    吴寒      10.00   1.09
32   喻维荃     10.00   1.09
33    甘璐      10.00   1.09
34    秦军      10.00   1.09
35    杨力      10.00   1.09
36   易柏怀     10.00   1.09
37    杨李      9.00    0.99
38    吴立      8.00    0.88
39    周立      8.00    0.88
40   林健华     8.00    0.88
41   王志伟     7.00    0.77
42   冯庆枝     6.00    0.66
43   李志伟     5.00    0.55
44   毛春利     5.00    0.55
45   孙剑晨     5.00    0.55
46   刘建奇     5.00    0.55
47   郑万勇     4.50    0.49



              5-2-31
                                                                               律师工作报告

      48            马坤                   3.00                         0.33
      49        刘代亮                     2.50                         0.27
      50        罗晓霜                     2.50                         0.27
             合计                         913.50                        1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和赛系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管理他人资产。
因此,深圳和赛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
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2)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5528686413”
的《营业执照》,浙江华睿系于2010年3月22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为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195号祥生新世纪广场祥生商贸综合楼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为宗佩民,注册资本为9,300万元,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

      经核查,浙江华睿现持有发行人91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5.83%。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浙江华睿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弘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55.00               35.00
  2            浙江华睿控股有限公司                     2,283.75               24.56
  3        浙江诸暨富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930.00                10.00
  4            浙江开尔制衣有限公司                      930.00                10.00
  5        杭州虹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97.5                  7.50
  6          浙江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5.00                 5.00
  7          浙江诸暨一百物流有限公司                    465.00                 5.00
  8              欣典投资有限公司                        273.75                 2.94
                     合计                               9,300.00               100.00
      2015 年 1 月 8 日,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创业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D2793,基金管理人为


                                        5-2-32
                                                                            律师工作报告

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715267243X”的《营业执照》,深圳德信系于2000年1月18日成立并合法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四路天安数码时代大厦
A914,法定代表人为陈义枫,注册资本1,542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形象策划,投
资咨询及其它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深圳德信现持有发行人56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0.36%。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深圳德信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义枫                          455.9872             29.57
  2                      黄友成                           450.00              29.18
  3                      吴旭华                          306.9488             19.91
  4       深圳市德信智业投资管理企业(普通合伙)         217.9872             14.14
  5                      刘乾鹏                          72.0896               4.68
  6                      柯小兰                           16.00                1.04
  7         北京正奇嘉通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5.00                0.97
  8                      季朝哲                           7.9872               0.52
                      合 计                              1,542.00             100.00
       根据深圳德信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德信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
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管理他
人资产。因此,深圳德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无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4)自然人股东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1         李卫平        4403011962071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         施慧敏        44030119641219****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5-2-33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3          康伟       36252519760702****           天津市南开区
 4         杨立望      4306221964101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5         肖友良      44030119650927****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6         李卫星      43021919581016****         湖南省醴陵市大坡里
 7          陈枫       43010519640315****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8         李呈生      43028119371208****        湖南省醴陵市白兔潭镇
 9         王小元      4403011965030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10        胡新武      3306241969101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1        施慧鹏      31010219671019****           上海市徐汇区
 12        施慧鸿      31010219630403****           上海市虹口区
 13        唐亚卓      43292419790503****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14        黄桂香      3401111971030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5        周青霞      43062119771218****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6        徐兴富      43072319730816****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17         黄超       36040319790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18        刘显慧      43240119630919****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19        黄捷建      44052519730828****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0        刘建波      42242819720508****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21         张健       2301031977112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2        冯家清      42230119721217****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23        黄海燕      43052619741123****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24        陈文英      4304041958111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5        王万忠      52270119700217****         贵州省都匀市民族路
 26         阴勇       41070319711128****           北京市海淀区
 27         左力       4201061962011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①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均为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或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均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




                                       5-2-34
                                                                      律师工作报告

       ②发行人的发起人共30名,其中27名为自然人,3名为非自然人,均为境内的
自然人或企业,且在境内有住所。各发起人和股东已足额缴纳其出资,发起人和股
东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③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雷赛科
技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审计、验资等法定程序。发起人已
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④发起人以其在雷赛科技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不存在发起人将其全资附属
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和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
情形。

       ⑤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雷赛科技的资产、业务
和债权、债务概由发行人承继。相关资产的权利人已由雷赛科技变更至发行人,不
存在法律障碍。

       2、发行人发起人以外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起人以外的股
东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田天胜         42282319730619****          600,000            0.38
 2        覃海涛         42108719841007****          500,000            0.32
 3        易柏怀         36030219760603****          330,000            0.21
 4        蔡兴华         61010319700512****          200,000            0.13
 5        王野梅         43040319620620****          159,500            0.10
 6        陈文宗         43040419500213****           73,800            0.05
 7        陈白云         43040619870211****           46,700            0.03
       (2)法人股东

     ①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2-35
                                                                       律师工作报告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MA5F0QPH9L”《营业执照》,雷赛实业系于2018年3月2日成立并合法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
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赛实业现持有发行人150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9.62% 。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实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雷赛实业为李卫平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存在以非公
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
托管理他人资产。因此,雷赛实业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②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MA5EYYME1E”《营业执照》,雷赛志成系于2018年1月26日成立并合法
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
10楼,法定代表人为甘璐,认缴出资额2030.4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赛志成现持有发行人564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3.62% 。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志成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甘璐          普通合伙人              216.00               10.64
 2          李涛          有限合伙人              144.00               7.09
 3         刘佩峰         有限合伙人              136.80               6.74




                                       5-2-36
                                             律师工作报告

4     吴立    有限合伙人            108.00   5.32
5     赵刚    有限合伙人            108.00   5.32
6    贺卫利   有限合伙人            90.00    4.43
7     曹通    有限合伙人            90.00    4.43
8     左思    有限合伙人            90.00    4.43
9    林健华   有限合伙人            72.00    3.55
10   胡雅伦   有限合伙人            72.00    3.55
11   毛春利   有限合伙人            54.00    2.66
12    陈迪    有限合伙人            54.00    2.66
13   包佑炳   有限合伙人            54.00    2.66
14    秦军    有限合伙人            54.00    2.66
15   文世龙   有限合伙人            54.00    2.66
16   伍昭宾   有限合伙人            43.20    2.13
17   黄石维   有限合伙人            43.20    2.13
18   林华钊   有限合伙人            36.00    1.77
19    李阳    有限合伙人            32.40    1.60
20   朱周勇   有限合伙人            28.80    1.42
21   徐茂盛   有限合伙人            28.80    1.42
22   龙世鹏   有限合伙人            28.80    1.42
23   欧阳权   有限合伙人            28.80    1.42
24    王健    有限合伙人            28.80    1.42
25   韦庆情   有限合伙人            25.20    1.24
26    彭艳    有限合伙人            21.60    1.06
27    黄斌    有限合伙人            21.60    1.06
28   张耀祖   有限合伙人            21.60    1.06
29   文建波   有限合伙人            21.60    1.06
30    孙俊    有限合伙人            21.60    1.06
31    彭城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2   王洪松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3    张标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4    乐楚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5-2-37
                                                                       律师工作报告

 35         王军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6        梁邦敏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7        韩志萍          有限合伙人              18.00              0.89
 38        袁云逍          有限合伙人              14.40              0.71
 39         朱亮           有限合伙人              10.80              0.53
 40        李志伟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1        陈高鸿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2         刘涵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3         许勇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4        李亚军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5         谢杰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46         马君           有限合伙人               7.20              0.35
                    合计                          2030.4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雷赛志成系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管理他人资产。
因此,雷赛志成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
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③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MA5F04G100”《营业执照》,雷赛团队系于2018年1月31日成立并合法存
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11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志伟,认缴出资额1245.6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赛团队现持有发行人346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22% 。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团队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广颂          有限合伙人              109.80             8.82




                                        5-2-38
                                            律师工作报告

2    王志伟   普通合伙人            95.40   7.66
3     张蓉    有限合伙人            73.80   5.92
4     杨李    有限合伙人            66.60   5.35
5    易礼付   有限合伙人            61.20   4.91
6    苏安荣   有限合伙人            50.40   4.05
7    宁新城   有限合伙人            39.60   3.18
8    桂程飞   有限合伙人            39.60   3.18
9     李磊    有限合伙人            36.00   2.89
10    李浩    有限合伙人            36.00   2.89
11    白翊    有限合伙人            32.40   2.60
12    姚斌    有限合伙人            32.40   2.60
13   唐彩霞   有限合伙人            32.40   2.60
14   丛晶谕   有限合伙人            32.40   2.60
15    晏敏    有限合伙人            32.40   2.60
16    张君    有限合伙人            28.80   2.31
17   龙保伟   有限合伙人            28.80   2.31
18   刘增友   有限合伙人            28.80   2.31
19   许鹏德   有限合伙人            25.20   2.31
20   赵生保   有限合伙人            25.20   2.31
21    吴钦    有限合伙人            25.20   2.31
22    彭凯    有限合伙人            23.40   1.88
23    彭建    有限合伙人            21.60   1.73
24    李翀    有限合伙人            21.60   1.73
25   黄华兴   有限合伙人            21.60   1.73
26    高彤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27    张静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28   吴胜平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29   尹春平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30   王小华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31   莫锡柱   有限合伙人            18.00   1.45
32    刘俊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5-2-39
                                                                       律师工作报告

 33        刘志福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4        聂国辉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5        李宗政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6         梁维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7         刘超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8         李超           有限合伙人              12.60              1.01
 39        旷建仁          有限合伙人              10.80              0.87
 40        刘小花          有限合伙人              10.80              0.87
 41        朱妮娜          有限合伙人               7.20              0.58
                    合计                          1245.6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雷赛团队系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管理他人资产。
因此,雷赛团队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
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④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MA5EYYQA4L”《营业执照》,雷赛三赢系于2018年1月26日成立并合法
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
10楼,法定代表人为程敏仪,认缴出资额1188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赛三赢现持有发行人33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12%。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三赢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程敏仪          普通合伙人              100.80             8.48
 2          马坤           有限合伙人              72.00              6.06
 3         闵清华          有限合伙人              72.00              6.06
 4         颜育新          有限合伙人              57.60              4.85




                                        5-2-40
                                            律师工作报告

5    曾繁荣   有限合伙人            57.60   4.85
6    赵鹏政   有限合伙人            54.00   4.55
7     赵巍    有限合伙人            54.00   4.55
8     芦健    有限合伙人            54.00   4.55
9    张云霄   有限合伙人            54.00   4.55
10   牛国彬   有限合伙人            50.40   4.24
11   金松舟   有限合伙人            36.00   3.03
12   刘杨东   有限合伙人            36.00   3.03
13    徐军    有限合伙人            36.00   3.03
14   廖月珍   有限合伙人            32.40   2.73
15   甘雪娟   有限合伙人            28.80   2.42
16    陈力    有限合伙人            28.80   2.42
17   吕春梅   有限合伙人            28.80   2.42
18   刘晓红   有限合伙人            28.80   2.42
19    吴海    有限合伙人            21.60   1.82
20    林劼    有限合伙人            21.60   1.82
21    刘涛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2    阮进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3   陈代丽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4   王艳青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5    高群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6    杨颖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7   李海英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8   陈满华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29    付鑫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30   李锦锋   有限合伙人            18.00   1.52
31   孙晨琳   有限合伙人            10.80   0.91
32   颜学臻   有限合伙人            10.80   0.91
33    彭云    有限合伙人            10.80   0.91
34    彭桦    有限合伙人            10.80   0.91
35   贺书娟   有限合伙人            10.80   0.91




                           5-2-41
                                                                 律师工作报告

 36        周蓉           有限合伙人             7.20            0.61
 37       朱双燕          有限合伙人             7.20            0.61
 38       黄贵斌          有限合伙人             7.20            0.61
 39       雷鸣涛          有限合伙人             7.20            0.61
                   合计                         1188.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雷赛三赢系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的行为,未委托任何人管理其资产,也未接受任何人的委托管理他人资产。
因此,雷赛三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
需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李卫平。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查,自雷赛科技成立至2009年6月,李卫平直接持有雷赛科技72%的股
权;2009年6月至2010年8月,雷赛机电为雷赛科技的控股股东,持有雷赛科技70%
的股权。在此期间,李卫平持有雷赛机电88%的股权,李卫平通过雷赛机电间接控
制雷赛科技;2010年8月至2018年3月,李卫平持有的发行人(包括前身雷赛科技)
股份(或股权)比例始终在50%以上,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李卫平持有发行人38.08%的股份,同
时,通过100%控股的雷赛实业持有发行人9.62%的股份,李卫平先生通过直接或间
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发行人47.69%的股份;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持有发行人10.77%
的股份,李卫平的姐姐李卫星持有发行人1.21%的股份、李卫平的父亲李呈生持有
发行人0.60%的股份;施慧敏的弟弟施慧鹏持有发行人0.79%的股份,施慧敏的姐姐
施慧鸿持有发行人0.10%的股份,施慧敏、李呈生、李卫星、施慧鹏、施慧鸿为李
卫平的一致行动人;

      3、自雷赛科技2007年1月设立至2011年7月,李卫平一直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
发行人2011年7月整体变更成立至今,李卫平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的经
营管理、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5-2-42
                                                                     律师工作报告

      4、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李卫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施慧敏、李呈生、李卫星、
施慧鹏、施慧鸿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时保持
一致行动关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平,其未对发行人的规
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且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情况

      发行人系由雷赛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总额
为7,000万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38,640,000         55.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35,000          13.05
  3                       施慧敏                    8,400,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50,000          6.50
  5                        康伟                     1,050,000          1.50
  6                       杨立望                    1,050,000          1.50
  7                       肖友良                     758,333           1.08
  8                       李卫星                     700,000           1.00
  9                        陈枫                      641,667           0.92
  10                      李呈生                     466,667           0.67
  11                      王小元                     466,667           0.67
  12                      胡新武                     431,667           0.62
  13                      施慧鹏                     350,000           0.50
  14                      施定玉                     350,000           0.50
  15                      唐亚卓                     350,000           0.50
  16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0,000           0.40
  17                      周青霞                     233,333           0.33



                                       5-2-43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8                  黄桂香                      233,333          0.33
  19                  徐兴富                      210,000          0.30
  20                      黄超                    175,000          0.25
  21                  刘显慧                      175,000          0.25
  22                  黄捷建                      175,000          0.25
  23                  刘建波                      175,000          0.25
  24                      张健                    175,000          0.25
  25                  冯家清                      175,000          0.25
  26                  黄海燕                      175,000          0.25
  27                  陈文英                      140,000          0.20
  28                  王万忠                      140,000          0.20
  29                      阴勇                    140,000          0.20
  30                      左力                    58,333           0.08
                   合计                         70,0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已经发起人所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和《公
司章程》确认,并已办理了验资和工商登记手续。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设
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的前身为雷赛科技,于2011年7月6日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变更为发行人。
发行人(包括其前身)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雷赛科技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1)2007年1月雷赛科技(曾用名雷泰控制)设立

   根据雷赛科技的工商登记材料并经核查,2007年1月9日,李卫平、王勇、施慧
敏、赵兵、左力、黄超、陈文英、荣玉玲和龚志勇出资设立雷泰控制,注册资本为
2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06 年 12 月 22 日,李卫平、王勇、施慧敏、赵兵、左力、黄超、陈文英、荣
玉玲和龚志勇共同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出资


                                   5-2-44
                                                                       律师工作报告

设立雷泰控制。

       根据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敬会验字[2006]第 226
号”《验资报告》,雷泰控制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 100 万元,均为货
币出资。

       2007 年 1 月 9 日,雷泰控制取得深圳市工商局颁发的“4403011253508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雷泰控制设立时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天安工业区二栋三
楼 D,法定代表人为左力,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运
动控制卡(电子类)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化装置和仪表、电机驱动
控制系统和组件、微电脑系统软硬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内贸
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泰控制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134.00               67.00
   2                    王勇                    16.00                8.00
   3                施慧敏                      10.00                5.00
   4                    赵兵                    10.00                5.00
   5                    左力                    10.00                5.00
   6                    黄超                     6.00                3.00
   7                陈文英                       5.00                2.50
   8                荣玉玲                       5.00                2.50
   9                龚志勇                       4.00                2.00
                 合计                           200.00              100.00
       (2)2008年7月缴足注册资本

       2008年7月7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将实收
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200万元。




                                       5-2-45
                                                                 律师工作报告

    2008年7月21日,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永信会验字[2008]208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08年7月17日,雷泰控制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
资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8年7月24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5192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实收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变更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134.00              67.00
   2                  王勇                  16.00               8.00
   3                  施慧敏                10.00               5.00
   4                  赵兵                  10.00               5.00
   5                  左力                  10.00               5.00
   6                  黄超                   6.00               3.00
   7                  陈文英                 5.00               2.50
   8                  荣玉玲                 5.00               2.50
   9                  龚志勇                 4.00               2.00
               合计                         200.00             100.00
    (3)2009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6月,李卫平将其持有的63.5%雷泰控制股权转让给雷赛机电,施慧敏将
其持有的5%雷泰控制股权转让给雷赛机电,陈文英将其持有的1.5%雷泰控制股权转
让给雷赛机电、将其持有的1%雷泰控制股权转让给龚志勇,黄超将其持有的3%雷
泰控制股权转让给郑孝洋。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09年6月13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泰控制
63.5%的股权以127万元转让给雷赛机电,施慧敏将其持有雷泰控制5%的股权以10
万元转让给雷赛机电,陈文英将其持有雷泰控制1.5%的股权以3万元转让给雷赛机
电、1%的股权以2万元转让给龚志勇,黄超将其持有雷泰控制3%的股权以6万元转
让给郑孝洋。




                                   5-2-46
                                                                      律师工作报告

       ②2009年6月13日,雷泰控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2009年6月18日,李卫平、施慧敏、陈文英分别与雷赛机电签订《股权转让合
同》,陈文英与龚志勇、黄超与郑孝洋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本次股权转让
事项进行约定。

       ④2009年6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40.00           70.00
 2                     王勇                          16.00            8.00
 3                     赵兵                          10.00            5.00
 4                     左力                          10.00            5.00
 5                    李卫平                          7.00            3.50
 6                    龚志勇                          6.00            3.00
 7                    郑孝洋                          6.00            3.00
 8                    荣玉玲                          5.00            2.50
                    合计                             200.00          100.00
       (4)2009年1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11月,王勇将其所持雷泰控制8%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本次股权转让事
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09年10月19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王勇将所持有的雷泰控制8%
的股权以16万元转让给李卫平。

       ②2009年10月22日,王勇与李卫平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进行约定。

       ③2009年10月26日,雷泰控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2009年11月10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5-2-47
                                                                      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40.00           70.00
 2                    李卫平                         23.00            11.50
 3                     赵兵                          10.00            5.00
 4                     左力                          10.00            5.00
 5                    龚志勇                          6.00            3.00
 6                    郑孝洋                          6.00            3.00
 7                    荣玉玲                          5.00            2.50
                    合计                             200.00          100.00
       (5)2010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1月,雷泰控制进行第一次增资,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由雷
泰控制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100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09年11月19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各股东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
万元。

       ②2009年12月10日,雷泰控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
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2009年12月25日,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永信会验字[2009]36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2月14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④2010年1月20日,雷泰控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10.00           70.00
 2                    李卫平                         34.50            11.50
 3                     赵兵                          15.00            5.00



                                        5-2-48
                                                                      律师工作报告

  4                    左力                          15.00            5.00
  5                   龚志勇                          9.00            3.00
  6                   郑孝洋                          9.00            3.00
  7                   荣玉玲                          7.50            2.50
                    合计                             300.00          100.00
       (6)2010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4月,赵兵将其所持雷泰控制5%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本次股权转让事
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4月7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赵兵将所持雷泰控制5%的股权
以15万元转让给李卫平;

       ②雷泰控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

       ③2010年4月7日,赵兵与李卫平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
行约定;

       ④2010年4月28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10.00           70.00
  2                   李卫平                         49.50            16.50
  3                    左力                          15.00            5.00
  4                   龚志勇                          9.00            3.00
  5                   郑孝洋                          9.00            3.00
  6                   荣玉玲                          7.50            2.50
                    合计                             300.00          100.00
       (7)2010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5-2-49
                                                                      律师工作报告

       2010年5月,李卫平将其所持雷泰控制3%的股权转让给刘显慧、将其所持雷泰
控制2%的股权转让给宋波、将其所持雷泰控制2%的股权转让给苏阳清。本次股权
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5月4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李卫平将其所持雷泰控制3%的
股权以9万元转让给刘显慧、将其所持雷泰控制2%的股权以6万元转让给宋波、将其
所持雷泰控制2%的股权以6万元转让给苏阳清。

       ②2010年5月11日,李卫平分别与刘显慧、宋波和苏阳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③2010年5月20日,雷泰控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2010年5月31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10.00           70.00
 2                    李卫平                         28.50            9.50
 3                     左力                          15.00            5.00
 4                    龚志勇                          9.00            3.00
 5                    郑孝洋                          9.00            3.00
 6                    刘显慧                          9.00            3.00
 7                    荣玉玲                          7.50            2.50
 8                     宋波                           6.00            2.00
 9                    苏阳清                          6.00            2.00
                    合计                             300.00          100.00
       (8)2010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8月,左力将其所持有雷泰控制5%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郑孝洋将其持
有雷泰控制3%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龚志勇将其持有雷泰控制3%的股权转让给李
卫平,荣玉玲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5%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刘显慧将其持有雷泰控



                                        5-2-50
                                                                   律师工作报告

制3%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宋波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苏阳
清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雷赛机电将其持有雷泰控制58%的股
权转让给李卫平、将其持有雷泰控制12%的股权转让给施慧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8月9日,雷泰控制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左力将其所持有雷泰控制5%的
股权以152,153.40元转让给李卫平,郑孝洋将其持有雷泰控制3%的股权以91,292.04
元转让给李卫平,龚志勇将其持有雷泰控制3%的股权以91,292.04元转让给李卫平,
荣玉玲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5%的股权以76,076.71元转让给李卫平,刘显慧将其持有
雷泰控制3%的股权以91,292.04元转让给李卫平,宋波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的股权
以60,861.36元转让给李卫平,苏阳清将其持有雷泰控制2%的股权以60,861.36元转让
给李卫平,雷赛机电将其持有雷泰控制58%的股权以1,764,979.48元转让给李卫平、
12%的股权以365,168.17元转让给施慧敏;

       ②2010年8月12日,左力、郑孝洋、龚志勇、荣玉玲、刘显慧、宋波、苏阳清、
雷赛机电与李卫平、施慧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③2010年8月13日,雷泰控制各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雷泰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修正案》;

       ④2010年8月19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泰控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264.00           88.00
 2                   施慧敏                       36.00            12.00
                   合计                           300.00          100.00
       (9)2010年8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雷赛科技
有限公司”。




                                     5-2-51
                                                                    律师工作报告

       2010年8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0]第2957152号《字号查询证
明》,确认公司拟变更的名称“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字号冲突。

       2010年8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10)2010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10年9月,雷赛科技进行第二次增资,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2,001
万元,由李卫平和施慧敏按出资比例增资1,701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9月8日,雷赛科技召开2010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
由李卫平增资1,496.88万元,施慧敏增资204.12万元。

       ②2010年9月8日,雷赛科技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③2010年9月9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24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2010年9月9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701万元,均为货币
出资。

       ④2010年9月20日,雷赛科技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2,001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1,760.88           88.00
 2                    施慧敏                      240.12            12.00
                    合计                         2,001.00          100.00
       (11)2010年11月第三次增资

       2010年11月,雷赛科技进行第三次增资,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1万元增加至
2,175万元,由新股东康伟、浙江华睿增资174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5-2-52
                                                                      律师工作报告

      ①2010年10月21日,雷赛科技召开2010年第六次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增资事
宜,由浙江华睿投入3,250万元认缴141.375万元出资,康伟投入750万元认缴32.625
万元出资,溢价3,8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②雷赛科技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2010年10月29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84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10年10月29日,公司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74万元,溢价
3,8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④2010年11月4日,雷赛科技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2,17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1,760.88          80.96
  2                      施慧敏                       240.12           11.04
  3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1.375           6.50
  4                          康伟                     32.625           1.50
                      合计                           2,175.00         100.00
      (12)2010年11月第四次增资

      2010年11月,雷赛科技进行第四次增资,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本
次增资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11月8日,雷赛科技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同意公司以
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3,826万元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3,825万
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75万元增至6,000万元。

      ②雷赛科技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③2010年11月9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392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2010年11月9日,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6,000万元。




                                       5-2-53
                                                                     律师工作报告

      ④2010年11月10日,雷赛科技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本次增资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4,857.60          80.96
  2                     施慧敏                       662.40           11.04
  3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90.00           6.50
  4                         康伟                     90.00            1.50
                     合计                           6,000.00         100.00
      (13)2010年12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1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和赛、将其所
持有雷赛科技1%的股权转让给杨立望、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96%的股权转让给施
慧敏、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4%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德信、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1%的
股权以转让给李卫星、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5%的股转让给施慧鹏、将其所持有雷
赛科技0.5%的股权转让给施定玉、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33%的股权转让给李呈生。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11月12日,雷赛科技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
15%的股权以9,007,960.21元转让给深圳和赛、1%的股权以600,530.68元转让给杨立
望、0.96%的股权以576,509.45元转让给施慧敏、0.4%的股权以240,212.27元转让给
深圳德信、1%的股权以600,530.68元转让给李卫星、0.5%的股权以300,265.34元转让
给施慧鹏、0.5%的股权以300,265.34元转让给施定玉、0.33%的股权以200,176.89元
转让给李呈生。

      ②2010年11月26日,李卫平与深圳和赛、杨立望、施慧敏、深圳德信、李卫星、
施慧鹏、施定玉、李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③2010年11月29日,雷赛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制定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




                                      5-2-54
                                                                       律师工作报告

       ④2010年12月1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3,676.00          61.27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           15.00
  3                      施慧敏                       72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90.00            6.50
  5                          康伟                     90.00             1.50
  6                      李卫星                       60.00             1.00
  7                      杨立望                       60.00             1.00
  8                      施慧鹏                       30.00             0.50
  9                      施定玉                       30.00             0.50
  10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             0.40
  11                     李呈生                       20.00             0.33
                      合计                           6,000.00         100.00
       (14)2010年12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5%的股权转让给杨立望、将其所持
有雷赛科技0.33%的股权转让给黄桂香、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17%的股权转让给熊
世辉、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的股权转让给陈文英、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
的股权转让给黄超、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33%的股权转让给周青霞、将其所持有
雷赛科技0.30%的股权转让给徐兴富、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的股权转让给刘显
慧、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的股权转让给黄捷建、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的
股权转让给刘建波、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的股权转让给张健、将其所持有雷
赛科技0.25%的股权转让给冯家清、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5%的股权转让给黄海
燕、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62%的股权转让给胡新武、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0%的
股权转让给王万忠、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20%的股权转让给阴勇、将其所持有雷
赛科技1.08%的股权转让给肖友良、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92%的股权转让给陈枫、
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33%的股权转让给李呈生、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08%的股权



                                       5-2-55
                                                                                 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给左力,深圳和赛将其持有雷赛科技1.95%的股权转让给李卫平。本次股权转
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5%
的股权以165万元转让给杨立望、0.33%的股权以110万元转让给黄桂香、0.17%的股
权以55万元转让给熊世辉、0.2%的股权以66万元转让给陈文英、0.25%的股权以82.50
万元转让给黄超、0.33%的股权以110万元转让给周青霞、0.30%的股权以99万元转
让给徐兴富、0.25%的股权以82.50万元转让给刘显慧、0.25%的股权以82.50万元转
让给黄捷建、0.25%的股权以82.5万元转让给刘建波、0.25%的股权以82.5万元转让
给张健、0.25%的股权以82.50万元转让给冯家清、0.25%的股权以82.50万元转让给
黄海燕、0.62%的股权以203.50万元转让给胡新武、0.20%的股权以66万元转让给王
0.20%的股权以66万元转让给阴勇、1.08%的股权以552.50万元转让给肖友良、
0.92%的股权以467.50万元转让给陈枫、0.33%的股权以20万元转让给李呈生、0.08%
的 股 权 以 27.50 万 元 转让 给 左 力 , 深 圳 和 赛将 其 持 有 雷 赛 科 技 1.95% 的 股 权 以
117.103483万元转让给李卫平。

       ②2010年12月21日,雷赛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

       ③2010年12月22日,李卫平分别与深圳和赛,肖友良等20人签订《股权转让合
同》,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④2010年12月27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3,372.00              56.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3.00               13.05
  3                       施慧敏                            72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90.00                6.50
  5                       杨立望                             90.00                1.50




                                           5-2-56
                                                                律师工作报告

 6                      康伟                    90.00           1.50
 7                     肖友良                   65.00           1.08
 8                     李卫星                   60.00           1.00
 9                      陈枫                    55.00           0.92
 10                    李呈生                   40.00           0.67
 11                    胡新武                   37.00           0.62
 12                    施慧鹏                   30.00           0.50
 13                    施定玉                   30.00           0.50
 14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           0.40
 15                    黄桂香                   20.00           0.33
 16                    周青霞                   20.00           0.33
 17                    徐兴富                   18.00           0.30
 18                     黄超                    15.00           0.25
 19                    刘显慧                   15.00           0.25
 20                    黄捷建                   15.00           0.25
 21                    刘建波                   15.00           0.25
 22                     张健                    15.00           0.25
 23                    冯家清                   15.00           0.25
 24                    黄海燕                   15.00           0.25
 25                    陈文英                   12.00           0.20
 26                    王万忠                   12.00           0.20
 27                     阴勇                    12.00           0.20
 28                    熊世辉                   10.00           0.17
 29                     左力                     5.00           0.08
                     合计                      6,000.00        100.00
      (15)2011年3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1年3月,李卫平将所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667%转让给王小元、将所其所持
有雷赛科技0.50%的股权转让给唐亚卓,熊世辉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17%的股权转
让给李卫平。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5-2-57
                                                                     律师工作报告

      ①201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李卫平将其所持有雷赛科技0.667%
的股权以220万元转让给王小元、0.50%的股权以165万元转让给唐亚卓,熊世辉将
其持有雷赛科技0.17%的股权以56.70万元转让给李卫平。

      ②2011年3月24日,雷赛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③2011年3月24日,李卫平分别与熊世辉、王小元、唐亚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约定。

      ④2011年3月29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雷赛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卫平                     3,312.00          55.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83.00           13.05
  3                       施慧敏                      72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90.00           6.50
  5                       杨立望                      90.00            1.50
  6                        康伟                       90.00            1.50
  7                       肖友良                      65.00            1.08
  8                       李卫星                      60.00            1.00
  9                        陈枫                       55.00            0.92
  10                      李呈生                      40.00            0.67
  11                      王小元                      40.00            0.67
  12                      胡新武                      37.00            0.62
  13                      施慧鹏                      30.00            0.50
  14                      施定玉                      30.00            0.50
  15                      唐亚卓                      30.00            0.50
  16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0            0.40
  17                      周青霞                      20.00            0.33
  18                      黄桂香                      20.00            0.33




                                       5-2-58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9                     徐兴富                        18.00           0.30
  20                     刘显慧                        15.00           0.25
  21                         黄超                      15.00           0.25
  22                     黄捷建                        15.00           0.25
  23                     刘建波                        15.00           0.25
  24                         张健                      15.00           0.25
  25                     冯家清                        15.00           0.25
  26                     黄海燕                        15.00           0.25
  27                     陈文英                        12.00           0.20
  28                     王万忠                        12.00           0.20
  29                         阴勇                      12.00           0.20
  30                         左力                      5.00            0.08
                      合计                           6,000.00         100.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雷赛科技的设立、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事宜均已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2011年7月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雷赛科技于 2011 年 7 月 6 日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律
师工作报告》之“四/(一)”],其股东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38,640,000         55.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35,000          13.05
  3                      施慧敏                     8,400,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50,000          6.50
  5                          康伟                   1,050,000          1.50
  6                      杨立望                     1,050,000          1.50
  7                      肖友良                      758,333           1.08
  8                      李卫星                      700,000           1.00
  9                          陈枫                    641,667           0.92
  10                     李呈生                      466,667           0.67



                                      5-2-59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1                   王小元                     466,667           0.67
  12                   胡新武                     431,667           0.62
  13                   施慧鹏                     350,000           0.50
  14                   施定玉                     350,000           0.50
  15                   唐亚卓                     350,000           0.50
  16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0,000           0.40
  17                   周青霞                     233,333           0.33
  18                   黄桂香                     233,333           0.33
  19                   徐兴富                     210,000           0.30
  20                       黄超                   175,000           0.25
  21                   刘显慧                     175,000           0.25
  22                   黄捷建                     175,000           0.25
  23                   刘建波                     175,000           0.25
  24                       张健                   175,000           0.25
  25                   冯家清                     175,000           0.25
  26                   黄海燕                     175,000           0.25
  27                   陈文英                     140,000           0.20
  28                   王万忠                     140,000           0.20
  29                       阴勇                   140,000           0.20
  30                       左力                    58,333           0.08
                    合计                         70,000,000        100.00
    3、发行人的股权变动

    (1)2012年2月股份继承

    2011年11月14日,发行人股东施定玉逝世,施定玉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分别由
施慧鹏继承270,000股,由施慧鸿继承80,000股。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1年12月16日,施定玉的配偶姚美芳与施慧鹏、施慧鸿签署了《赠与合同》,
姚美芳将依法继承的施定玉持有的发行人的175,000股股份赠与施慧鹏、施慧鸿共同
所有,并在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办理了公证;




                                    5-2-60
                                                                     律师工作报告

      ②2011年12月26日,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出具了(2011)沪徐证字第8414号《公
证书》,公证施定玉持有的发行人的350,000股股份由施慧鹏和施慧鸿共同继承,施
慧敏放弃继承施定玉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2011年12月27日,施慧鹏和施慧鸿签署了《析产协议书》,施定玉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分别由施慧鹏持有270,000股,由施慧鸿持有80,000股,并在上海市徐汇公
证处办理了公证;

      ④2012年1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了《深圳市雷赛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⑤2012年2月21日,上述股份继承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完成上述变更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38,640,000         55.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35,000          13.05
  3                      施慧敏                     8,400,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550,000          6.50
  5                       康伟                      1,050,000          1.50
  6                      杨立望                     1,050,000          1.50
  7                      肖友良                      758,333           1.08
  8                      李卫星                      700,000           1.00
  9                       陈枫                       641,667           0.92
  10                     施慧鹏                      620,000           0.89
  11                     李呈生                      466,667           0.67
  12                     王小元                      466,667           0.67
  13                     胡新武                      431,667           0.62
  14                     唐亚卓                      350,000           0.50
  15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0,000           0.40
  16                     周青霞                      233,333           0.33
  17                     黄桂香                      233,333           0.33




                                      5-2-61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8                    徐兴富                      210,000         0.30
  19                        黄超                    175,000         0.25
  20                    刘显慧                      175,000         0.25
  21                    黄捷建                      175,000         0.25
  22                    刘建波                      175,000         0.25
  23                        张健                    175,000         0.25
  24                    冯家清                      175,000         0.25
  25                    黄海燕                      175,000         0.25
  26                    陈文英                      140,000         0.20
  27                    王万忠                      140,000         0.20
  28                        阴勇                    140,000         0.20
  29                    施慧鸿                      80,000          0.11
  30                        左力                    58,333          0.08
                     合计                          70,000,000      100.00
    (2)2018年2月增资至14,000万元

    2018年2月,发行人通过送红股的方式将注册资本增至14,000万元。本次增资事
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7年12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发行人2017
年6月3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
送10股送红股,送红股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4,000万元;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
程。

    ②2018年1月8日,发行人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③2018年8月1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
4814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发行人已将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
币7,000.00万元(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转增股本。

    ④2018年2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事宜。

    完成上述增资事宜后,发行人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5-2-62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77,280,000         55.20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3.05
 3                   施慧敏                     16,800,000         12.00
 4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6.50
 5                    康伟                      2,100,000          1.50
 6                   杨立望                     2,100,000          1.50
 7                   肖友良                     1,516,666          1.08
 8                   李卫星                     1,400,000          1.00
 9                    陈枫                      1,283,334          0.92
10                   施慧鹏                     1,240,000          0.89
11                   李呈生                      933,334           0.67
12                   王小元                      933,334           0.67
13                   胡新武                      863,334           0.62
14                   唐亚卓                      700,000           0.50
15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40
16                   周青霞                      466,666           0.33
17                   黄桂香                      466,666           0.33
18                   徐兴富                      420,000           0.30
19                    黄超                       350,000           0.25
20                   刘显慧                      350,000           0.25
21                   黄捷建                      350,000           0.25
22                   刘建波                      350,000           0.25
23                    张健                       350,000           0.25
24                   冯家清                      350,000           0.25
25                   黄海燕                      350,000           0.25
26                   陈文英                      280,000           0.20
27                   王万忠                      280,000           0.20
28                    阴勇                       280,000           0.20
29                   施慧鸿                      160,000           0.11
30                    左力                       116,666           0.08




                                   5-2-63
                                                                     律师工作报告

                 总股本(合计)                   140,000,000        100.00
      (3)2018年3月股权转让

      2018年3月9日,李卫平分别与雷赛实业、李卫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
卫平将持有发行人10.71%的股份以3855万元转让给雷赛实业;李卫平将持有发行人
0.35%的股份以125.93万元转让给李卫星。

      经核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完成本次变更后,
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61,790,000         44.14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3.05
 3                      施慧敏                     16,800,000         12.00
 4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10.71
 5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6.50
 6                       康伟                      2,100,000          1.50
 7                      杨立望                     2,100,000          1.50
 8                      李卫星                     1,890,000          1.35
 9                      肖友良                     1,516,666          1.08
 10                      陈枫                      1,283,334          0.92
 11                     施慧鹏                     1,240,000          0.89
 12                     李呈生                      933,334           0.67
 13                     王小元                      933,334           0.67
 14                     胡新武                      863,334           0.62
 15                     唐亚卓                      700,000           0.50
 16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40
 17                     周青霞                      466,666           0.33
 18                     黄桂香                      466,666           0.33
 19                     徐兴富                      420,000           0.30
 20                      黄超                       350,000           0.25
 21                     刘显慧                      350,000           0.25




                                       5-2-64
                                                                  律师工作报告

 22                    黄捷建                     350,000          0.25
 23                    刘建波                     350,000          0.25
 24                     张健                      350,000          0.25
 25                    冯家清                     350,000          0.25
 26                    黄海燕                     350,000          0.25
 27                    陈文英                     280,000          0.20
 28                    王万忠                     280,000          0.20
 29                     阴勇                      280,000          0.20
 30                    施慧鸿                     160,000          0.11
 31                     左力                      116,666          0.08
                总股本(合计)                  140,000,000       100.00
      (4)2018年3月增资至15,600万元

      2018年3月,发行人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5,600万元。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如下程
序:

      ①2018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册资
本由14,000万元增至15,600万元;其中,员工持股企业雷赛志成对公司增资2030.4万
元,其中56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66.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员工持股企业雷赛团队
对公司增资1245.6万元,其中34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99.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员工
持股企业雷赛三赢对公司增资1188万元,其中3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58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田天胜等13名员工对公司增资1296万元,其中3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3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②2018年3月15日,发行人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③2018年8月1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8]
4814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发行人已收到新缴纳的出资款合
计人民币5,760.00万元(人民币伍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全部是以货币出资,其中增
加注册资本及股本1,600.00万元(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差额4,160.00万元(人民
币肆仟壹佰陆拾万元整)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④2018年3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事宜。


                                       5-2-65
                                                                     律师工作报告

       完成上述增资事宜后,发行人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61,790,000         39.61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1.71
 3                      施慧敏                     16,800,000         10.77
 4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9.62
 5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5.83
 6         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40,000          3.62
 7         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60,000          2.22
 8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0,000          2.12
 9                      杨立望                     2,100,000          1.35
10                       康伟                      2,100,000          1.35
11                      李卫星                     1,890,000          1.21
12                      肖友良                     1,516,666          0.97
13                       陈枫                      1,283,334          0.82
14                      施慧鹏                     1,240,000          0.79
15                      李呈生                      933,334           0.60
16                      王小元                      933,334           0.60
17                      胡新武                      863,334           0.55
18                      唐亚卓                      780,000           0.50
19                      冯家清                      680,000           0.44
20                      黄海燕                      650,000           0.42
21                       黄超                       630,000           0.40
22                      刘建波                      630,000           0.40
23                      田天胜                      600,000           0.38
24                       张健                       570,000           0.37
25                       阴勇                       560,000           0.36
26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36
27                      黄捷建                      530,000           0.34
28                      覃海涛                      500,000           0.32
29                      黄桂香                      466,666           0.30



                                        5-2-66
                                                                     律师工作报告

 30                     周青霞                      466,666           0.30
 31                     徐兴富                      420,000           0.27
 32                     刘显慧                      350,000           0.22
 33                     易柏怀                      330,000           0.21
 34                     陈文英                      280,000           0.18
 35                     王万忠                      280,000           0.18
 36                     蔡兴华                      200,000           0.13
 37                     施慧鸿                      160,000           0.10
 38                      左力                       136,666           0.09
                 总股本(合计)                  156,000,000.00      100.00
       (5)2018年3月股权转让

       2018年3月9日,李卫平分别与杨立望、胡新武、周青霞、黄桂香、王万忠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卫平将持有发行人0.53%的股份以295.20万元转让给杨立
望;李卫平将持有发行人0.25%的股份以140.40万元转让给胡新武;李卫平将持有发
行人0.22%的股份以126万元转让给周青霞;李卫平将持有发行人0.21%的股份以
118.80万元转让给黄桂香;李卫平将持有发行人0.32%的股份以180万元转让给王万
忠。

       经核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完成本次变更后,
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59,400,000         38.08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1.71
 3                      施慧敏                     16,800,000         10.77
 4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9.62
 5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5.83
 6         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40,000          3.62
 7         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60,000          2.22
 8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0,000          2.12
 9                      杨立望                     2,920,000          1.87



                                        5-2-67
                                                               律师工作报告

10                    康伟                      2,100,000       1.35
11                   李卫星                     1,890,000       1.21
12                   肖友良                     1,516,666       0.97
13                    陈枫                      1,283,334       0.82
14                   胡新武                     1,253,334       0.80
15                   施慧鹏                     1,240,000       0.79
16                   李呈生                      933,334        0.60
17                   王小元                      933,334        0.60
18                   周青霞                      816,666        0.52
19                   黄桂香                      796,666        0.51
20                   王万忠                      780,000        0.50
21                   唐亚卓                      780,000        0.50
22                   冯家清                      680,000        0.44
23                   黄海燕                      650,000        0.42
24                    黄超                       630,000        0.40
25                   刘建波                      630,000        0.40
26                   田天胜                      600,000        0.38
27                    张健                       570,000        0.37
28                    阴勇                       560,000        0.36
29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36
30                   黄捷建                      530,000        0.34
31                   覃海涛                      500,000        0.32
32                   徐兴富                      420,000        0.27
33                   刘显慧                      350,000        0.22
34                   易柏怀                      330,000        0.21
35                   陈文英                      280,000        0.18
36                   蔡兴华                      200,000        0.13
37                   施慧鸿                      160,000        0.10
38                    左力                       136,666        0.09
              总股本(合计)                  156,000,000.00   100.00
     (6)2018年4月股份继承



                                     5-2-68
                                                                     律师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发行人股东陈文英去世,陈文英持有的发行人的且作为遗产的
股份分别由王野梅继承19500股,陈白云继承46700股,肖映红继承73800股。本次股
权转让事宜已履行如下程序:

       ①2018年4月16日,陈文英的继承人签署《遗产分配协议书》,约定:陈文英生
前持有的雷赛智能140000股股份按照如下份额分配继承:王野梅19500股,陈白云
46700股,肖映红73800股。2018年4月25日,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就该《遗产分配协议
书》出具“(2018)深南证字第9382号”《公证书》;

       ②2018年4月25日,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出具“(2018)深南证字第9368号”《公证
书》,证明陈文英持有的雷赛智能280000股股份的一半140000股股份作为遗产,由陈
文英配偶王野梅、女儿陈白云和母亲肖映红共同继承。

       经核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完成上述股份继承
事宜后,发行人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59,400,000         38.08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1.71
 3                      施慧敏                     16,800,000         10.77
 4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9.62
 5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5.83
 6         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40,000          3.62
 7         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60,000          2.22
 8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0,000          2.12
 9                      杨立望                     2,920,000          1.87
 10                      康伟                      2,100,000          1.35
 11                     李卫星                     1,890,000          1.21
 12                     肖友良                     1,516,666          0.97
 13                      陈枫                      1,283,334          0.82
 14                     胡新武                     1,253,334          0.80
 15                     施慧鹏                     1,240,000          0.79




                                        5-2-69
                                                                 律师工作报告

 16                   李呈生                      933,334          0.60
 17                   王小元                      933,334          0.60
 18                   周青霞                      816,666          0.52
 19                   黄桂香                      796,666          0.51
 20                   王万忠                      780,000          0.50
 21                   唐亚卓                      780,000          0.50
 22                   冯家清                      680,000          0.44
 23                   黄海燕                      650,000          0.42
 24                    黄超                       630,000          0.40
 25                   刘建波                      630,000          0.40
 26                   田天胜                      600,000          0.38
 27                    张健                       570,000          0.37
 28                    阴勇                       560,000          0.36
 29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36
 30                   黄捷建                      530,000          0.34
 31                   覃海涛                      500,000          0.32
 32                   徐兴富                      420,000          0.27
 33                   刘显慧                      350,000          0.22
 34                   易柏怀                      330,000          0.21
 35                   蔡兴华                      200,000          0.13
 36                   施慧鸿                      160,000          0.10
 37                   王野梅                      159,500          0.10
 38                    左力                       136,666          0.09
 39                   肖映红                      73,800           0.05
 40                   陈白云                      46,700           0.03
               总股本(合计)                  156,000,000.00     100.00
      (7)2018年5月股份转让

      2018年5月15日,肖映红与陈文宗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肖映红将持有雷赛
智能0.0473%股股份(7.38万股)以2.75万元/股转让给陈文宗。




                                      5-2-70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完成本次变更后,
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平                     59,400,000         38.08
 2            深圳市和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270,000         11.71
 3                      施慧敏                     16,800,000         10.77
 4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         9.62
 5        浙江华睿弘源智能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00,000          5.83
 6         深圳市雷赛志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40,000          3.62
 7         深圳市雷赛团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60,000          2.22
 8         深圳市雷赛三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300,000          2.12
 9                      杨立望                     2,920,000          1.87
 10                      康伟                      2,100,000          1.35
 11                     李卫星                     1,890,000          1.21
 12                     肖友良                     1,516,666          0.97
 13                      陈枫                      1,283,334          0.82
 14                     胡新武                     1,253,334          0.80
 15                     施慧鹏                     1,240,000          0.79
 16                     李呈生                      933,334           0.60
 17                     王小元                      933,334           0.60
 18                     周青霞                      816,666           0.52
 19                     黄桂香                      796,666           0.51
 20                     王万忠                      780,000           0.50
 21                     唐亚卓                      780,000           0.50
 22                     冯家清                      680,000           0.44
 23                     黄海燕                      650,000           0.42
 24                      黄超                       630,000           0.40
 25                     刘建波                      630,000           0.40
 26                     田天胜                      600,000           0.38
 27                      张健                       570,000           0.37
 28                      阴勇                       560,000           0.36



                                        5-2-71
                                                                 律师工作报告

 29        深圳市德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0,000         0.36
 30                   黄捷建                       530,000         0.34
 31                   覃海涛                       500,000         0.32
 32                   徐兴富                       420,000         0.27
 33                   刘显慧                       350,000         0.22
 34                   易柏怀                       330,000         0.21
 35                   蔡兴华                       200,000         0.13
 36                   施慧鸿                       160,000         0.10
 37                   王野梅                       159,500         0.10
 38                    左力                        136,666         0.09
 39                   陈文宗                       73,800          0.05
 40                   陈白云                       46,700          0.03
               总股本(合计)                  156,000,000.00     100.00

      除上述股权变动情况外,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
股份结构未发生过其他变化,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历次股份变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历次股份变动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经本所律师的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不存在发起人将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对外设定质押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因股
东股权担保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问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驱动器、电机、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专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工
业自动化装置和仪表、微电脑系统软硬件、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



                                      5-2-72
                                                                    律师工作报告

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深圳市南山
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22 栋 1-5 层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

    根据雷赛控制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雷赛控制的经营范围
为: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机电产品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
和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
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业自动化产品、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嵌入式软件(自
动化设备控制软件)、专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根据雷赛软件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雷赛软件的经营范围
为:计算机软件、嵌入式软件、电机驱动控制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智能控制产品、
机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装置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维护。

    根据上海雷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上海雷智的经营范围
为:电机、工业自动化产品、电机驱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组件、微电脑系统软硬件的
技术开发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机、工
业自动化产品、电机驱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组件、微电脑系统软硬件的生产。

    根据上海兴雷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章程》,上海兴雷的经营范围
为:从事智能技术、机器人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业自动化设
备及配件的销售。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的资质及许可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
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1)2017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取得了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
案登记表编号:03059609)。




                                    5-2-73
                                                                 律师工作报告

    (2)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取得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4453064254)。

    (3)2017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1744202125,有效期为三年。

    (4)2017 年 8 月 17 日,雷赛控制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1744201073,有效期为三年。

    (5)2017 年 10 月 30 日,雷赛控制取得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核发的《软件企
业证书》,证书编号为深 RQ-2017-0778。

    (6)2017 年 10 月 31 日,雷赛软件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1744203927,有效期为三年。

    (7)2018 年 7 月 30 日,雷赛软件取得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核发的《软件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深 RQ-2018-0479。

    (8)2016 年 11 月 24 日,上海雷智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
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1631001098,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章程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与营业执照所述的经营范围一致,发行人主
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器、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行
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况



                                      5-2-74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在香港设有一家全资子公司LAKESIDE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简称“雷赛自动化”),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1691045号”《公司注册证书》等相关公
司登记资料并经核查,雷赛自动化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商业登记证号码
59263619-000-12-17-3,董事为李卫平,注册地址为UNIT 2508A 25/F BANK OF
AMERICA TOWER 12 HARCOURT RD CENTRAL HONG KONG,法定股本为
1,000,000港元,已发行1,000,000股,每股1港元。雷赛智能持有雷赛自动化100%的
股权。

    就设立雷赛自动化的相关事宜,雷赛智能已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
12月20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商境外投资证第4403201100418号”《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取得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颁发的“00314381”号《外汇登记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雷赛智能在大陆以外的经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
备案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雷赛科技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并经
核查,发行人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一直是主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器、
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其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控
制器、驱动器、电机和智能一体式电机的销售收入,该四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00%、94.45%、92.90%和 91.51%。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发行人设立后,连续盈利,经营状况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公



                                   5-2-75
                                                                 律师工作报告

司章程》,发行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其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相对
完善;其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在持续经营方面不存在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及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
[2006]3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主
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平,直接持有发行人38.08%的股份,同
时,通过雷赛实业间接持有公司9.62%的股份,李卫平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
式合计持有发行人47.69%的股份。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起
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企业

    (1) 雷赛实业

    根 据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MA5F0QPH9L”《营业执照》,雷赛实业系于2018年3月2日成立并合法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
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核查,雷赛实业现持有发行人150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9.62% 。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实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2-76
                                                                        律师工作报告

     1             李卫平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Leadshine America,INC.

         Leadshine America,INC.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弟弟 Youping Li 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BUS12-01309),地址为 17
DEER CREEK IRVINE CA 92604,经营范围为 WHOLESALE OF MOTION
PRODUCTS - MOTORS AND DRIVES,设立时股东为 1 名(Youping Li),发行股份
1000 股。

         (3)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LLC.

         American Motion Technology,LLC.(以下简称“AMT”)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
卫平弟弟 Youping Li 于 2009 年 2 月 20 日在美国马里兰州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后
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变更地址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登记,现地址为 17 DEER CRK
IRVINE, CA 92604-3070,业务范围为 CONTROL SYSTEM INTEGRATION &
PRODUCT SALES,登记证号为 140000679。

         (4)上海满杏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之弟控制的企业)

         上 海 满 杏 智 能 控 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53986356890”,系于2014年7月16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700号10幢118-5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法定
代表人为施慧鹏,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智能控制技术、手机软件、计算
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支持,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和仪表、自动化控制成套设备、计算机
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满杏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施慧鹏                      100.00              100.00



                                        5-2-77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100.00
     注:上海满杏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5)上海方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之弟控制的企业)

       上海方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230MA1JXKND3R”,
系于2016年8月3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崇明县新海镇星
村公路700号12幢102-4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施慧鹏,注册资
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计算机、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营销
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的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方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施慧鹏                        99.00             99.00

 2                     徐陆申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6)上海未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之弟控制的企业)

       上海未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342045110L”,系
于2015年5月27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888号15幢三层N区319室,法定代表人为徐陆申,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信
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计
算机系统集成,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公共关系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
纪),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礼仪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销售办公用品、劳防用品(除特种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数码
产品、通讯产品及设备”。


                                       5-2-78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未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施慧鹏                          70.00             70.00

 2                     徐陆申                          3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7)上海正辉康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之弟担任董事
的企业)

       上海正辉康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92777167N”,系于2006年9月14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为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4727号208-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铭,注册资本575万元,
经营范围为“环保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及配件(除
特种设备)维修;水处理设备安装服务;水处理设备、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建
筑材料、日用百货、工艺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针纺织品、体育用品批发零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正辉康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激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5.00            60.00

 2          上海顺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0.00            40.00

                    合计                               575.00           100.00

       (8)上海崇杏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之弟担任大股东、
李卫平的配偶施慧敏担任股东之企业)

       上 海 崇 杏 健 康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2MA1GB1XM69”,系于2015年11月19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CQ119室,法定代表人为徐陆申,注


                                         5-2-79
                                                                         律师工作报告

册资本117.6471万元,经营范围为“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体育咨询、公共关系顾问咨询、旅游咨询(不
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保险、证券业务)、娱乐咨询(不
得从事文化经纪)(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创意服务,实业投资,知识产权代理,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
划,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海崇杏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施慧鹏                         57.5294            48.90

 2                     徐陆申                         28.7647            24.45

 3                      陶力                           9.5882            8.15

 4                     施慧敏                          7.6471            6.50

 5            上海雷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824            5.00
        上海易方达新希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6                                                     5.8824            5.00
                        伙)
 7        上海宇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529            2.00

                    合计                              117.6471          100.00

       3、发行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拥有4家全资子
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雷赛软件、上海雷智、雷赛自动化、上海兴
雷、雷赛控制及雷赛菊园,其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九)对
外投资”。

       4、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深圳和赛、施慧敏、雷赛实业、浙江华


                                         5-2-80
                                                                            律师工作报告

睿。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六、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李卫平、施慧敏、胡新武、廖越平、周扬忠、曹军、
王荣俊;监事会成员包括:黄桂香、张蓉、甘璐;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胡新武、杨
立望、王万忠、田天胜。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公司董事的康伟、曾经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唐亚卓及曾经担任公司监事的荣玉玲。关于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十五、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前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营业范围
                                            电子计算机软件、网络、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计算机软
                                            件、硬件、外部设备及计算机耗材的代理、销售
         万兴科技股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家庭智能集成设
 1
         份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      备、移动智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家庭职能集成设备、移动智能设备及耗材
                                            的销售(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经营进出
                                            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浙江富华睿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资产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2       银投资管理
                        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有限公司
                                            等金融服务)
                                            生产销售阀门、冶金机械、发电机制造设备、建
         科菲亚重型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筑机械、五金机械;铸造加工;厂房和设备租赁。
 3       装备有限公
                          任该公司董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司
                                            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通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电信增值业务技术、互联网
         浙江宇天科                         技术的技术开发,电脑图文设计,承接计算机网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4       技股份有限                         络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批
                          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                             发、零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其他无需报
                                            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江苏美时医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生产三类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与医疗器械有关
 5
         疗技术有限       任该公司董事      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销售一类、二类、三类


                                           5-2-81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营业范围
         公司                             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开发;水污染治理;零售日用品、电子产品、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
       北京欧泰克
                                          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技术咨询;货物进出
       能源环保工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6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
       程技术股份       任该公司董事
                                          勘察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有限公司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杭州新泰化                         压力容器及配套机械产品的制造、销售,压力管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7     工机械有限                         道的安装(上述凡涉特种设备和管道的凭有效许
                        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                             可证经营),电气仪表的销售、安装。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担
                    任该公司监事、副总    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投
       浙江华睿控
 8                  经理;发行人曾经的    资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
       股有限公司
                    董事康伟持股 7%并     询服务
                        担任董事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具体品名详见《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保技术研发;化工原
                                          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水性涂料、
       衢州市聚合
                    发行人董事廖越平持    矿产品、建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
 9     环保科技有
                          股 10%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固废处置绿色循环经
         限公司
                                          济项目;化肥(磷酸二氢铵、磷酸二氢钾)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均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
                                          不含限制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单车充电机、
                                          储能技术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电单车及电动汽车充
                                          电设施的管理及运营;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及
                                          技术维护;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系
       深圳极数能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康    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
10     源控股有限
                      伟担任该公司董事    机数据库服务;经营电子商务(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房屋租赁(以上各项
                                          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动汽
                                          车充电桩、电单车充电机、储能技术产品的生产;
                                          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单车充电机、储能系统等新
                                          能源项目工程总承包(开发、设计、采购与施工);
                                          充电桩、电单车充电机、储能系统等新能源项目



                                         5-2-82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营业范围
                                          工程监理
       杭州睿投公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康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
11     社网络科技
                        伟持股 7%         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
         有限公司
                                          全色列(AIGaInP 和 GaN)超高亮度 LED(发光
       迪源光电股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康    二极管)外延芯片以及其他光电材料的生产、研
12
       份有限公司       伟担任董事        发和应用;LED(发光二极管)应用系统工程设
                                          计、施工、监理、标准制定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
       深圳茂硕投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
                    发行人曾经的董事康
13     资发展有限                         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伟担任董事
         公司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
                                          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
                                          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广东联建律   发行人独立董事曹军
14                                        2007 年 01 月 04 日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   担任该事务所合伙人
       深圳市慧而   发行人独立董事曹军
                                          机械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
15     敏贸易有限   持股55%并担任执行
                                          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公司           董事
                                          整体橱柜、厨房电器、水盆龙头、五金、瓷砖及
       深圳市德歌   发行人独立董事曹军
                                          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
16     厨业发展有   持股35%并担任执行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限公司           董事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旅游纪念品研发项目
       山东钰镌龙                         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投资、开发;
                    发行人独立董事曹军
17     文化旅游投                         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物流服务;园林绿化设
                    持股52%并担任董事
       资有限公司                         计、施工;旅游纪念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企业营销策划;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
                                          咨询、污水和垃圾的治理;会展服务;从事计算
       深圳市三象                         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
                    发行人独立董事曹军
18     投资开发有                         术咨询;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
                          持股30%
         限公司                           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
                                          品)、家具、家居用品、百货的销售。^物业管理;
                                          建筑装饰设计和智能化设计工程施工;房地产开
                                          发经营
                                          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
       深圳市爱库
                    发行人董事曹军配偶    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兴办实业(具
19     供应链管理
                      的妹妹持股45%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5-2-83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营业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大华会计师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荣
       事务所(特殊                         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
20                    俊担任该事务所合伙
       普通合伙)深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的
                              人
         圳分所                             规定的其他业务。(凭有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
                                            业证书经营)
                                            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调研、市场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投资
                                            项目策划、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深圳市君诚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荣    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1     信咨询有限
                          俊持股100%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投
         公司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
                                            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
                                            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深圳市致通
                      发行人独立董事王荣
       振业金牛税                           许可经营项目:税务代理和税务咨询业务(取得
22                    俊担任该事务所合伙
       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后方可经营)。
                              人
         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     发行人董事施慧敏的
                                            完成学前教育;实行教育与保育相结合,促使幼
23     区四川北路     姐姐担任该幼儿园园
                                            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               长
                                            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
                                            投资咨询、医疗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人才
       上海尚一健     发行人董事施慧敏的    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市场信息
24     康管理咨询     弟弟持股15%并担任     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
         有限公司           监事            意调查、民意测验)(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从事
                                            医药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东莞市茵媛     发行人监事甘璐配偶    批发、零售:服饰、服装、箱包、鞋、帽、袜;
25     服饰有限公     的兄弟姐妹的一人有    设计:服装、服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司               限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雷赛
       志成投资中     甘璐担任该企业执行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26
       心(有限合         事务合伙人        含限制项目)
         伙)
                                            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嵌入式软件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推
       深圳市优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
27     控软件有限     杨立望担任该公司董
                                            术进出口(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公司                 事
                                            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
                                            方可经营)
       上海汉迪装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出版物印后、其他印后,办公用品、体育用品、
28
       订有限公司     杨立望的兄弟姐妹共    日用百货的销售



                                           5-2-84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营业范围
                          同投资的公司
                                             出版物装订、其他印刷品装订、包装装潢印刷品
                                             装订;销售文具用品、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
         北京汉迪印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29      刷品装订有      杨立望的兄弟持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限公司              100%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御传(上海) 发行人曾经高级管理      传动科技、新能源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30     传动科技有 人员唐亚卓担任执行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电附
          限公司           董事              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卓虹(深圳) 发行人曾经高级管理
                                             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上根据法律、行
 31     投资咨询有 人员唐亚卓持股95%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
          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
                                             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从事新能源技术、汽车零部件技术、智能技术、
        御传(上海) 发行人曾经高级管理      工业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32     科技发展有 人员唐亚卓担任执行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电
          限公司           董事              子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口及技术进口业务
         深圳市卓虹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成长投资中    发行人曾经高级管理    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
 33
         心(有限合    人员唐亚卓出资99%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伙)                              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其他关联方

序号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广场瑞赛工控产品经营
 1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堂兄持股 90%
        部/深圳市瑞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出资的 3.5%的企
 2      深圳市德之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业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雷赛控制之持股 16%少
 3    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数股东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雷赛控制之持股 4%少
 4    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数股东
   注 1: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广场瑞赛工控产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瑞赛工控”)组织形式为个体
工商户,负责人为李长平,李长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平之堂兄。瑞赛工控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2 万元,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裙楼
3D3A271,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工控产品的零售。瑞赛工控于 2017 年 4 月升级设立深圳市
瑞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瑞赛工控现已注销。

      深圳市瑞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赛智能”)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由深圳




                                            5-2-85
                                                                                      律师工作报告

市福田区华强广场瑞赛工控产品经营部升级设立,认缴注册资本 20 万元,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
南头街道南光路 13 号中兴工业城 11 栋 203,法定代表人为李永健。瑞赛智能经营范围为“电子
元器件、工控产品、智能产品、电子产品、电气产品、信息技术、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气
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
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瑞赛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长平                          18.00                        90%
   2                  李永健                          2.00                         10%
                   合计                               20.00                        100%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主要为出售商品、关联租赁、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其具体情况如下:

       (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交
          关联方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易内容
深圳市瑞赛智能科技有限       控制卡,                                                    1,096,513.1
                                         985,184.99     1,529,386.39   1,243,733.32
        公司                 驱动器                                                           3
                             控制卡,
  LeadshineAmerica,Inc                   182,114.61      138,557.55     221,474.87       237,806.42
                             驱动器
AmericanMotionTechnology     控制卡,                                                    3,006,243.4
                                      2,516,312.59      3,672,553.67   3,387,968.17
         ,LLC                驱动器                                                           7
       (2)关联租赁情况

       2015 年度,发行人之上海分公司租用控股股东李卫平之房产用于办公经营,并
向其支付租赁费 24,000.00 元。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5-2-86
                                                                                   律师工作报告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43.99             823.87        696.90         658.77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                                    2018 年 6 月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2015 年 12 月
                   关联方
名称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31 日
应收
         深圳市瑞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67,240.25     417,322.00   139,760.50    21,785.00
账款
应收
             LeadshineAmerica,Inc        319,125.36     137,010.75   63,320.48     47,207.94
账款
应收
        AmericanMotionTechnology,LLC    1,490,572.93    858,106.01   928,780.60    895,611.98
账款
其他
         上海雷赛菊园科技发展有限公
应收                                           -                -        -        40,109,314.25
                     司
款
       发行人以前年度支付的上海雷赛菊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是根据项目进
度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投入的土地购置款及工程进度款,2016 年 11 月经上海雷赛菊
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前期投入款项全部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出售商品、关联租赁、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关联交易均为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是公司
业务发展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核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也已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本
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履行,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销售、关联租赁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互利互惠的原则,
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
格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进
行了回避。


                                             5-2-87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已经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认,确认前述关联交易均遵守了市场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发行人
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利益进行保护,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公司章程》
及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分别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避免不正当交易提供了适当的法律保障。

    (四)发行人有关关联方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承诺:1、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以
下统称“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减少、规范与股份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
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股份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
行。2、本人及关联方不会以向股份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股份公司代垫
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股份公司资金。3、本人及关联方与股份公司之间必需发
生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4、本人及关联方与股份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
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5、本人及关联方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



                                   5-2-88
                                                               律师工作报告

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上述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履行赔偿责任。6、上
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
撤销。

    (五)同业竞争

    1、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主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器、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
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均未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雷赛智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雷赛智能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雷赛智能产品的业务活动。
2、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雷赛智能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
则将立即通知雷赛智能,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雷赛智能;并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
事影响或可能影响雷赛智能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赔偿雷赛智能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
和赛、雷赛实业、浙江华睿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承诺人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承诺人及承诺人其他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信息。2、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自
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股份公司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3、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承诺人及
承诺人所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将不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5-2-89
                                                                              律师工作报告

如承诺人或承诺人所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股份公司,以确保股份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如承诺人违反
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股份公司所有;如因此给股份公司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及时、足额赔偿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采取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是有效的。

     (六)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有关关联交易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
施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房屋所有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
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土地   建筑面积                  抵押
             证书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年限
号     人                                          性质   (㎡)                    情况
                                                                       2004 年 10
            沪房地松字     松江区九亭镇            国有
     上海                                  工业                         月 20 日
1           (2012)第     涞寅路 1881             建设    4,841.84                  无
     雷智                                  用地                       -2054 年 10
            016702 号        号 10 幢              用地
                                                                        月 19 日
     (二)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权利类     土地面积                  抵押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使用年限
号     人                                        型       (㎡)                    情况
                                                                      2016 年 10
            沪(2017)嘉   江桥镇 63           国有建
     上海                              工业                             月 14 日
1           字不动产权     街坊 52/1           设用地     11,571.00                  无
     雷智                              用地                           -2036 年 10
              017007 号        丘              使用权
                                                                        月 13 日
     (三)在建工程


                                          5-2-90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
在建工程为雷赛智能上海自动化伺服电机产业基地工程项目,经核查《上海市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关于雷赛智能上
海自动化伺服电机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上海雷智已就上述
在建工程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获得了施工相关的许可。

       (四)商标专用权

       1、境内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3 项境内注册
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商标图形        注册人       类别    申请号        注册有效期
                                                            2015 年 11 月 21 日至
 1                          雷赛智能        9    3819870
                                                              2025 年 11 月 20 日
                                                             2016 年 1 月 21 日至
 2                          雷赛智能        9    3819866
                                                               2026 年 1 月 20 日
                                                             2011 年 8 月 28 日至
 3                          雷赛控制        9    8573819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12 年 7 月 7 日至
 4                          雷赛智能       42    9578773
                                                                2022 年 7 月 6 日
                                                              2012 年 7 月 7 日至
 5                          雷赛智能       42    9578742
                                                                2022 年 7 月 6 日
                                                             2012 年 8 月 28 日至
 6                          雷赛智能        9    9586719
                                                               2022 年 8 月 27 日
                                                             2012 年 8 月 28 日至
 7                          雷赛智能        9    9586665
                                                               2022 年 8 月 27 日
                                                            2012 年 12 月 14 日至
 8                          雷赛智能        9    9586687
                                                              2022 年 12 月 13 日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9                          雷赛智能       42    10231087
                                                               2023 年 1 月 27 日
                                                             2013 年 2 月 21 日至
 10                         雷赛智能        9    10231064
                                                               2023 年 2 月 20 日
                                                             2013 年 7 月 28 日至
 11                         雷赛智能        7    10836256
                                                               2023 年 7 月 27 日
                                                             2013 年 7 月 28 日至
 12                         雷赛智能        7    10836235
                                                               2023 年 7 月 27 日
                                                              2013 年 8 月 7 日至
 13                         雷赛智能        7    10836267
                                                                2023 年 8 月 6 日



                                       5-2-91
                                                                   律师工作报告

                                                          2013 年 10 月 28 日至
 14                       雷赛智能        9   11078788
                                                            2023 年 10 月 27 日
                                                           2014 年 3 月 14 日至
 15                       雷赛智能       42    9578760
                                                             2024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11 月 7 日至
 16                       雷赛智能        7   10836243
                                                           2024 年 11 月 6 日
                                                           2014 年 9 月 7 日至
 17                       雷赛智能        7    9577768
                                                              2024 年 9 月 6 日
                                                           2014 年 9 月 7 日至
 18                       雷赛智能        7    9577754
                                                              2024 年 9 月 6 日
                                                           2014 年 9 月 7 日至
 19                       雷赛智能        7    9577789
                                                              2024 年 9 月 6 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20                       雷赛智能        7   22204495A
                                                           至 2028 年 2 月 6 日
                                                          2015 年 08 月 21 日至
 21                       雷赛智能        7   10230993
                                                            2025 年 08 月 20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至
 22                       雷赛智能        9   22204517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至
 23                       雷赛智能       12   22205457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
 24                       雷赛智能       16   22204142
                                                          至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至
 25                       雷赛智能       16   22204296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
 26                       雷赛智能       16   22204388
                                                          至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
 27                       雷赛智能       17   22205365
                                                          至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28 日
 28                       雷赛智能       17   22205595
                                                          至 2028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29                       雷赛智能       37   22205524
                                                             202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30                       雷赛智能        9   22205043
                                                             202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3 月 7 日至
 31                       雷赛智能       37   22205621
                                                             2028 年 3 月 6 日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32                       雷赛智能        9   22205121
                                                             2028 年 4 月 6 日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33                       雷赛智能        9   22204311
                                                             2028 年 4 月 6 日

      2、境外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并经适当核查,发行人拥有19项境外注册商标,
具体情况如下表:


                                     5-2-92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注册国家或
          商标图形       注册人                    申请号           注册有效期
号                                 受保护国家
                                                                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
 1                      雷赛智能     欧盟        012304218
                                                                 2023 年 11 月 13 日
                                                                 2014 年 9 月 2 日至
 2                      雷赛智能     美国         4595945
                                                                   2024 年 9 月 2 日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3                      雷赛智能    墨西哥        1446345
                                                                 2023 年 11 月 15 日
                                                                2014 年 10 月 14 日至
 4                      雷赛智能     韩国       4010642880000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5                      雷赛智能    新加坡       T1318567Z
                                                                 2023 年 11 月 15 日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6                      雷赛智能    加拿大       TMA920,324
                                                                 2030 年 11 月 17 日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7                      雷赛智能     巴西        907022146
                                                                   2026 年 9 月 6 日
                                                                 2015 年 7 月 5 日至
 8                      雷赛智能     伊朗          237708
                                                                   2025 年 7 月 5 日
                                                                2016 年 6 月 10 日至
 9                      雷赛智能    阿根廷        3428993
                                                                  2026 年 6 月 10 日
10                                   瑞士
11                                   越南
                                                                2014 年 2 月 6 日至
12                      雷赛智能    俄罗斯         1198598
                                                                 2024 年 2 月 6 日
13                                  乌克兰
14                                   印度
15                                  澳大利亚
16                                  白俄罗斯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雷赛智能                  1285615
17                                    埃及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8                                   叙利亚
                                                                2017 年 11 月 3 日至
19                      雷赛智能      英国      UK00003268047
                                                                 2027 年 11 月 3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除申请号为“3819866”的注册商标外(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不存在权属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专利权

     1、发明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4 项国内发明专


                                    5-2-93
                                                                            律师工作报告

利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有效期限
       一种步进电机、其丢                                                 2009 年 9 月 9
 1     步检测结构及其检测   雷赛智能   ZL200910190173.3   第 805344 号    日至 2029 年 9
           丢步的方法                                                          月8日
       混合式步进电机转子                                                 2009 年 11 月 3
 2     转速控制系统和控制   雷赛智能   ZL200910110020.3   第 864054 号     日至 2029 年
               方法                                                          11 月 2 日
       混合式步进电机转子                                                 2009 年 11 月 3
 3     旋转振荡抑制装置和   雷赛智能   ZL200910110021.8   第 932757 号     日至 2029 年
           抑制方法                                                          11 月 2 日
                                                                          2009 年 11 月
       电机电流环参数整定
 4                          雷赛智能   ZL200910109714.5   第 958937 号     10 日至 2029
             方法
                                                                           年 11 月 9 日
                                                                          2015 年 2 月 27
       一种步进电机的电流   雷赛软件
 5                                     ZL201510090251.8   第 2418421 号   日至 2035 年 2
         控制方法及装置     雷赛智能
                                                                              月 26 日
       一种步进电机的干扰                                                 2014 年 12 月 5
                            雷赛智能
 6     转矩测定方法及其低              ZL201410737425.0   第 2417857 号    日至 2034 年
                            雷赛软件
         速振动抑制方法                                                      12 月 4 日
       一种针对复合式增量                                                 2016 年 1 月 1
                            雷赛智能
 7     式编码器输出信号的              ZL201610025097.0   第 2892892 号   5 日至 2026 年
                            雷赛软件
         处理方法及装置                                                      1 月 14 日
                                                                          2015 年 6 月 25
       一种伺服电机分段式
 8                          上海雷智   ZL201510362805.5   第 2761083 号   日至 2035 年 6
       斜转子的实现方法
                                                                              月 24 日
       一种永磁伺服电机粘                                                 2015 年 11 月 2
 9     磁钢涂胶装置以及涂   上海雷智   ZL201510812164.9   第 2933585 号   0 日至 2035 年
             胶方法                                                         11 月 19 日
                                                                          2016 年 2 月 5
 10        一种电机         上海雷智   ZL201610084075.1   第 2804631 号   日至 2036 年 2
                                                                               月4日
       CANopen 伺服系统                                                   2016 年 5 月 1
                            雷赛软件
 11    中速度前馈和转矩前              ZL201610310921.7   第 3009143 号   1 日至 2036 年
                            雷赛智能
           馈的处理方法                                                      5 月 10 日
                                                                          2016 年 5 月 1
       一种控制从站伺服驱   雷赛软件
 12                                    ZL201610327695.3   第 2994810 号   7 日至 2036 年
       动器同步主站的方法   雷赛智能
                                                                             5 月 16 日
       一种 EtherCAT 电机                                                 2017 年 1 月 1
                            雷赛智能
 13    驱动器与主站时钟的              ZL201710033495.1   第 2994487 号   6 日至 2037 年
                            雷赛软件
            同步方法                                                         1 月 15 日
       一种反馈电机初始绝                                                 2016 年 1 月 5
                            雷赛智能
 14    对位置的方法、装置              ZL201610009800.9   第 2961232 号   日至 2036 年 1
                            雷赛软件
       以及编码器分频装置                                                      月4日




                                        5-2-94
                                                                             律师工作报告

       2、实用新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0 项国内实用新
型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有效期限
                                                                         2009 年 9 月 9 日
         一种两相步进驱
 1                         雷赛智能   ZL200920204601.9   第 1439855 号   至 2019 年 9 月 8
             动器
                                                                                日
                                                                          2009 年 8 月 20
         全数字直流伺服
 2                         雷赛智能   ZL200920204042.1   第 1430998 号    日至 2019 年 8
             驱动器
                                                                             月 19 日
                                                                         2009 年 9 月 1 日
         一种新型三相步
 3                         雷赛智能   ZL200920204369.9   第 1436844 号    至 2019 年 8 月
           进电机驱动器
                                                                               31 日
                                                                          2009 年 9 月 11
 4       一种步进驱动器    雷赛智能   ZL200920204647.0   第 1454981 号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
         用于永磁同步伺
                                                                         2010 年 5 月 20
         服电动机驱动系
 5                         雷赛智能   ZL201020197582.4   第 1650801 号   日至 2020 年 5
         统的位置传感编
                                                                            月 19 日
             码器组件
         一种 PCI 总线型                                                  2009 年 5 月 31
 6       多轴脉冲式运动    雷赛智能   ZL200920158833.5   第 1379630 号    日至 2019 年 5
             控制卡                                                          月 30 日
                                                                          2010 年 6 月 24
         一种运动控制器
 7                         雷赛智能   ZL201020236388.2   第 1792428 号    日至 2020 年 6
         及运动控制系统
                                                                             月 23 日
                                                                         2011 年 9 月 6 日
         一种基于 DSP 的
 8                         雷赛智能   ZL201120332589.7   第 2166343 号   至 2021 年 9 月 5
         混合伺服驱动器
                                                                                日
                                                                          2010 年 6 月 24
         一种运动轨迹控
 9                         雷赛智能   ZL201020234492.8   第 1709552 号    日至 2020 年 6
             制卡
                                                                             月 23 日
                           常州市松
                           洋新昊电                                      2013 年 7 月 9 日
         电动机的定子冲
 10                        机有限公   ZL201320403717.1   第 3484393 号   至 2023 年 7 月 8
               片
                           司、雷赛                                             日
                             智能
         一种兼容增量式                                                  2015 年 8 月 14
 11      编码器接口的控    雷赛智能   ZL201520616468.3   第 4896940 号   日至 2025 年 8
             制装置                                                         月 13 日
                                                                         2016 年 7 月 28
 12      一种编码器独立    雷赛智能   ZL201620806956.5   第 5851302 号
                                                                         日至 2026 年 7



                                         5-2-95
                                                                        律师工作报告

        检测平台                                                        月 27 日
     安全卷绕系统及                                                 2017 年 7 月 6 日
13   工厂卷绕网络系   雷赛智能   ZL201720814566.7   第 6890332 号   至 2027 年 7 月 5
           统                                                              日
                                                                    2017 年 7 月 7 日
     掉电保护控制电
14                    雷赛智能   ZL201720826535.3   第 6890174 号   至 2027 年 7 月 6
       路及电子设备
                                                                           日
                                                                    2017 年 7 月 6 日
     保护电路及运动
15                    雷赛智能   ZL201720822772.2   第 6894781 号   至 2027 年 7 月 5
       控制总线模块
                                                                           日
                                                                     2017 年 9 月 18
16   控制电路及系统   雷赛智能   ZL201721202417.1   第 7188951 号    日至 2027 年 9
                                                                        月 17 日
     通用数字输入输                                                  2017 年 9 月 13
17   出复用电路及输   雷赛智能   ZL201721173157.X   第 7335528 号    日至 2027 年 9
     入输出控制装置                                                     月 12 日
     一种线圈绕线机                                                 2011 年 3 月 25
18   控制系统及线圈   雷赛控制   ZL201120083431.0   第 2059746 号   日至 2021 年 3
         绕线机                                                        月 24 日
                                                                    2011 年 12 月 14
     绕线机及绕线机
19                    雷赛控制   ZL201120522898.0   第 2318502 号   日至 2021 年 12
         控制器
                                                                        月 13 日
                                                                     2016 年 5 月 10
     高稳定性能的电
20                    上海雷智   ZL201620421334.0   第 5562981 号    日至 2026 年 5
           机
                                                                         月9日
                                                                    2016 年 2 月 5 日
21   便于灌胶的电机   上海雷智   ZL201620117568.6   第 5456553 号   至 2026 年 2 月 4
                                                                           号
                                                                    2016 年 2 月 5 日
     减小谐波的永磁
22                    上海雷智   ZL201620118867.1   第 5369990 号   至 2026 年 2 月 4
         同步电机
                                                                           日
                                                                     2016 年 1 月 26
     用于伺服电机的
23                    上海雷智   ZL201620074532.4   第 5298822 号    日至 2026 年 1
         磁钢
                                                                        月 25 日
     一种转子冲片以                                                 2015 年 6 月 25
24   及伺服电机分段   上海雷智   ZL201520449083.2   第 4728763 号   日至 2025 年 6
         式斜转子                                                      月 24 日
                                                                    2014 年 11 月 18
     一种伺服电机定
25                    上海雷智   ZL201420691907.2   第 4244884 号   日至 2024 年 11
     子拼圆整形工装
                                                                        月 17 日
                                                                    2014 年 11 月 18
     一种伺服电机灌
26                    上海雷智   ZL201420692830.0   第 4246084 号   日至 2024 年 11
       封用组合工装
                                                                        月 17 日




                                    5-2-96
                                                                                 律师工作报告

                                                                            2015 年 12 月 23
 27       一种电机结构     上海雷智    ZL201521086138.4     第 5201962 号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16 年 12 月 7
 28         一种电机       上海雷智    ZL201621336702.8     第 6202078 号   日至 2026 年 12
                                                                                 月6日
                                                                             2017 年 4 月 24
 29        一种编码器      上海雷智    ZL201720435350.X     第 6611357 号    日至 2027 年 4
                                                                                月 23 日
                                                                             2017 年 7 月 26
 30      一体式刹车电机    上海雷智    ZL201720914935.X     第 6938050 号    日至 2027 年 7
                                                                                月 25 日
       3、外观设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4 项国内外观设
计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有效期限
                                                                          2011 年 8 月 15 日至
 1       混合伺服电机     雷赛智能    ZL201130272755.4    第 1897538 号
                                                                          2021 年 8 月 14 日
                                                                          2012 年 3 月 20 日
 2        伺服驱动器      雷赛智能    ZL201230068139.1    第 2062000 号   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
                                                                          2012 年 3 月 20 日
 3      一体式驱动电机    雷赛智能    ZL201230068129.8    第 2125978 号   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
                                                                          2013 年 7 月 4 日至
 4      带编码器的电机    雷赛智能    ZL201330307804.2    第 2706251 号
                                                                           2023 年 7 月 3 日
                                                                          2013 年 5 月 14 日
 5        电机驱动器      雷赛智能    ZL201330177729.2    第 2592426 号   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2013 年 9 月 29 日
 6        电机驱动器      雷赛智能    ZL201330467392.9    第 2803958 号   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以太网型的独立                                                    2014 年 8 月 7 日至
 7                        雷赛智能    ZL201430277374.9    第 3116420 号
          式机器控制器                                                     2023 年 8 月 6 日
        以太网型的独立
                                                                          2014 年 8 月 7 日至
 8      式机器控制器扩    雷赛智能    ZL201430277233.7    第 3180186 号
                                                                           2024 年 8 月 6 日
            展模块
                                                                          2015 年 1 月 15 日
 9       电机(400W)     雷赛智能    ZL201530012435.3    第 3355805 号   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
                                                                          2014 年 11 月 21 日
         SMC 运动型控
 10                       雷赛智能    ZL201430463686.9    第 3354627 号   至 2024 年 11 月 20
            制器
                                                                                  日


                                           5-2-97
                                                                               律师工作报告

          电机驱动器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11                      雷赛智能     ZL201530296058.0   第 3564130 号
          (H2-508)                                               2025 年 8 月 6 日
          电机驱动器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12                   雷赛智能 ZL201530296126.3 第 3541931 号
          (L5-3000)                                              2025 年 8 月 6 日
        电机驱动器(低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13                   雷赛智能 ZL201630365943.4 第 3980167 号
          压 E 系列)                                              2026 年 8 月 2 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
 14   电机(750W)    雷赛智能 ZL201630346237.5 第 3964893 号 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
    注:上述专利中,发明专利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十年,均
自申请日起算。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专利权,不存在权属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9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1       三相 N 系列步进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85592    2007 年 10 月 15 日
 2       二相 E 系列步进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85590    2007 年 10 月 15 日
 3      MA335 细分步进电机控制程序 V3.0      雷赛智能    2011SR085588    2001 年 12 月 20 日
 4        M542 两相步进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81489    2005 年 07 月 02 日
 5        全数字直流伺服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29756    2008 年 07 月 01 日
 6        M420 两相步进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29755    2004 年 04 月 08 日
 7        全数字两相步进驱动器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1SR029753    2008 年 08 月 26 日
         两相混合式步进电机的数字控制软
 8                                           雷赛智能    2011SR029751    2009 年 01 月 02 日
                     件 V1.0
 9        DMC440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智能    2010SR042419    2008 年 07 月 10 日
         雷赛工业机器人的运动学正逆解的
 10                                          雷赛智能    2018SR077593    2017 年 6 月 20 日
             运动控制算法软件 V1.0
 11           雷赛图形处理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3SR035814    2011 年 03 月 10 日
         雷赛 HBS 系列混合伺服驱动软件
 12                                          雷赛软件    2011SR074451    2011 年 07 月 20 日
                      V1.0
 13        Enc7480 数据采集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28580    2007 年 07 月 01 日
 14       SC400 G 代码运动控制系统软件       雷赛软件    2011SR028579    2008 年 07 月 10 日



                                           5-2-98
                                                                            律师工作报告

                   V1.0

15     DMC141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28578   2008 年 06 月 01 日
16     DMC138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28577   2009 年 07 月 01 日
17     DMC100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12523   2009 年 07 月 01 日
18     DMC241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12522   2008 年 07 月 10 日
19     DMC548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12521   2008 年 07 月 10 日
      雷泰 BASIC 运动控制指令集软件
20                                          雷赛软件   2011SR012520   2010 年 06 月 15 日
                   V1.0
21   雷赛低压 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13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2   雷赛中压 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11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3    雷赛 D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07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4    雷赛低压交流伺服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04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5   雷赛 ND 系列两相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03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6   雷赛 ND 系列三相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300   2010 年 07 月 30 日
27   雷赛中低压直流伺服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66299   2010 年 07 月 30 日
     雷赛经济型 D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28                                          雷赛软件   2010SR066297   2010 年 07 月 30 日
                  V1.0
29    雷赛中压交流伺服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0SR056697   2010 年 07 月 30 日
      雷赛 AM 系列两相步进驱动软件
30                                          雷赛软件   2011SR012069   2010 年 12 月 31 日
                  V1.0
31    雷赛高压交流伺服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1SR012068   2011 年 12 月 23 日
     雷赛 iSS 系列一体简易伺服驱动软件
32                                          雷赛软件   2013SR050840   2012 年 2 月 14 日
                    V1.0
     雷赛 iSV 系列一体交流伺服驱动软件
33                                          雷赛软件   2013SR050635    2012 年 1 月 9 日
                    V1.0
34   雷赛 iST 系列一体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3SR050842    2012 年 2 月 9 日
      雷赛 IOC0640 数字 IO 控制卡软件
35                                          雷赛软件   2013SR076833   2010 年 10 月 30 日
                   V1.0
36   雷赛 DMC2C8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3SR076841   2010 年 11 月 30 日
37   雷赛 DMC261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3SR077281   2010 年 6 月 30 日
     雷赛 DMC3800 运动控制卡软件(简
38                                          雷赛软件   2014SR009316   2013 年 10 月 30 日
       称:DMC3800 控制卡软件)V1.0
     雷赛 DMC3410 运动控制卡软件(简
39                                          雷赛软件   2014SR008806   2013 年 7 月 25 日
       称:DMC3410 控制卡软件)V1.0
       雷赛自动变压器绕线机控制软件
40                                          雷赛软件   2015SR092688    2015 年 3 月 1 日
                   V2.0
41   雷赛自动马达外绕机控制软件 V2.0        雷赛软件   2015SR092696    2015 年 3 月 1 日




                                          5-2-99
                                                                         律师工作报告

42     雷赛摆臂机器人控制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5SR092926    2015 年 3 月 1 日
     雷赛 DMC-C1000 系列 CANOPEN 总
43                                       雷赛软件   2016SR024174    2013 年 3 月 1 日
             线卡系统软件 V1.0
     雷赛 IEC61131-3 高性能运动控制指
44                                       雷赛软件   2015SR182751   2014 年 6 月 30 日
               令集软件 V1.0
45   雷赛 DMC5410 运动控制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5SR182741    2013 年 3 月 1 日
46   雷赛 DMC580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5SR182885    2013 年 3 月 1 日
     雷赛 BASIC 高性能运动控制指令集
47                                       雷赛软件   2015SR183360   2015 年 3 月 10 日
                   软件 V1.0
     雷赛 SMC104 运动控制器系统软件
48                                       雷赛软件   2015SR182975   2015 年 3 月 20 日
                     V1.0
     雷赛 L6C 系列中功率高压交流伺服
49                                       雷赛软件   2016SR311066    2016年5月20日
               驱动软件 V1.0
     雷赛 LD5系列低压交流伺服驱动软
50                                       雷赛软件   2016SR311056     2016年8月2日
                   件 V1.0
     雷赛 L5系列大功率高压交流伺服驱
51                                       雷赛软件   2016SR311171    2016年5月10日
                 动软件 V1.0
       雷赛 DMC-E3032运动控制卡软件
52                                       雷赛软件   2017SR515408   2017 年 3 月 28 日
                     V1.0
     雷赛 EtherCAT 总线型低压步进驱动
53                                       雷赛软件   2017SR618454   2017 年 7 月 18 日
                   软件 V1.0
     雷赛 L6E 系列中功率高压交流伺服
54                                       雷赛软件   2017SR618455   2017 年 6 月 15 日
               驱动软件 V1.0
     雷赛 CAN 总线型低压步进驱动软件
55                                       雷赛软件   2017SR617303    2017 年 4 月 3 日
                     V1.0
       雷赛 DM 系列高压步进驱动软件
56                                       雷赛软件   2017SR617985   2017 年 1 月 18 日
                     V1.0
     雷赛 PMC316E EtherCAT 总线 IEC 版
57                                       雷赛软件   2018SR031339   2017 年 3 月 28 日
             运动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 BAC316E EtherCAT 总线 BASIC
58                                       雷赛软件   2018SR031344   2017 年 10 月 20 日
           版运动控制器软件 V1.0
59    雷赛 D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2.0      雷赛软件   2018SR428773    2015 年 2 月 1 日
60    雷赛低压交流伺服驱动软件 V2.0      雷赛软件   2018SR486574    2017 年 9 月 8 日
61    雷赛 ND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8SR483847    2017 年 9 月 8 日
62     雷赛 M 系列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8SR481921   2017 年 9 月 15 日
63      雷赛微型步进驱动软件 V1.0        雷赛软件   2018SR481927    2018 年 2 月 9 日
64    雷赛马达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2SR093967   2011 年 01 月 17 日
65      雷赛绞线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2SR079259   2011 年 01 月 27 日
66      雷赛浸锡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2SR079263   2010 年 12 月 20 日
67     雷赛全自动系统控制软件 V2.0       雷赛控制   2012SR016333   2011 年 12 月 22 日




                                      5-2-100
                                                                         律师工作报告

68      雷赛包胶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2SR011615   2011 年 01 月 20 日
69    雷赛平行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2SR000145   2011 年 01 月 12 日
70    雷赛环形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1SR103376   2010 年 12 月 15 日
71    雷赛全自动绕线机开发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1SR034457   2011 年 04 月 01 日
     雷赛 220B 微电脑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72                                       雷赛控制   2010SR052084   2007 年 05 月 20 日
                     V2.1
     雷赛 220B 微电脑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73                                       雷赛控制   2010SR052087   2007 年 06 月 20 日
                     V2.2
       雷赛微电脑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74                                       雷赛控制   2010SR052088   2006 年 06 月 30 日
              CNC-220B V1.0
     雷赛 220B 微电脑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75                                       雷赛控制   2010SR052086   2007 年 02 月 20 日
                     V1.0
     雷赛 220B 微电脑绕线机控制器软件
76                                       雷赛控制   2010SR052083   2007 年 06 月 20 日
                     V2.0
     雷赛轨迹型直角坐标机器人控制软
77                                       雷赛控制   2016SR361756    2015 年 8 月 6 日
                   件 V1.0
78   雷赛自动马达内绕机控制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355    2016年10月10日
79   雷赛自动马达绑线机控制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518    2014年11月6日
     雷赛自动绕线机 MCP 通用控制软件
80                                       雷赛控制   2016SR367492     2016年4月8日
                   V1.0
81    雷赛控制卡上位机调试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1753    2016年3月10日
82       雷赛 IEC 编辑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1632     2015年5月5日
83   雷赛 DMC3600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1737    2015年6月10日
84   雷赛 DMC5C00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368    2016年8月10日
85   雷赛 DMC5600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386    2015年6月10日
86   雷赛 DMC3C00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317    2015年8月10日
      雷赛 DMC2410C 运动控制卡软件
87                                       雷赛控制   2016SR362525    2014年6月24日
                 V1.0
      雷赛 DMC1000B 运动控制卡软件
88                                       雷赛控制   2016SR362114     2016年1月5日
                 V1.0
89      雷赛 BASIC 编辑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6SR362313     2015年1月5日
90      雷赛 IO 卡运动控制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8SR296737    2017 年 4 月 5 日
91   雷赛 DMC5800 运动控制卡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8SR296357    2017 年 8 月 7 日
92   雷赛数据采集卡运动控制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8SR296659   2017 年 5 月 31 日
93   雷赛 SMC6000 系列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8SR296322   2017 年 6 月 19 日
94   雷赛 SMC600 系列控制器软件 V1.0     雷赛控制   2018SR296332   2017 年 9 月 12 日
     雷赛 DMC2000 系列运动控制卡软件
95                                       雷赛控制   2018SR296679   2017 年 7 月 10 日
                  V2.0




                                       5-2-101
                                                                                律师工作报告

        雷赛 DMC2000 系列运动控制卡软件
 96                                       雷赛控制 2018SR296340 2017 年 4 月 25 日
                      V1.0
      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期限是至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
拥有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权属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域名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如下3项域名:

序号            域名           注册人                 颁发组织                有效期限
                                                                        2003 年 8 月 10 日至
 1         leadshine.com      雷赛智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2000 年 2 月 10 日至
 2            leisai.com      雷赛智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0 日
         szleadtech.com.cn/                                             2000 年 2 月 10 日至
 3                            雷赛控制    广东时代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leadcnc.com.cn                                                2019 年 2 月 10 日
       (八)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设施及设备账
面价值共计32,083,443.32元,包括:(1)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 20,448,291.25
元;(2)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2,765,410.03元;(3)模具,账面价值为 1,592,488.93
元;(4)生产设备,账面价值为 1,274,225.62元;(5)仪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5,748,627.88元;(6)运输设备,账面价值为234,272.76元;(7)其他设备,账面价
值为20,126.85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
等生产经营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中,且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对上述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对外租赁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对外主要房屋租
赁情况如下:

序     承租                      用                                  面积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间
号     方                        途                                  (㎡)



                                            5-2-102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承租                     用                                面积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间
号   方                       途                                (㎡)
     发行    深圳市南山区物   办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             2014-7-10至
1                                                              5,882.59
     人        业管理办公室   公       南山智园A3栋9-11楼                   2019-7-9
     发行    深圳市南山区物   办   南山智园A3栋负一层05号房                2017-1-1至
2                                                               244.86
     人        业管理办公室   公             和A3-2房                       2019-7-9
     发行    深圳市百旺信投   厂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              2017-7-1至
3                                                              7,638.00
     人      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     路百旺信工业区22栋1-5层               2023-8-31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
     发行    深圳市百旺信投   宿                                          2017-9-1至
4                                  路百旺信工业区25栋宿舍619、 866.38
     人      资有限责任公司   舍                                          2023-8-31
                                           621-641房屋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桃源塘朗工
     发行                     宿                                          2018-4-1至
5               董月倩             业区B区塘益路399号塘朗朗     286.00
     人                       舍                                          2019-4-30
                                     景楼AB栋503、606、607房
     发行
     人北                     办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3             2018-09-06至
6                 李萌                                          105.19
     京办                     公        号楼11层1109室                    2020-09-05
     事处
     注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承租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租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22栋1-5层房产(简称“百旺信房产”)和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
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25栋宿舍619、621-641房屋,因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因此未取得合法有效房产证。

     依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6月2日颁布并施行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
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4日颁布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
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存在因拆迁导致的波动风险。

     2018年5月8日,发行人租赁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
公路百旺信工业区22栋1-5层房产已经取得登记备案号为“深房租南山2018009765”的《房屋租
赁凭证》。

     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五年内不会对其所属的以上百旺信房产申报城市更新
单元计划。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已于2018年8月22日出具证明,上述百旺信房产暂未纳入深
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卫平已承诺:如因公司租赁的上述百旺信房产出现房屋权属纠纷、拆
迁事宜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而需要变更办公及
生产场所或遭受生产经营停滞等损失,并且出租方不给予足额赔偿、补偿的,则由李卫平向公
司承担全部补偿责任,保证公司不因上述事项遭受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租赁的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29栋109


                                        5-2-103
                                                                       律师工作报告

房房产和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25栋宿舍619、621-641房屋未取得房地
产权证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注2:发行人租赁董月倩出租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桃源塘朗工业区B区塘益路399号塘朗朗
景楼AB栋503、606、607房,出租人董月倩未提供清晰表明该租赁房产产权权属的证明,不会
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出
租方拥有该等出租房屋所有权、处分权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租赁上述
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上述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未提供租赁房产权属证
明的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十)对外投资

    1、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雷赛软件现持有注册号为44030110475623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
10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嵌入式软件、电机驱动控制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
智能控制产品、机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装置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维
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雷赛软件100%的股权。经核查,
雷赛软件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①2010年6月雷赛软件成立

    2010年6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先核准名称为“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

    2010年6月8日,深圳市道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道勤所(内)验字[2010]20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6月7日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

    2010年6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雷赛软件成立。

    雷赛软件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5-2-104
                                                                           律师工作报告

  1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②2010年10月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雷赛机电将所持有雷赛软件100%的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雷赛
科技。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2010年9月26日,雷赛软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0年9月29日,雷赛机电与雷赛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雷赛机电将
100%的股权(300万元出资)作价300万元转让给雷赛科技。

      2010年10月12日,本次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注:雷赛软件股东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变更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11月21日在工商局办理了股东名称变更手续。

      2、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雷智现持有注册号为310117002832842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公路129弄6号J1792室,经营范围为
“电机、工业自动化产品、电机驱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组件、微电脑系统软硬件的技术
开发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机、工业自动化
产品、电机驱动控制系统设备和组件、微电脑系统软硬件的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持有上海雷智100%的股权。

      ①2011年5月,上海雷智成立

      根据上海雷智的工商登记材料并经核查,2011年5月24日,雷赛智能出资设立上
海雷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5-2-105
                                                                     律师工作报告

      2011 年 4 月 20 日,雷赛智能制定并签署了《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章程》,
约定出资设立上海雷智。

      根据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申信验
[2011]519 号”《验资报告》,上海雷智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均为
货币出资。

      2011年5月24日,上海雷智取得上海市工商局颁发的“310117002832842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上海雷智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②2016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12月,上海雷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3000万元;2016年12月8日,上海雷
智就章程修正案备案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赛智能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③2018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1月,上海雷智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万元;2018年1月31日,上海雷
智就章程修正案备案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赛智能                      5000.00            100.00


                                    5-2-106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5000.00        100.00
    3、LAKESIDE    AUTO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雷
赛自动化)

    雷赛自动化系雷赛智能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境外子公司,雷赛自动化具体情况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八/(二)”。

    4、上海兴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兴雷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4MA1GUW3R4F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
号1幢J2869室,经营范围为“从事智能技术、机器人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工
业自动化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上海兴雷成立于2018年8月9日,营业期限
为2018年8月9日至2038年8月8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上
海兴雷100%的股权。

    5、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雷赛控制现持有注册号为44030110486029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李卫平,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
9楼,经营范围为“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机电产品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系
统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工业自动化产品、运动控制系统及组件、
嵌入式软件(自动化设备控制软件)、专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截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雷赛控制80%的股权。经核查,雷信数
控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①2010年8月,雷信数控成立

    2010年5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先核准名称为“深圳市雷信数控系统
有限公司”。


                                      5-2-107
                                                                          律师工作报告

       2010年7月7日,深圳三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三维验字[2010]517号”《验资报
告》,截至2010年7月6日股东已首次缴纳出资100万元。

       2010年8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雷信数控成立。

       雷信数控成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雷赛机电技术开发
 1                                     210.00            70.00.00          70.00
               有限公司
 2              李卫平                 24.00               8.00             8.00
 3              赵建厂                 24.00               8.00             8.00
 4              谢春江                 15.00               5.00             5.00
 5              雷红军                  6.00               2.00             2.00
 6               岳劲                   6.00               2.00             2.00
 7              杨秋生                  6.00               2.00             2.00
 8              余孝伟                  4.50               1.50             1.50
 9              罗继合                  4.50               1.50             1.50
              合计                     300.00             100.00           100.00
       ②2010年11月,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雷赛机电将所持有雷信数控70%的股权作价210万元转让给雷赛科
技。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2010年10月20日,雷信数控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21日,雷赛机电与雷赛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雷赛机电将
70%的股权(210万元出资)作价210万元转让给雷赛科技。

       2010年11月3日,本次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210.00             70.00            70.00
 2              李卫平                 24.00               8.00             8.00




                                       5-2-108
                                                                         律师工作报告

 3              赵建厂                 24.00              8.00             8.00
 4              谢春江                 15.00              5.00             5.00
 5              雷红军                  6.00              2.00             2.00
 6               岳劲                   6.00              2.00             2.00
 7              杨秋生                  6.00              2.00             2.00
 8              余孝伟                  4.50              1.50             1.50
 9              罗继合                  4.50              1.50             1.50
              合计                     300.00            100.00           100.00
       ③2011年1月,股权转让

       2011年1月,李卫平分别将所持有雷信数控5%的股权作价5万元转让给郑孝洋、
2%的股权作价2万元转让给李诺。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2010年12月24日,雷信数控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7日,李卫平与郑孝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李卫平将5%的股
权(5万元出资)作价5万元转让给郑孝洋。2011年1月7日,李卫平与李诺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李卫平将2%的股权(2万元出资)作价2万元转让给李诺。

       2011年1月26日,本次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        210.00             70.00            70.00
 2              赵建厂                 24.00              8.00             8.00
 3              谢春江                 15.00              5.00             5.00
 4              郑孝洋                 15.00              5.00             5.00
 5              雷红军                  6.00              2.00             2.00
 6               岳劲                   6.00              2.00             2.00
 7              杨秋生                  6.00              2.00             2.00
 8               李诺                   6.00              2.00             2.00
 9              余孝伟                  4.50              1.50             1.50
 10             罗继合                  4.50              1.50             1.50



                                       5-2-109
                                                                         律师工作报告

 11             李卫平                  3.00              1.00             1.00
              合计                     300.00            100.00           100.00
      ④2011年12月,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李卫平将所持有雷信数控1%的股权作价1万元转让给叶修枨,岳
劲将所持有雷信数控2%的股权作价2万元转让给刘进全。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的程
序如下:

      2011年12月26日,雷信数控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7日,李卫平与叶修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李卫平将1%的
股权(1万元出资)作价1万元转让给叶修枨;岳劲与刘进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岳劲将2%的股权(2万元出资)作价2万元转让给刘进全。

      2011年12月29日,本次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
  1                                   210.00             70.00            70.00
              份有限公司
  2              赵建厂                24.00              8.00             8.00
  3              谢春江                15.00              5.00             5.00
  4              郑孝洋                15.00              5.00             5.00
  5              雷红军                6.00               2.00             2.00
  6             刘进全                 6.00               2.00             2.00
  7              杨秋生                6.00               2.00             2.00
  8                  李诺              6.00               2.00             2.00
  9              余孝伟                4.50               1.50             1.50
 10              罗继合                4.50               1.50             1.50
 11             叶修枨                 3.00               1.00             1.00
              合计                    300.00             100.00           100.00
        ⑤2012年8月,减少注册资本

      2012年11月,雷信数控将注册资本减至100万元,该减资事项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5-2-110
                                                                      律师工作报告

      2012年6月18日,雷信数控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减至100万元;
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2年6月19日,雷信数控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年7月9日,雷信数控在《深圳晚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2年8月6日,深圳星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星源验字
[2012]3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8月5日,雷信数控减少注册资本200
万元,减资后雷信数控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2年8月24日,上述减资事项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70.00            70.00
  2                 赵建厂                           8.00            8.00
  3                 谢春江                           5.00            5.00
  4                 郑孝洋                           5.00            5.00
  5                 雷红军                           2.00            2.00
  6                 刘进全                           2.00            2.00
  7                 杨秋生                           2.00            2.00
  8                  李诺                            2.00            2.00
  9                 余孝伟                           1.50            1.50
 10                 罗继合                           1.50            1.50
 11                 叶修枨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⑥2012年10月股权转让

      2012年20月24日,雷信数控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同意赵建厂将持有雷信
数控8%的股权以8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谢春江将持有雷信数控5%的股权以5
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郑孝祥将持有雷信数控5%的股权以5万元转让给雷赛智
能;同意雷红军将持有雷信数控2%的股权以2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刘进全将



                                      5-2-111
                                                                      律师工作报告

持有雷信数控2%的股权以2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李诺将持有雷信数控2%的股
权以2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罗继合将持有雷信数控1.5%的股权以1.5万元转让
给雷赛智能;同意余孝伟将持有雷信数控1.5%的股权以1.5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
意杨秋生将持有雷信数控2%的股权以2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同意叶修枨将持有雷
信数控1%的股权以1万元转让给雷赛智能。

      2012年10月24日,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合同》;2012年10
月25日,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就前述《股权转让合同》出具“(2012)深盐证字第3884
号”《公证书》。

      2012年10月30日,雷信数控股东雷赛智能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⑦2016年10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9月30日,雷信数控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
案,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⑧2018年2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1月29日,雷赛控制决定增加注册资本至4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雷赛
智能认缴出资3520万元,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10万元,
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70万元;雷赛控制股东签署了新的
公司章程,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5-2-112
                                                                       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3520.00           88.00
  2     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10.00           10.25
  3     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            1.75
                   合计                             4000.00          100.00
      ⑨2018年3月股权转让

      2018年3月21日,雷赛智能与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书》,雷赛智能将持有雷赛控制5.75%的股权(应出资230万元,实际出资
115万元)以126.5万元转让给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深圳市
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缴足剩余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115
万元;雷赛智能与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雷赛智能将持有雷赛控制2.25%的股权(应出资90万元,实际出资45万元)以49.5
万元转让给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缴足剩余尚未实缴注册资本金45万元。

      2018年3月21日,雷赛控制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
本次变更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          80.00
  2      深圳市雷赛同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40.00           16.00
  3      深圳市雷赛协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0.00           4.00
                    合计                             4000.00         100.00
      6、上海雷赛菊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雷赛菊园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嘉定
区菊园新区平城路811号5030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玉明,经营范围为“从事物联网技
术、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2-113
                                                                                 律师工作报告

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雷赛菊园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菊园物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650.00                    65.00
     2                  雷赛智能                       350.00                    35.00
                     合计                             1000.00                   100.00
         7、上海分公司

         雷 赛 智 能 上 海 分 公 司 成 立 于 2011 年 1 月 19 日 , 现 持 有 注 册 号 为
310117002792965 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刘建波,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新
公路 79 号 907 室、908 室、909 室,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
(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本《律师工作报
告》另有说明外,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不存在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的重大纠纷。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序                                                   借款金额
         借款人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利率          期限
号                                                   (万元)
                     公借贷字第      中国民生银行
         雷赛智
1                 ZX18000000096724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8725%     2018.9.6-2019.9.6
           能
                         号            深圳分行
         2、销售合同

         发行人与经销商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以框架性协议的形式来签署,框架性协
议一般仅对双方责任、订货及结款与货品运输、品牌与标识、售后服务与退换货、



                                          5-2-114
                                                                              律师工作报告

技术市场支持、保密义务、违约、目标与考核等事项予以约定。在该协议基础之上,
经销商根据实际需求与公司具体签订购货合同。发行人典型的《经销商合作协议》
如下:

序
                     经销商                      合同期限                  经销区域
号
 1       深圳市瑞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广东省
                                                                     中山市、江门市和珠海
 2         中山市雷立机电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市
 3    西安雷润叁木电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陕西省西安市
                                                                     厦门市、漳州市和泉州
 4       厦门雷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市
                                                                     广西省、云南省和贵州
 5       南宁特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省
 6          重庆雷亚机电有限公司           2018.01.01-2019.12.31            重庆市
     3、采购协议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合同,通常以框架性协议的形式来签署,框架性协
议一般仅对采购商品的结算与支付、包装/运输/交付、质量标准与服务、保密责任、
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交易情况均以订单的形式约定具体
交易内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如下:

序
                   供应商                   采购产品                    合同期限
号
 1    深圳市宇通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5.8.1-2019.12.31
 2        宁波高松电子有限公司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7.12.1-2020.12.31
 3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5.8.1-2019.12.31
 4       深圳捷飞高电路有限公司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7.7.7-2019.12.31
 5        常州富兴机电有限公司        以《采购订单》为准           2016.12.23-2019.12.31
     4、委外加工协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受托加工企业签订了《PCBA 委外加工协议》。公司委托
PCBA 加工企业加工生产指定产品,所需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加工所需辅料由加工
企业负责满足并确保符合约定的加工生产工艺之要求。发行人主要的《PCBA 委外
加工协议》如下:



                                      5-2-115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受托方                   委托加工产品             合同期限
 1         深圳市爱迅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以《委外加工订单》为准   2017.12.11-2018.12.31
 2          深圳市维嘉意电子有限公司     以《委外加工订单》为准   2017.12.11-2018.12.31
       发行人签署的上述《PCBA 委外加工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该协议基础之
上,发行人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生产的具体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要求以发行人下
达并经加工企业确认的《委外加工订单》为准。《PCBA 委外加工协议》约定委托加
工产品的加工费用采用月结的方式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每次委外加工订单或合同
支付条约中注明为准;同时,对委外材料供应与存储、加工保证、质量标准、产品
包装与运输等予以约定。

       5、租赁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租赁合同如下:

       (1)2014 年 7 月 16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南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了《深圳
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用于深圳地区的办公用房。该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3 栋 9-11 楼,租赁面积 5,882.59 ㎡,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7 月 9 日,租金标准为 323,542.45 元/月。根据《补充协议》,深圳市南
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同意给予发行人 3 个月的免租期。

       (2)2017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深
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将作为公司的厂房。该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百旺信工业区
22 栋 1-5 楼,租赁面积为 7,638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期间,
月租金总额 160,398 元;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月租金总额
267,330 元;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月租金总额 288,716 元;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月租金总额 311,630 元;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止。

       6、建设施工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建设施工合同如下:




                                        5-2-116
                                                                           律师工作报告

序
        合同          项目名称      承包人/乙方   金额(元)         计划施工时间
号
                   雷赛智能上海自  上海金鹿建
     建设工程施
1                  动化伺服电机产  设(集团)有   73,683,494.00    2017.8.20-2018.9.23
       工合同
                     业基地工程      限公司
     SAP项目(一                   深圳普菲特
                   SAP项目(一期)                                2017.02.23-2017.12.06
2    期)实施服                    信息科技股     5,200,000.00
                      实施服务                                      ;质保期12个月
       务合同                      份有限公司
     7、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与中信建投签署《主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由
中信建投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上述正在履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形式和内容未违反
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除SAP项目(一期)实施服务合同(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二十/(二)/3”)外,不存在潜在纠纷;上述重大
合同的主体均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第九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情况
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收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下的账
面价值为6,818,126.25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和员工借款等,无持发行人5%以上
(含5%)股份的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2、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核查,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项下的余
额为8,097,673.78元,主要包括设备款、履约保证金、装修款等,无持发行人5%以
上(含5%)股份的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5-2-117
                                                                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无持有发行人5%以上
(含5%)的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为因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就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
资料、会议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其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增资扩股行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2011年7月6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增资扩股行为如下:

    1、2010年1月,雷赛科技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详见本《律师工作
报告》“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2、2010年9月,雷赛科技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2,001万元[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3、2010年11月,雷赛科技注册资本由2,001万元增加至2,175万元[详见《律师工
作报告》“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4、2010年11月,雷赛科技注册资本由2,175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详见《律师工
作报告》“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5、2011年7月,雷赛科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四、发行人的设立”]。

    6、2018年2月,发行人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之“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5-2-118
                                                                    律师工作报告

    7、2018年3月,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4,000万元增加至15,600万元[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之“七/(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的成立及增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二)设立、收购子公司

    1、2010年10月收购雷赛机电资产

    (1)2010 年 8 月 28 日,雷赛科技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收
购雷赛机电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资产及负债的内容,以双方签订收购合同所
列明的为准;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雷赛机电的
净资产价值为参考、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雷赛机电净资产价值作为收购价
格。

    (2)2010 年 8 月 28 日,雷赛机电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向
雷赛科技出售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资产及负债的内容,以双方签订收购合同
所列明的为准;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雷赛机电
的净资产价值为参考、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雷赛机电净资产价值作为收购
价格;同意将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全部无偿转让给雷赛科技,具体的知
识产权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列明为标准。

    (3)2010 年 9 月 1 日,雷赛科技与雷赛机电签订《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雷
赛机电同意将基准日(2010 年 8 月 31 日)之部分资产和负债按照经审计后的账面
值出售给雷赛科技,双方将对该部分资产和负债进行交割、评估,并签订补充协议
进行进一步的约定,双方约定,交割日为 2010 年 9 月 1 日。

    (4)2010 年 9 月 30 日,鹏城会计师出具“深鹏所审字[2010]1453 号”《审计报
告》,对雷赛机电 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8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雷赛机电净资产账面值为 3216.14 万元。

    (5)2010 年 9 月 30 日,道衡美评国际评估公司出具“徳正信综评报字[2010]
第 038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对雷赛机电申报的拟出售的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



                                    5-2-119
                                                                     律师工作报告

进行了评估审计,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 5584.63 万元。

    (6)2010 年 10 月 8 日,雷赛科技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
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由“深鹏所审字[2010]1453 号”《审计报告》和“徳正信综评报
字[2010]第 038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本次收购的雷赛机电部分资产和负债
的转让价格为 5368.89 万元,并与雷赛机电签订《资产和负债转让补充协议》。

    (7)2010 年 10 月 8 日,雷赛机电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
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由“深鹏所审字[2010]1453 号”《审计报告》和“徳正信综评报
字[2010]第 038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本次向雷赛科技出售的部分资产和负
债的转让价格为 5368.89 万元,并与雷赛科技签订《资产和负债转让补充协议》。

    (8)2010 年 10 月 8 日,雷赛科技与雷赛机电签订《资产和负债转让补充协议》,
雷赛机电将基准日(2010 年 8 月 31 日)之部分资产和负债在参考基准日的评估值
的基础上,以基准日雷赛机电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准出售给雷赛科技,将与经
营业务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雷赛科技,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雷赛机电
的部分资产负债继续留在雷赛机电,具体包括:货币资产,合计 676.86 万元;应付
债务,合计 3156.32 万元;小额应收债权,合计 326.7 万元。根据道衡美评国际评估
公司 2010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编号为“徳正信综评报字[2010]第 038 号”的《资产评
估报告书》,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雷赛机电出售的部分资产及相关负债经评估后
的净资产价值为 5584.63 万元(账面价值为 5368.89 万元),根据深鹏所审字
[2010]1453 号审计报告,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3216.14 万元(为拟出售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 5368.89 万元与留在雷赛机电的净资产价值-2152.75 万元之和),经双方
确认,在参考上述基准日雷赛机电申报评估的净资产账面值的基础上,以基准日雷
赛机电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准,确定转出的部分资产和负责的转让价格为
5368.89 万元,雷赛科技应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全部
转让价款。

    (9)2010 年 9 月 1 日,雷赛科技与雷赛机电依照双方认可的《资产移交清册》
对本次转让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交割。2010 年 10 月,雷赛科技受让雷赛机电持有
的雷赛软件股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十)/1”。2011 年 1 月,雷赛科技



                                    5-2-120
                                                                 律师工作报告

受让雷赛机电持有的雷信数控股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十)/4”。

    (10)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雷赛科技已向雷赛机电支付了全部转让价款,
本次雷赛机电资产的收购已履行完毕。雷赛机电已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注销。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涉及重大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近期没有
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雷赛科技成立时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雷赛智
能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
内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如下:

    1、经核查,发行人前身雷赛科技成立时的公司章程是由其股东共同制定,其内
容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章程已于2007年1月9日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2、2011年6月11日,雷赛智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该章程已于2011年7月6日在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3、2017年10月9日,雷赛智能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该章程已于2017年11月6日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4、2017年12月26日,雷赛智能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该章程已于2018年2月9日在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备案。

    5、2018年1月26日,雷赛智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5-2-121
                                                                  律师工作报告

了《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该章程已于2018年3月21日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发行人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章程

    为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
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发行人制订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发行
上市后生效。该《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修改。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章
程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
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
程(草案)》中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独立董事职责、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发行人制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发行人组织结构设置如下: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7名董事组成,其
中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每届3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
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是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发行人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5-2-122
                                                                律师工作报告

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4、监事会。发行人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

    5、除上述机构外,发行人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运营办、总裁办、市场部、国
内销售中心、海外业务部、研发中心、生产中心、采购部、人力行政部、财务中心
等内部职能部门,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和《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亦符合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
要,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1、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
定,该议事规则中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议事
程序、决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的执行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发行人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该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作了规定,以
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3、发行人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
该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记录等内容作了规定,保
障了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

    2018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
上市后启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上市后启用的<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上市后启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原《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该等议事规则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5-2-123
                                                                    律师工作报告

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会议文件资料及工商登记资料,报告期初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召开了12次股东大会、20次董事会会议、10次监事会会
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经本所律师核
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
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
行为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均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该等授权或重大决策
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就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本所律师核查了相关人员的
调查表、身份证明及其承诺、相关会议的决议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
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任职资格

    发行人现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
事)、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4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发行人的董事
和监事每届任期为 3 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兼任监事职务,上述人员
的任职均经法定程序产生,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
规定。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李卫平、胡新武、
杨立望、王万忠、田天胜,其中,李卫平为总经理,王万忠、田天胜为副总经理,
杨立望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新武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5-2-124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其承诺,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
的情形;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或聘用的规定的情形,该等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
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1、近三年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名并审议通过第三
届董事会成员人选。

    2017年6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
届满,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李卫平先生、施慧敏女士、胡新武女
士、康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王荣俊先生、曹军先生、周扬忠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7年6年9月,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卫平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及委员。

    2018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康伟辞去董事职
务,选举廖越平为董事。

    除上述变化情形外,发行人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其他变化。

    2、近三年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

    2017年6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桂香女士、张蓉女士
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荣玉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桂香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5-2-125
                                                               律师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荣玉玲辞去监事职务,选举甘
璐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监事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其他变化。

    3、近三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显慧辞去
副总经理职务。

    2017年6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届满,总经理李卫平先生、副总经理杨立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新武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亚卓先生连选连任。

    2018年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唐亚卓先生辞去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杨立望为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王万忠先生和田天
胜先生为副总经理。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其他变化。

    发行人上述人员职务变动系正常的工作变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化,发行人董事会的核心成员和/或管理层的核心人员李卫平、施慧敏、胡新
武、杨立望,近三年未发生变化,核心管理层稳定,确保了公司决策及经营管理的
稳定性。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未对公司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构成重大变动。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管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核查,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王荣俊先生、曹军先生、周扬忠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王荣俊先生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
士。独立董事人数占发行人董事总人数的三人之一以上。经核查,发行人制定了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



                                 5-2-126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根据发行人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本所律师核查后
认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章程的规定;

    (2)上述人员在近三年任职情况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
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发行人选举了独立董事,其人数、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和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
税率情况如下:

                                                                      教育费附加、
    主体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发行人             15%           17%、16%            7%             3%、2%
  雷赛软件            10%           17%、16%            7%             3%、2%
  雷赛控制            15%           17%、16%            7%             3%、2%
  上海雷智            15%           17%、16%            5%             3%、2%

    注: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松江区税务局《关于松江区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通
知》,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起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变更为5%;②雷赛自动化科
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在中国香港注册设立,执行香港地区利得税税率16.5%。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



                                      5-2-127
                                                                     律师工作报告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

    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05 月 18 日、
2016 年 07 月 21 日、2017 年 7 月 27 日和 2018 年 7 月 30 日被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依次为深软函 2015-JQ-0083、深 RQ-2016-0368、深
RQ-2017-0501 和深 RQ-2018-0479。根据财税[2011 年]10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1
年开始可继续享受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
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发行人之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被深圳市科
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深 R-2011-0108),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被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深 RQ-2017-0778)。
根据财税[2011 年]10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被评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144200280),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取得新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1674),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蛇减免备案[2015]75 号),发行人被核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行人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44202125),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在此期限内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2-128
                                                                              律师工作报告

    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编号:GR201444200383),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
书(深国税蛇减免备案[2015]68 号),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被核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通知书,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国家规
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被核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0%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市雷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3927),有
效期为三年。

    发行人之子公司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被深圳市软
件行业协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证书编号:深 RQ-2017-0778)。深圳市雷赛控制技术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被评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744201073),有效期为三年,雷赛控制在此期限内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市雷智电机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被评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1001098),有效期为三年;上海雷智在此期
限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合法、合规。

    (三)财政补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情况
如下:

        补助金额
主体                                                补助说明
        (万元)
                   根据 2013 年 5 月 7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深科技创新计字〔2012〕
雷赛               1386 号”《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批准雷赛智能申报的混合
          150.00
智能               式伺服电机驱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项目立项,资助金额 150 万元。
                   该项目已于 2015 年 4 月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合格。



                                          5-2-129
                                                                               律师工作报告

        补助金额
主体                                                补助说明
        (万元)
                   根据 2014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深科技创新计字〔2014〕
雷赛               797 号”《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批准雷赛智能申报的“工业
          330.00
智能               机器人专用伺服驱动器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立项,资助金额 330 万元。
                   该项目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合格。
                   根据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
                   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深发改
                   〔2014〕1857 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
                   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下达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4 年第二批扶持
雷赛               计划的通知》,以及 2015 年 2 月 16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深
          220.00
智能               发改〔2015〕250 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能装备伺服驱动系统产业化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经市政府批准,智能装备伺服驱动系统产业化
                   项目列入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4 年第二批扶持计划(机器人、
                   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类),安排补助资金 220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仪
                   器设备、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等。
                   根据 2015 年 7 月 22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
                   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深发改
                   〔2015〕863 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 年上半年(第一、二、三批)扶持计划的通知》,以及 2015 年 8 月 6
雷赛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深发改〔2015〕961 号”《深圳市发展改
          500.00
智能               革委关于深圳智能装备运动控制与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的批复》,经市政府批准,深圳智能装备运动控制与应用技术工程实验室项
                   目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15 年上半年(第
                   一、二、三批)扶持计划(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类),安排
                   资助资金 500 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改善现有工艺设备和测试条件、
                   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等。
                   根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深科技创新计字
雷赛               〔2015〕3389 号”《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批准雷赛智能申
          480.00
智能               报的“重 20150199:基于工业控制总线的运动控制器的研发”项目立项,资助
                   金额 480.0 万元。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雷赛
          450.00   批准雷赛智能申报的“重 20170627 基于矢量控制的交流伺服系统关键技术研
智能
                   发”项目立项(深发改[2017]1447 号),资助金额 450.00 万元。
雷赛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 2018 年 2 月 9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150.50
智能               关于 2017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三批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雷赛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 2017 年 12 月 3 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115.2
软件               关于 2017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拟资助企业的公示》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




                                          5-2-130
                                                                        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具的“深税违证[2018]15005 号”、 “深税违证
[2018]15006 号”、 “深税违证[2018]15007 号”、 “深税违证[2018]5691 号”、“深税违
证[2018]15028 号”、 “深税违证[2018]15029 号”、 “深税违证[2018]15032 号” 、“深
税违证[2018]15036 号”、 “深税违证[2018]15033 号”、 “深税违证[2018]15038 号”、
“深税违证[2018]15041 号”、 “深税违证[2018]5795 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上海
市嘉定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出具《雷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之法律意见书》并经核查,发行人、雷赛控制、雷赛软件、上海雷智、雷赛自动化
最近三年一期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按时申报且足
额缴纳各项应缴税款,不存在因税务问题而受到重大税务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
税务处罚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
器、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其经营过程
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形,主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环
保部门网站的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
的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



                                      5-2-131
                                                                   律师工作报告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

    1、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发行人现持有登记号为
“011001532494”的ISO 9001:2015《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步进电机驱动器、伺
服电机驱动器、伺服电机和开关电源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有效期为2018年2月6日
至2019年1月31日。

    2、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并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产品
近三年一期没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能够遵循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等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进行生产经营,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
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相
关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以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与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关的
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4,868.34              24,868.34

     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目            14,881.45              14,881.45

  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759.50               5,759.50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5-2-132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55,509.29                    55,509.29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资金需求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
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二)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批准或备案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的相关审批或备案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18-310114-41-03-003805      沪 114 环保许管[2018]250 号

   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265 号     深圳市南山区环保局复函

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8)0275 号                  -

       补充营运资金                       -                               -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均已获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该等项目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开发,不
会导致同业竞争。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必要的
授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帐户。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为:公司在产业政策的
支持和推动下,秉持“成就客户、共创共赢”的核心经营理念,以“替代人类手工
劳动”为使命,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龙头、世界一流”的运动控制企业集团。公


                                       5-2-133
                                                                           律师工作报告

司将专注于运动控制行业,坚持“细分市场专业化”的发展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
向,以拥有领先的运动控制技术为基础,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手段,以控制器、
步进系统、伺服系统等智能制造装备核心部件中的运动控制系列产品为主线,向客
户提供先进的运动控制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满足智能制造领域不断提出的高自动
化程度、高速度、高精度、高柔性、大数据互联互通等升级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
价值,从而为推动我国乃至全球的智能制造装备业向高效、智能、环保的产业升级
做出贡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一致,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本所律师进行核查所受到的限制

    根据中国相关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处罚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且基于中
国法院、仲裁机构并无统一、公开的案件受理、审理的查询渠道,本所律师对于发
行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尚未了
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核查尚无法穷尽。

    本 所 律 师 通 过 查 询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官 方 网 站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取得各方提供的书面说明或证明、陈述等方式对上述主体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
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核查并得出核查结论,且依赖于相关方提供书面说明或
证明、陈述时严格遵守了诚实、信用原则。本《律师工作报告》结合案件事由、所
涉主体等因素,根据审慎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对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
罚案件进行披露。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尚
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5-2-134
                                                                  律师工作报告

    1、与福州赛控货款纠纷

    2015年4月15日,公司以福州赛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州赛控”)、韦某、
廖某为被告,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1、依法判令福
州赛控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147,546.65元;2、依法判令福州赛控支付逾期付款
利息(以1,147,546.65元为本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每日按6‰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计算),暂计至2015年4月15日的利
息为人民币359,564.62元;3、依法判令韦某、廖某对福州赛控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
偿还责任;4、依法判令福州赛控、韦某、廖某承担本案诉讼费与保全费。

    福州赛控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
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3日作出“(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40号”
《民事裁定书》,驳回福州赛控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15年8月10日,福州赛控就管辖权异议事项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8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粤03民辖终2762号”《民事
裁定书》,驳回福州赛控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申请。

    2017年3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440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福州赛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向原告雷赛智能支付货款1,086,172.25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原告雷
赛智能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36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364元,由原
告负担1250元,由被告负担22114元。

    2017年7月5日,公司对原审被告韦文彬、廖春兰提起上诉,请求依法判决维持
(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依法判决撤销(2015)深
南法民二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依法判决被上诉人一韦文彬、被上诉
人廖春兰对原审被告福州赛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按照(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40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依法判令被上诉人一、
二承担本案的上诉费。

    2017年11月1日,福州赛控对雷赛智能提供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深圳市南


                                    5-2-135
                                                                    律师工作报告

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440号判决书第一项判决;2、一、二
审诉讼费由雷赛智能承担。

    2018年6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粤03民终10923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上诉人福州赛控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自动撤回上诉
处理。

    2018年9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粤03民终10923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准许雷赛智能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2、与广州雷赛、广州三控、鑫德诚绣花、陈金鑫商标侵权纠纷

    2017年8月15日,雷赛智能以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雷
赛”)、广州市三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三控”)、深圳市鑫德诚绣花设备贸易行
(简称“鑫德诚绣花”)、陈金鑫为被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一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二广州市三控科
技有限公司、被告三深圳市鑫德诚绣花设备贸易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3819866号注册
商标专用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和宣传资料上使用“雷赛科技”以及原告
3819866号注册商标,停止在电机驱动器上使用第3819866号注册商标,停止销售带
有第3819866号注册商标的电机驱动器;2、依法判令被告一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
术有限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雷赛”字号,并同时判令其在其淘宝网店“雷赛
科技企业店”中停止使用“雷赛科技”字号;3、依法判令四被告在其网站以及全国性
的报纸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4、依法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万元;5、依法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共计人民
币10万元;6、依法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与保全费。

    2017年8月17日,雷赛智能收到(2017)粤03民初1909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成功登记立案。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2-136
                                                               律师工作报告

    3、与刘启卫技术合同纠纷

    2017年2月15日,北京某公司(本案中的第一被告)与刘启卫签署《外包合作协
议》,就雷赛智能SAP PLM 系统实施项目开展合作。2017年10月8日,刘启卫(作
为本案原告)以技术合同纠纷为由将雷赛智能列为第三被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其中,针对雷赛智能的诉讼请求为: “请求三被告赔偿因违法撕毁合
同,违法获得原告技术成果,浪费原告成本损失100万元。第一被告北京某公司赔偿
10%;第二被告深圳某公司赔偿60%;第三被告雷赛智能赔偿30%” 。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尚在审理阶段。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书面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审阅,并特别审阅了《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本所律师认为,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报告的引用适当,本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本报告的相关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本报告的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2-137
                                                                律师工作报告

二十二、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经查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有关责任主体已作出相应的公开承
诺,并就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股东未来分红事宜作出相应的安
排和规划,上述承诺、安排或规划均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主体资
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5-2-138
          律师工作报告




5-2-139
          律师工作报告




5-2-140
          律师工作报告




5-2-141
          律师工作报告




5-2-142
          律师工作报告




5-2-143
          律师工作报告




5-2-144
          律师工作报告




5-2-145
          律师工作报告




5-2-146
          律师工作报告




5-2-147
          律师工作报告




5-2-148
          律师工作报告




5-2-149
          律师工作报告




5-2-150
          律师工作报告




5-2-151
          律师工作报告




5-2-152
          律师工作报告




5-2-153
          律师工作报告




5-2-154
          律师工作报告




5-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