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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0-03-1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CHINA COMMERCIAL LAW FIRM. GUANG DONG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4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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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 http://www.huashang.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发行人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法律顾
问,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法律意见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
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
见书(三)》”)。

    2019 年 1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了《关于请做好深圳市雷
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本所根据该文件的相关要
求出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1-4-1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的补充,不一致
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提及内容,以《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
法律意见书(三)》为准。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所使
用的简称、术语和定义与《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术语和定义具有相同的
含义,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适用于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部分数据的合计数与所列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
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基于上述前提,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的
基础上,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1-4-2
    一、申报材料显示,IC 类电子元器件是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多数是由国
外厂商研发生产,国内并无相应的配套企业。此外,发行人产品由半成品组件和
结构组件组合而成,PCBA 半成品加工属于投入较大的生产工序,主要采用外协
生产完成。

    请发行人:(1)结合国内外智能设备生产厂商使用运动控制系统的通行做
法,发行人产品在下游设备生产中的作用、成本占比等,说明是否存在下游客户
自主从事控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风险,下游客户进入发行人所处领域是否
符合商业逻辑,是否存在技术门槛或难点;

   (2)结合发行人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及主要产品的更
新换代周期,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行业
的自然增长及更新换代需求是否能够保持公司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否可能因
市场竞争造成公司市场份额或产品单价的大幅下滑,是否存在因市场容量过小而
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增长的情形;

   (3)结合相关关键零部件报告期内的采购单价和采购模式的变化情况、相
关关键零部件生产商中国区业务的主要开展方式以及发行人原材料进口主要来
源国的对华出口贸易政策,说明并披露发行人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是否必须依赖进
口,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
意见。

    回复:

    (一)结合国内外智能设备生产厂商使用运动控制系统的通行做法,发行人
产品在下游设备生产中的作用、成本占比等,说明是否存在下游客户自主从事控
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的风险,下游客户进入发行人所处领域是否符合商业逻
辑,是否存在技术门槛或难点

    发行人主要从事运动控制核心部件控制器、驱动器、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以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为客户提供完整的运动控制系列产品
及解决方案,服务客户涵盖了电子设备(3C)制造、特种机床、工业机器人等
领域的智能装备厂商。

                                 1-4-3
    1、运动控制系统是智能装备的核心部件

   运动控制系统通过编写好的程序控制执行机构的动作,是自动化机械的核
心,是智能制造的基础。




    2、运动控制系统在下游装备的成本占比

   运动控制系统是智能装备的“大脑”,是工业控制自动化的核心部件。




                                1-4-4
    以运动控制行业的主要应用领域工业机器人为例,平安证券《智能制造行业
专题报告》中所述,“在工业机器人成本构成中,减速器约占 35%,伺服电机、
控制器分别占 20%、15%”,运动控制系统所占工业机器人的成本比例达到 35%。

    根据形态构成和要求实现的功能,工艺路线、工序环节、自动化程度等的差
异,运动控制系统的复杂程度不同,成本构成也有所差异。运动控制系统一般占
到下游智能设备成本的 15-40%。

    3、下游客户对外采购运动控制产品符合当前行业现状

    目前国内市场除部分有自主研发实力的厂商能够自给外,大部分下游厂商主
要对外采购运动控制系统。

    (1)运动控制行业壁垒较高,供给较为集中

    运动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集中了计算机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微电子
技术、信号检测与处理技术等多项技术,尤其是控制层和驱动层的算法具有较高
的技术难度。相关运动控制产品的市场集中度较高。




                                 1-4-5
        通用运动控制器市场份额                                     伺服系统市场份额

          2018 年,CR5=79.78%                                    2018 年,CR5=68.10%




数据来源:中国工控网,《2019 年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研究报告》,公司数据来自于财务报告。


        (2)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以二次研发及系统集成为主

        运动控制下游覆盖范围较广,包括特种机床、工业机器人等。以近年来政策
   支持力度较大、上市公司参与度较高的工业机器人行业为例,国金证券在其 2018
   年 11 月发布的研究报告《工业机器人专题一:公司盘点及模式探讨》指出,财
   务数据显示有工业机器人业务的 54 家上市公司样本中,有 74.08%的上市公司主
   要从事机器人本体及相关系统集成业务,需要从外部采购运动控制关键零部件。

               产业链位置                     上市公司家数                     占比
            机器人全产业链                             3                      5.56%
               关键零部件                              8                      14.81%
        关键零部件、机器人本体                         3                      5.56%
               机器人本体                              3                      5.56%
         机器人本体、系统集成                      14                         25.93%
                系统集成                           23                         42.59%
                  合计                             54                          100%

       说明:前述 74.08%仅统计了从机器人本体及集成业务的上市公司。对于同时从事关键零部件、机器人
   本体的上市公司,从谨慎性角度未纳入计算。

        综上所述,对外采购运动控制关键零部件是行业的现实情况。

        (3)近期 A 股上市装备厂商披露的对外采购运动控制产品情况

                                               1-4-6
       近期 IPO 上市的下游智能装备厂商,在其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外采购
运动控制关键零部件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           采购运动控制产品情况
          华兴源创      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   PLC 控制系统及其相应
 1
        (688001.SH)   生产和销售                           模块
          天准科技      精密测量仪器、智能检测装备、智能制
 2                                                           运动控制器、电机伺服
        (688003.SH)   造系统、无人物流车等
          瀚川智能      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行   通信控制器件(如 PLC、
 3
        (688022.SH)   业智能制造装备                       工控机、触摸屏)
          迈为股份                                           电机、驱动器、PLC 控
 4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生产线成套设备
        (300751.SZ)                                        制器
          科瑞技术      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装配设备以及   电器运动元件及控制元
 5
        (002957.SZ)   精密零部件                           件
                                                             电机及驱动器、PLC 及
                        自动化检测设备、自动化组装设备、自
 6        博众精工                                           人机界面、板卡、控制
                        动化柔性生产线以及工装夹(治)具
                                                             电脑及周边

       注:相关描述摘录自各公司招股说明书。

       4、下游客户通过并购方式进入运动控制行业,其行为符合商业逻辑

       (1)下游厂商进入运动控制市场具备商业逻辑

       国外主流厂商,如库卡、安川、发那科等机器人四大家族,其控制系统均是
基于自身运动控制平台自主研发。国内智能设备生产厂商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
运动控制系统同自身产品的匹配性,对掌握运动控制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需求。

       (2)运动控制行业壁垒较高,下游客户自主研发进入运动控制市场存在技
术难度,经济效益不高

       ①运动控制行业技术、资金壁垒突出

       如前所述,运动控制行业壁垒较高,其进入难度不仅体现在运动控制是计算
机、电力电子、微电子、信号检测与处理术等多项技术综合性、交叉性应用,更
体现在深入理解下游应用的基础上,打造适应其需求的算法、技术及产品,并且,
厂商需要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更新和产品迭代,需要大量的技术、
经验积累,以及持续性的资金投入。目前已有部分资金实力较强的下游智能设备
生产厂商尝试自行开发运动控制系统,如苏州博众精工、昆山杰士德等,现阶段
以自用为主。

       ②下游厂商自主研发进入运动控制市场并对外销售,经济效益不高

                                       1-4-7
         A、运动控制产品研发设计的投入较高,生产工艺的磨合和调试期较长,实
     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需要一定的周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资金压力明显;

         B、下游厂商主要从事自身细分领域的行业应用,其研发的运动控制产品通
     常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性,其自产运动控制产品对外销售的对象将主要是其竞争对
     手,处于行业内部竞争考虑,该部分厂商实现同行业拓展的可能性不高,同时,
     由于各个行业应用场景差异导致对于运动控制系统的要求存在差异,下游客户受
     限于自身研发技术、资金实力等多方面原因,将运动控制系统实现跨行业拓展的
     可能性较小;

         C、运动控制产品的跨行业应用,对下游厂商而言,除面临所述的持续资金
     投入外,还需要另行组织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从而进一步增加人员、渠道服务
     等成本,经济效益不高。

         (3)并购专业运动控制企业是相关厂商进入运动控制行业的主要方式

         对于资金实力较为充足的厂商而言,通过并购专业运动控制企业的方式进入
     市场,能够更加迅速有效的获得相关技术和市场,如埃斯顿收购 Trio、埃夫特收
     购 Robox、美的收购 Servotronix 等,主要并购事件如下所示:

              控制系统

       控制    驱动      电机   装备厂商       产品厂商       说明

                                                          鸣志电器收购T Motion
产
业
链
                                                          埃斯顿收购Trio
并
购                                                        埃夫特收购Robox

                                                          美的收购Servotronix

         5、下游厂商进入运动控制行业,对发行人冲击有限

         (1)下游厂商自产将减少对发行人采购,但实现行业销售存在一定难度

         如前所述,对下游厂商而言,通过自主研发或并购方式进入运动控制行业,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控制系统同自身产品的匹配性。如其能够
     自行生产运动控制产品,将直接导致对发行人采购的减少。


                                       1-4-8
    由于其生产的运动控制产品主要为自身行业专用,其对外销售客户将主要是
其竞争对手,将运动控制系统实现行业外推广的可能性较小。

    (2)下游厂商自产运动控制产品,跨行业销售经济效益不高

    如前所述,运动控制行业的壁垒不仅体现在多项技术综合性、交叉性应用,
更体现在深入理解下游应用的基础上,打造适应其需求的算法、技术及产品。部
分智能设备厂商研发生产的成本较高、技术成熟度有限,难以实现批量化生产,
产品竞争力较弱,难以与专业的运动控制系统生产厂商开展竞争。各个行业应用
场景差异导致对于运动控制系统要求差异,下游厂商如要实现其产品的跨行业应
用,除需要额外资金投入外,还需另行组织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经济效益不高。

    (3)发行人通过持续研发不断增强竞争力

    公司建立了以李卫平博士为核心的高素质研发技术团队,团队经验丰富、技
术水平过硬,通过持续性、渐进式的研发创新,公司目前已取得发明专利 17 项,
实用新型专利 41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7 项,参与起草了国家行业标准《步
进电动机驱动器通用技术条件》(JB/T6760-2015),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
在业内树立了领先优势。同时,公司针对运动控制系统未来网络化、智能化和一
体化的发展方向,积极研究开发高速度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现场总线控制技术、
视觉检测控制技术等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研究技术,不断丰富自身的技术储备,
提升竞争水平。



    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
研究报告》、平安证券《智能制造行业专题报告》、国金证券《工业机器人专题
一:公司盘点及模式探讨》等相关研究报告;(2)查阅了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收入明细表;(3)对发行人管理层以及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相
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的整体业务流程;(4)查阅了公司主要竞争
对手的公开资料;(5)获取了公司的产品手册,通过公开信息与国内外先进厂
商的产品参数进行了对比。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运动控制系统是智能制造装备的核心部件,有较高
的技术门槛,下游客户主要通过向专业的运动控制厂商购买产品来满足自身生产


                                 1-4-9
需求。目前,有部分厂商出于个性化需求通过并购途径进入运动控制领域,但基
于行业壁垒和规模效益,现阶段尚不具备运动控制厂商提供多行业运动控制解决
方案的能力,难以实现行业内外拓展,对发行人的业务冲击有限,同时,发行人
持续性的技术研发投入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发行人的抗冲击能力。

    (二)结合发行人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及主要产品的更
新换代周期,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存在被其他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行业
的自然增长及更新换代需求是否能够保持公司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是否可能因
市场竞争造成公司市场份额或产品单价的大幅下滑,是否存在因市场容量过小而
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增长的情形

    1、发行人持续锚定行业需求实行前瞻性研发,核心技术与国内主要厂商处
于同一梯队,替代性风险较低

    (1)发行人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演进情况




    公司立足于我国工业化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实行与同行产品的差异化
竞争策略,产品线不断丰富,产品水平不断提升。在技术上,公司通过自主渐进
研发,加深技术积淀和提高持续创新能力,目前,在控制器、步进系统、伺服系
统等运动控制细分领域内分别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产品主要参数达到国内外先
进水准;在产品上,公司通过核心技术的应用不断完善丰富运动控制产品系列,
                                1-4-10
  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针对多细分领域拥有完整产品体系的全方位运动控制
  系统生产企业。

         (2)发行人与国内领先厂商技术水平处于同一梯队

         ①控制器

         在国内 PC-Based 控制卡市场,发行人的主要对标厂商为美国泰道、固高科
  技和凌华科技,产品参数对比如下所示:

  项目          雷赛智能             美国泰道               固高科技               凌华科技
代表系列      DMC3000 系列       PMAC2 PCI 系列       GE-800-PG-PCI 系列       AMP-208C 系列
控制轴数            12 轴               8轴                    8轴                   8轴
最高脉冲
                    4MHz               4MHz                  1MHZ                  6.5MHZ
  频率
            通用:16 路输入,
                              通用:8 路输入,8                               通用:8 路输入,8
            16 路输出,可扩展                         通用:16 路输入,16
高速输入/                       路输出,可扩展                                    路输出;
                   IO;                                     路输出;
  输出                                IO;                                    高速:2 路输入,4
            高速:2 路输入,4                             高速:不支持
                                  高速:不支持                                      路输出
                  路输出
                通道:8 路          通道:8 路            通道:8 路             通道:8 路
高速计数
               频率:4MHz         频率:4MHz              频率:5MHz             频率:2MHz
直线插补
                    2-12 轴            2-8 轴                 2-6 轴                2-6 轴
  轴数
位置比较        高速一维            高速一维                                       高速一维
                                                             不支持
  功能          高速二维            高速二维                                       高速二维
                                一维补偿、二维补
螺距补偿     正向补偿,256 点   偿、正反向补偿,             不支持                 不支持
                                  自定义点数
反向间隙
                     支持               支持                 不支持                 不支持
  补偿
多段速度      内部规划,             外部触发,
                                                             不支持                  支持
  规划      任意方向速度规划       在线改变速度
主卡加密        软件加密             软件加密                不支持                 不支持

     注:上述比较基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同行业产品进行对比,不排除后续产品技术更新的可能性,下同。

         控制器的评价指标主要为运行效率和运行精度,一方面,发行人研发了高
  速二维位置比较输出控制技术,通过内部硬件纳秒级的位置比较功能,避免了
  PC 低效率的比较方式,降低了输出的响应延时,能够在精度不变的情况下使设
  备的运行速度更快;另一方面,发行人研发了螺距补偿控制技术,通过单轴的
  256 个补偿点使得整个补偿更加精准,提高了整体加工精度。目前,发行人产品
  性能位居国内前列。

                                            1-4-11
      ②步进系统

      在国内步进系统市场,发行人主要对标厂商为东方马达、鸣志电器及深圳
 研控,产品主要参数对比如下所示:

   项目            雷赛智能            东方马达          鸣志电器         深圳研控
 代表系列          CL 系列          αSTEP AZ 系列        SS 系列         SSD 系列
                                                       脉冲+方向,
                脉冲+方向,          脉冲+方向,                         脉冲+方向,
脉冲指令模式                                             CCW、
               CCW、CW 脉冲         CCW、CW 脉冲                        CCW、CW 脉冲
                                                      CW 脉冲,AB 相
 指令控制                              外部脉冲控制/内部寄存器控制
                                       直流产品:
                  直流产品:           24/48VDC;                         直流产品:
                  24-80VDC;         交流产品:单相      直流产品:       24-50VDC;
输入电压范围
                  交流产品:          110-220VAC;       24-70VDC         交流产品:
                  18-80VAC             单相/三相                         20-80VAC
                                      200-240VAC
输出电流范围        0.1-8A              0.1-4A            0.1-10A          0.1-6A
               20/28/35/42/57/60/
适配电机范围                          20/28/42/60      28/42/57/60/80    42/57/60/86
                     86/110
                                  过流、欠压、过压、
               过流、过压、超差、 位置误差过大、过 过压、欠压、过热、
 保护功能      编码器断线、       热、超速、         电机绕组短路(相 过流、过压、超差
               EEPROM 异常        EEPROM 异常、 间、相地)
                                  编码器异常等
  PR 模式             有                  有                有               有
内置指令集
                      有                  无                有               无
  编程
               EtherCAT/RTEX/       RS485/CC-Link/M   EtherCAT/CAN/
运动控制总线                                                             CAN/RS485
                 CAN/RS485          ECHATROLINK            RS485
      步进系统的核心技术指标包括:响应性、平稳性、调速范围、力矩输出、
 实时总线等。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实现闭环步进驱动技术,以及第一家推出步
 进高速总线 EtherCAT 及 RTEX 产品的厂商,研发的 CL 系列产品在上述技术取
 得了以下突破:优化的电流控制技术只需 1.2μs 即可完成一次电流控制,电流环
 带宽提升 100%以上;步进电机最高转速可到 3000rpm;中低速抗振抑制算法和
 噪音抑制技术使步进电机在中低速下的速度平稳性接近伺服的运行效果等。

      目前发行人在上述指标中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除响应性和力矩输出与国
 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外,产品综合技术性能指标稳居国内前列。

      ③伺服系统



                                          1-4-12
         在国内伺服系统市场,发行人主要对标厂商为松下、汇川技术及埃斯顿,
  产品主要参数如下所示:

  项目          雷赛智能                松下                    汇川技术              埃斯顿
代表系列         L6 系列              A6 系列                   IS620 系列        ProNet Plus 系列
编码器分          8388608          8388608          8388608          8388608
  辨率        (23 位绝对值)  (23 位绝对值)  (23 位绝对值)  (23 位绝对值)
脉冲指令    脉冲+方向,CCW、 脉冲+方向,CCW、 脉冲+方向,CCW、 脉冲+方向,CCW、
  模式        CW 脉冲,AB 相   CW 脉冲,AB 相   CW 脉冲,AB 相   CW 脉冲,AB 相
指令控制
                                      外部脉冲控制/内部寄存器控制
  方式
自整定算
                   有                    有                        有                   有
   法
二自由度
跟踪控制           有                    有                        无                   无
(MFC)
末端振动    频率范围:1-200Hz    频率范围:5-300Hz          频率范围:1-100Hz    频率范围:5-50Hz
  抑制      滤波器个数:2 个     滤波器个数:4 个           滤波器个数:1 个     滤波器个数:1 个
                频率范围:           频率范围:                 频率范围:
自适应陷
                200-2000Hz           50-5000Hz                  50-4000Hz               无
波滤波器
            滤波器个数:1 个     滤波器个数:2 个           滤波器个数:2 个
负载惯量
在线自动                                               有
  辨识
            过压、欠压、过流、   硬件错误:过电压、
                                                            过电流、过电压、电
            过温、过速、飞车、   电压不足、过速度、
                                                            压不足、过载、主电
            电机过载、编码器断   超载、过热、过电流、
                                                            路检测异常、散热器   过电流、过电压、欠
            线、位置超差、刹车     编码器异常等。
保护功能                                                    过热、电源缺相、过   压、过负载、过热、
            报警、限位报警、振   软件错误:位置偏差
                                                            速、编码器异常、     在生故障,超速等
            动过大、EEPROM       过大、指令脉冲分
                                                            CPU 异常、参数异
            故障、驱动器初始化   频、EEPROM 异常
                                                                  常等
            错误、电机不匹配等           等。
速度控制
                 1:5000                1:6000                     1:5000              1:5000
  范围
运动控制    EtherCAT/CAN/RS       EtherCAT/RTEX/                                 EtherCAT/CAN/RS
                                                              EtherCAT/CAN
  总线             485                 RS485                                            485

         伺服系统的核心技术指标体现在响应性、编码器分辨率、易用性、实时总
  线、安全性等多方面。发行人研发的 L6 系列产品在上述技术上均取得了突破:
  丝杠台上定位时间小于 5ms,最高转速可达 5000rpm 以上;可自动抑制 1 个机械
  共振频率,并能将伺服 10 余个性能调整参数简化为 1 个;实现了 100M 高速以
  太网 EtherCAT 技术,100 轴同步抖动小于 15ns。目前,发行人在响应性、易用
  性、编码器分辨率、实时总线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而末端振动抑制算法
  在抑制频率范围、抑制个数等指标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产品综合性能指标


                                              1-4-13
位于国内前列。2019 年 9 月,发行人正式发布的 L7 系列交流伺服系统又实现技
术突破,进一步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3)发行人已针对技术替代、淘汰风险建立应对措施

    ①建立现代化研发体系,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的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客户需求来开展。自成立以来,建立了
以自主研发为主、对外技术合作为辅,同时以集成产品开发(IPD)为主要工作
流程的研发模式,通过概念阶段—定义阶段—开发阶段—测试验证阶段—市场推
广阶段五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品创新体系。通过实施先进的集成产品开发工作
流程,公司产品研发周期显著缩短、成本降低、质量稳步提升,研发风险大大降
低,同时,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运动控制相关前沿技术的研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费用           3,022.74        5,984.03       5,347.22       4,386.58

 营业收入          32,361.59       59,650.78      53,546.51      42,324.98

   占比               9.34%          10.03%          9.99%         10.36%

    ②持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人员梯队

    目前拥有本行业技术领域中所涉及到的各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人才配备齐
全,人才储备较为充足,专业背景深厚。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
员 182 人,占员工总数的 26.30%。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深耕运动控制领域多年,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过硬的研发水平,能够良好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
的技术创新活力,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吸纳业内优秀的专业人才,扩大和提升自
身的研发团队。

    ③前瞻性的战略导向能够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发行人对国际领先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关注,对行业趋势具有较好的洞察力,
能够对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形成充分、敏锐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技术和产品发
展战略,确保公司对技术发展方向形成正确的判断。公司定期组织研发人员参加
国际自动化和运动控制行业及各类应用客户的展会,使研发人员能够充分接触和



                                   1-4-14
了解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和产品,以及更加直观和深入了解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应
用需求,从而做到对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计划适时调整,充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2、行业市场容量持续增长,国产替代进口加速,下游更新换代需求稳定

    (1)增量市场

    ①运动控制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工控网出具的《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研究报告》,2014 年-2018
年我国通用运动控制行业发展迅猛,2018 年我国通用运动控制行业市场规模达
120.00 亿元,与 2014 年相比增幅达 64.50%,复合增长率达到 13.25%。

               2014-2018 年中国通用运动控制产品市场规模及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工控网,《2019 年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研究报告》)

    受益于国内产业升级、设备制造业的产品结构调整、机械设备自动化水平提
高和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上细分行业的国家政策支持,我国运动控制产
品作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核心部件,其市场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大,行业市场容
量将持续增长。

    ②传统制造业改造空间巨大

    根据国金证券研究报告,2018 年度电子设备制造、电气设备制造产值名列
前茅,但人均创收较低,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等人均产值位于底部。随着未来国
内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制造业自动化设备的普及速度加快,
尤其是机床工具、电子制造设备、纺织机械等领域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将有力

                                        1-4-15
拉动行业需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到 2020
年我国将建立完善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产业销售收入超过 3 万亿元。

    (2)存量市场

    ①国产替代进口趋势加速

    我国运动控制行业已经形成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目前,国内运动控制产
品的整体市场格局中,外资品牌仍占据较大份额,但本土品牌市场份额的提升已
在近些年日益明显,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之下,国产自动
化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的趋势显著,雷赛智能、埃斯顿、汇川技术、鸣志电器、深
圳研控等少数内资品牌不断加大投入,使得国内的运动控制技术研发、生产规模、
产品综合性能都有较大提高,这些企业虽然尚未具备与欧美一流品牌展开全面竞
争的实力,但已在部分细分产品和市场上表现出明显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逐年
扩大,并逐步使原有由外资品牌主导的国内运动控制市场格局发生改变。

    ②下游更新换代需求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行业主要收入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游行业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入总额           32,361.59       59,650.78   53,546.51   42,324.98

其中:电子制造装备     11,340.37       20,486.06   15,435.37   11,311.02

     特种机床          8,097.02        15,848.44   13,403.16   10,880.55

      工业机器人        710.37         1,137.18    1,305.53     903.76

    A、电子制造设备更新换代周期

    消费类电子产品向智能化、集约化发展的趋势日渐明显,产品更新速度保持
在较高水平。依据由英特尔(Intel)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rdon moore)提出
的摩尔定律,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约每隔 18-24 个
月便会增加一倍,其性能也将提升一倍。摩尔定律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已经得到
广泛验证,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智能电子产品每隔一年半至两年即进行一次较大
规模的性能和功能更新。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直接影响到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业
生产设备的更新速度,提高了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更新频率。


                                      1-4-16
    B、特种机床行业更新换代周期

    机床的性能及控制精确程度将直接影响各加工环节的质量和稳定性,伴随制
造业产业升级趋势,数控机床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对于高质量、高技术水平机床
产品需求更加迫切。总体上来说,中高档数控机床市场需求上升较快,用户需要
更多高速、高精度、复合、柔性、多轴联动、智能、高刚度、大功率的数控机床。
基于数控机床的重要地位,《中国制造 2025》将数控机床列为“加快突破的战略
必争领域”,并明确提出到 2025 年我国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水平要从当前的 33%提
升至 64%,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达到 84%的目标。根据东方证券的相
关数据,目前我国机床数控化率不到 30%,未来将以每年 1%的速度上升。

    C、工业机器人更新换代周期

    2018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达到 62.3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 37.04%。
根据国家级专项规划《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2020 年中国工业
机器人使用密度达到 150 台/万人。假设到 2020 年目标能够实现,预计 2018-2020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分别为 109、129 和 150 台/万人,同时假设中国工人
数量保持稳定,每年存量工业机器人更新率为 12.5%。

    3、因市场竞争造成公司市场份额或产品单价的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由于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2018 年运动控制行业的增
长速度有所下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可能会存在竞争加剧、同行业企业通
过降价吸引客户等风险,但因市场竞争造成公司市场份额或产品单价的大幅下滑
的风险较低。

    (1)运动控制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客户产品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制造业要求大规模稳定生产,相比对价格,运动控制系统的技术、质量、稳
定性等关键指标是造成智能制造装备各品牌之间核心竞争力差异的重要因素,因
此,相较价格,运动控制产品的性能对于下游客户的选择影响更为关键。

    目前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运动控制产品的性能参
数方面整体上已与国内外先进厂商处于同等水准,并在部分参数指标上处于领
先,因此,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公司产品竞争力突出,客户认可度较高。



                                  1-4-17
    (2)发行人已建立运动控制系统的完整产品体系,可通过多个产品维度以
及整体解决方案的有机组合应对价格竞争

    公司拥有控制器、步进驱动器、混合伺服驱动器、伺服驱动器、步进电机、
混合伺服电机、伺服电机、智能一体式电机等产品系列,拥有完整运动控制和驱
动执行产品线、形成了多细分领域的产品体系,覆盖了运动控制行业的主要市场。
通过实现核心技术与不同产品的有机结合,发行人能够在提供适用于不同客户需
求的整体解决方案,多维度保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为契合《智能制造 2025》的发展要求、适应未来制造业产线级和工厂级自
动化升级改造的需要,公司推出了基于 EtherCAT 及 RTEX 工业以太网总线的控
制层和驱动执行层产品,以及组合控制方案。新产品的持续推出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产品的客户粘性,成为未来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技术的持续进步,部分产品存在因技术壁垒下降,面临价格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通过搭建行业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和市场团队,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的全
国营销服务网络,促进产品销量,保证市场份额的稳定。

    (3)运动控制产品价格一定程度上的下降有助于激发传统制造业改造需求

    传统制造业受限于自身资金限制,实行智能化改造的动力有限,因此,运动
控制产品价格一定程度上的下降可以降低升级改造的资金约束,刺激传统制造行
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从而创造更大的产品需求,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4、公司竞争战略能够有效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为维护并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研发、采购、生产、营销、服务等环节,发行
人根据各环节实际,紧抓主要矛盾,保障核心竞争力,提高客户粘性。

  具体环节                            发行人竞争策略
              结合公司市场调研、行业营销及客户使用过程的反馈,通过提炼客户的
              需求点和痛点,策划出针对性的产品解决方案,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包
    研发
              括技术预研、总体解决方案、软件实现方法及过程、基于硬件性能的软
              件优化、硬件性能、价格的最适匹配等。
              通过策略采购、商务采购等方式,对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供应商进行管
    采购      控,降低供应链采购成本,确保公司生产过程的连续稳定进行,优化公
              司物料采购、外协加工的成本。
              外协 PCBA 的加工工艺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由公司专职 IE 工程参与制订评
    生产
              审并对外协厂进行投产前培训,投产后外驻品质工程师进行制程监督控


                                  1-4-18
   具体环节                            发行人竞争策略
               制。产品核心环节软件烧录、组装、老化等均由发行人自行完成。

               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对公司重点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区域进行分
     销售      区布点,配备适当的销售、商务、技术支持人员进行三位一体的贴身服
               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坚持“以行业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通过分区布点,直接
     服务      销售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减少服务半径,不断提升服务客户的能
               力。

    5、在行业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公司仍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2018 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国内下游行业对固定资产新增投资相对谨
慎,运动控制系统行业增长率也因此处于 2013 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在此背景下,
公司仍保持收入利润的稳定增长,毛利率亦稳定保持在较高水平。2018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650.78 万元、营业利润 24,886.03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11.40%和 4.55%;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361.59 万元、营业利润
13,178.29 万元。公司预计,2019 年全年将实现营业收入 65,000 万元至 66,000 万
元,同比增长 8.97%至 10.64%;预计净利润为 10,000 万元至 10,500 万元,同比
增长 16.46%至 22.29%。



    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中国制造 2025》、《机
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中国通用运动控制
市场研究报告》、平安证券研究报告《智能制造行业专题报告》等相关研究报告;
(2)查阅了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收入明细表;(3)对发行人管理层以
及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的整体业务流
程;(4)查阅了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公开资料;(5)获取了公司的产品手册,
通过公开信息与国内外先进厂商的产品参数进行了对比。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与国内主要厂商处于同一梯队,替
代性风险较低。自动化改造、智能制造的深化,运动控制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增
长,国产替代进口加速、下游行业更新换代等将为发行人未来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发行人已建立运动控制系统的完整产品体系,并搭建了行业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
和市场团队,通过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的全国营销服务网络,促进产品销量,保



                                   1-4-19
证市场份额的稳定。发行人因行业竞争加剧而造成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或产品单价
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三)结合相关关键零部件报告期内的采购单价和采购模式的变化情况、相
关关键零部件生产商中国区业务的主要开展方式以及发行人原材料进口主要来
源国的对华出口贸易政策,说明并披露发行人产品的关键零部件是否必须依赖进
口,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1,159.39     63.14   18,894.02    62.84       18,744.47   65.18      14,703.73       67.92

 其中:IC    4,563.51      25.82   8,118.26     27.00       8,016.53    27.88       6,996.48       32.32

   电机      5,403.34      30.57   8,942.31     29.74       7,889.43    27.44       5,196.81       24.00

   外协      1,069.94      6.05    2,144.61      7.13       2,045.99      7.12      1,681.52        7.77

   能源       40.67        0.23     84.73        0.28        75.94        0.26          67.16       0.31

   合计      17,673.34      100    30,065.67     100        28,755.83     100      21,649.22        100

    鉴于电机类部件市场供应充足,且发行人主要从内资厂商处采购。以下分析
主要就 IC 类电子元器件展开。

    1、报告期内发行人 IC 电子元器件采购情况

                                                                                         单位:元/个
             2019 年上半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别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编码器类    16.32       -26.75%     22.28        1.00%          22.06       10.13%              20.03

控制 IC     10.12        -2.60%     10.39        7.78%           9.64        -9.06%             10.6

功率器件    2.12         28.48%      1.65        6.45%           1.55        1.31%              1.53

驱动 IC     1.25         -1.57%      1.27        4.10%           1.22       -18.67%             1.50

模拟器件    1.17         17.00%      1.00        1.01%           0.99        3.13%              0.96

隔离器件    1.09         6.86%       1.02        2.00%           1.00       -13.79%             1.16

                                            1-4-20
 其它类            1.26   -31.89%        1.85        -5.13%       1.95     -4.88%      2.05

     合计          2.14   9.18%          1.96        1.55%        1.93    -5.85%       2.05

       2016-2018 年度,发行人 IC 类电子元器件采购单价总体保持平稳。2019 年
以来,功率器件、模拟器件单价上升主要系高压伺服产品销量增加,需要功率更
大、价格较高的功率器件及模拟器件;编码器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甄选与
性价比更高的控制 IC 器件供应商合作,更换了部分编码器组件(主要是码盘、
读数头)的供应商,降低了平均采购单价。

       2、发行人主要 IC 电子元器件采购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国产替代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并实现了一定效果。
发行人主要 IC 电子元器件采购系通过向境外原厂的代理商进行。

            类别              生产厂商                   所属国           授权分销商

             DSP                    TI                    美国    ARROW(美国)

             MCU               Infineon                   德国    威健(中国台湾)
       数
                              Intel/Xilinx/                       ARROW(美国)/中电港(中国)
控     字    FPGA                                         美国
                           Lattice/Microsemi                      /增你强(中国台湾)
制     IC
IC           ARM A8                 TI                    美国    ARROW(美国)
             ARM
                             ST/Infineon            法国/德国     创达(中国)/威健(中国台湾)
             cortex-M4
      模拟 IC                   TI/ON                     美国    ARROW(美国)

       功率器件           Infineon/三菱/富士        德国/日本     摄阳(日本)/威健(中国台湾)
                            Broadcom/TI/                          ARROW(美国)/新蕾(中国)
       隔离器件                                           美国
                            Silicon Labs                          /世强(中国)

       为降低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 IC 器件由原来的通过
相关代理商境内机构转向其对应境外机构采购。

       (1)IC 行业特点决定相关厂商主要采用代理模式进行分销

       IC 行业具有产业规模大、高技术密集等特性。上游 IC 设计制造公司(原厂)
的业务重点在于推动 IC 设计技术的升级换代,降低 IC 尺寸和成本。下游电子产
品制造商的业务重点在于根据市场需求,快速推岀适应市场需求的电子产品。对
原厂而言,建立大规模的技术服务团队并不经济;对电子产品制造商而言,其难




                                                1-4-21
以从相对集中的 IC 原厂获得足够的应用技术支持。IC 代理模式因为能够有效连
接上下游需求,成为 IC 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

    (2)代理模式的优点

    ①对 IC 原厂而言

    A、有利于专注研发制造:原厂自身不必建立大规模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
而是通过代理商开拓市场,向下游提供技术服务;

    B、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原厂只需要面对下属几家通过筛选的代理商,而
不是众多良莠不齐的客户公司;

    C、有利于控制生产节奏,降低供应风险:原厂一般会有一定的库存来适应
正常的需求周转,除此之外,代理商外还备有二级现货库存,两级库存互相均衡,
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及时供货,避免大量存货或者供货严重不足的情况。

    ②对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而言

    A、有利于产品质量控制:相比于非授权商,代理商的货源质量更有保障;

    B、获取及时的技术服务:代理商可以代表原厂提供部分技术支持服务。

    3、主要来源国的对华出口政策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境外来源国为美国、日
本以及德国、法国等欧盟地区国家。

    考虑到相关国家且均为包括瓦森纳协定(WA)、核供应国集团(NSG)、
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澳大利亚集团(AG,防生化武器扩散)等
国际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的成员国,且作为美国的盟国,其出口政策在一定程度上
受美国政策影响,以下主要就美国对华贸易出口管制政策进行分析。

    (1)美国具体对外出口管制政策

    广义来说,美国出口管制指美国政府对特定物品的贸易施加禁止性规定或特
殊许可条件以进行限制的行为,主要包括以《出口管制条例》(EAR)为核心的
关于民用以及军民两用等物品管制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武器国际运输条例》




                                   1-4-22
 (ITAR)为核心的关于国防物品和国防服务管制的法律法规体系1,以及数量众
 多美国经济制裁(U.S. Sanctions)项目。通过限制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利益的国家
 或个人获取某类物品,以保护其国家利益、贯彻其外交政策,维护其主导下的国
 际政治经济秩序。

         ①美国出口管制规则体系

         美国对于出口管制进行了严密而细致的立法,大体可以分为基于物品技术的
 出口管制以及基于制裁对象的交易管制2。

  项目                            出口管制3                                   制裁、禁运
主管部门            美国商务部                    美国国务院                  美国财政部

执行机构        工业安全局(BIS)        国防贸易管制局(DDTC)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
             民用或军民两用的产品、           军用核心产品、
管制对象                                                              被制裁的特定对象和特定交易
                   技术及软件                   技术及软件
                                                          与敌国贸易法案(TWEA)
                                                              反间谍法案(EA)
         出口管理法(EAA,已终止)
                                  武器出口管制法(AECA)紧急状态法(NEA)与国际突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
法律法规                              武器国际运输条例  发事件经济权利法(IEEPA)
           国防授权法案(NDAA)
                                          (ITAR)      《通过制裁反对美国对手法》
           出口管理条例(EAR)
                                                                (CAATSA)
                                                          联合国参与法案(UNPA)
行政命令                                   总统行政命令(E.O.)
           商品管制清单(CCL)
               国别清单(CCC)
         机构(实体)清单(EL)             军品清单(USML)
                                                                         特别指定名单(SDN)
规则指引         被拒绝方清单                 禁止对象清单
                                                                         综合制裁名单(CSL)
           (Denied Persons List)        (Debarred Parties List)
             未核实清单(UVL)
           新兴技术清单(ET)

         ②军民两用物品管制政策

         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一项物品或技术的出口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   王孝松,刘元春.出口管制与贸易逆差——以美国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管制为例[J].国际经贸探索,
 2017(01):91-104

     2   金杜研究院:10 个问题带你看懂美国贸易制裁

     3   金诚通达:一文读懂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框架


                                               1-4-23
                  主体,US      Persons                             产品种类、用途和出口目的地

                 包括美国境内任何个人或实体、根据美国               结合 CCL(商品管制清单)、CCC(国别
             法设立的任何组织形式的实体;美国实体在美        列表)进行综合判断,前述清单组合成 ECCN
             国以外的分支机构                                代码



                  产品来源                                          交易对象

                 美国境内生产制造的、美国厂商在美国以
             外生产的、非美国厂商制造但在美国过境的、               美国相关监管机构列出受限制的个人、国
             外国制造但含有一定比例以上美国成分的、外        别或实体
             国制造但技术源自美国的产品


                  结合上述考虑因素,工业与安全局(BIS)结合相关清单编制 ECCN 体系,
             供出口商参考:

 如:3     A     0 0 1


               物项                       形式                         管控原因             多边机制    序号

0 核材料、设施设备              A 系统、设备、零件      0 国家安全                         0 多边管制

1 原料,化工、微生物、毒素       B 检测设备             1 导弹技术

2 原料加工                       C 材料                 2 核不扩散

3 电子                          D 软件                  3 生化武器

4 计算机                         E 技术

5 电信和信息安全                                        5 国家安全、外交政策

6 激光和感应器                                          6 瓦森纳、美国军品清单

7 导航和航天

8 航海

                                                            反恐、犯罪控制、地区稳定
9 宇航及推进系统                                        9                                  9 单边管制
                                                            供应短缺、联合国制裁


                 数据来源:美国商务部




                                                     1-4-24
       目前在 EAR 中有十八项许可例外,与中美贸易关系最密切的三项4为:

             缩写                                               内容
             ENC                                        加密产品、软件及技术
              CIV                                           民用最终用户
              RPL                                     设备及零部件维修及更换

       (2)近两年美国对中国集成电路发展的政策

       自 2016 年起,美国政府加强了对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限制,包括在
贸易、知识产权及投资并购审查等领域,主要表现在企图阻挠我国集成电路制造
企业的发展。

       ①2017 年 1 月 6 日,美国总统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发表了名为《确保美国
在半导体行业长期领先地位》的报告, 报告制定并推荐采用抑制中国半导体产业
创新、改善美国本土半导体企业的业务环境、推动半导体接下来几十年的创新转
移等策略以保持美国半导体的领先;

       ②对中国实施 301 调查和 337 调查,涉及集成电路领域,提及中国集成电路
领域的多项产业政策如"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推进纲要";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国家支持的基金和投资公司进行集成电路领
域的境外收购等;

       ③根据相关调查结果,一方面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同时通
过贸易谈判要求中国增加进口,磋商谈判过程中,特朗普政府高级官员要求中方
降低进口汽车关税,允许外资持有金融服务公司多数股权,并购买更多美国生产
的半导体产品。此外,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阻挠中国半导体海外并购,限制中国
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4   金杜研究院:如何正确理解与使用美国出口管制中的许可例外


                                            1-4-25
    (3)近三年中国向美国集成电路进口情况统计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18 年,中国向美国进口集成电路 1202.75 万美元,
较 2017 年度增长 17.78%,增速呈现小幅上升态势。

    4、公司主要从国外供应商进货的原因

    (1)IC 类电子元器件依赖进口,是我国半导体产业当下总体的现实情况

    ①中国 IC 类电子元器件总体自给率情况

    根据 IC Insights 2019 年 1 月发布的《集成电路产业分析与展望》(A Complete
Analysis and Forecast of the Integrated Circuit Industry),中国 IC 市场规模及自给
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IC insights

                                      1-4-26
    中国 IC 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8 年已增长至 1,550 亿美元,2009 至 2018
年复合增长率达 12.21%,但中国的芯片自给率增长则较为缓慢,由 2009 年的
8.57%增长至 2018 年的 15.3%。

    ②发行人在用 IC 类电子元器件国内外主要厂商及国产民品自给情况

    根据国盛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半导体现状分析》报告等公开资料,发行人在
用的 IC 类电子元器件国产民品自给率情况如下:

                                                                         民用产品
   类别               国外主要厂商                   国内主要厂商
                                                                         自给率
                         DSP:TI                           -                0%
       数字          MCU:Infineon                兆易创新、北京君正等      5%
控制     IC
IC                        FPGA:
                                                  紫光同创、安路信息等      0%
               Intel/Xilinx/Lattice/microsemi
       模拟
                          TI/ON                   圣邦股份、韦尔股份等      <1%
         IC
                                                   士兰微、华微电子、
  功率器件          Infineon/三菱/富士                                      ~5%
                                                   扬杰科技、捷捷微电
                                                                           ~15%
  隔离器件      Broadcom/TI/Silicon Labs            匡通电子、奥伦德     主要为中低
                                                                           端产品
   数据来源:国盛证券研究所

    客观上,中国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总体自给率及部分品类 IC 国产民品自给情
况如前所述。发行人从事特定产品的生产,可以选择的供应商范围有限。

    (2)产品竞争力是发行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

    作为制造业企业,产品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发行人基于以下考虑,
以自身利益诉求为出发点选择供应商:

    ①生产连续:选择市场供给充分的原件可以保障发行人生产的连续稳定,一
方面降低发行人自身的成本,另一方面提高订单响应及交货速度,争取更多的潜
在客户;

    ②品质稳定可靠:发行人采购的相关 IC 类电子元器件,其品质已经市场多
年检验,能够在其标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稳定工作。虽然部分品类元器件存在国
产民品,但其产品规格、性能及持续稳定性与国外竞品尚存在一定差距;




                                         1-4-27
    ③成本控制:除产品成本之外,发行人需要考虑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退换货
及服务成本、声誉成本、替换元器件带来的解决方案迁移成本等。

    综上所述,IC 类电子元器件采购集中于境外厂商具有客观现实性,结合发
行人产品竞争力的综合考量,报告期内发行人 IC 类电子元器件采购集中于境外
厂商,具有合理性。

    5、主要 IC 电子元器件来自进口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1)境外厂商全面禁止向中国出口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可能性极低

    根据 SIA(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SIA Factbook 2019》,2018 年度,
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达 4,688 亿美元,中国海关数据显示,当年中国进口 IC 类
产品金额达 3,127.35 亿美元。相关电子元器件经组装生产各类电子产品,销往全
球。美国统计局数据显示,当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信息与通信类产品金额达
1,571.18 亿美元。境外厂商基于政治因素定点打击的风险始终存在,但从中期来
看,全面禁止向中国出口 IC 类电子元器件不符合其自身利益。

    (2)报告期内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采购价格未因贸易政策有大幅度波动

    IC 类电子元器件 2019 年上半年价格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高压伺服产
品销量增加,导致其所需的 IC 类电子元器件采购金额上升,尤其是成本占比较
大的功率器件及模拟器件。其中,功率器件和模拟器件较 2018 年上升幅度较大
主要系高压伺服产品销量上升,其采购的功率器件和模拟器件价值较高;编码器
类 IC 器件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甄选与性价比更高的控制 IC 器件供应商合
作,更换了部分编码器组件(主要是码盘、读数头)的供应商,降低了编码器类
平均采购单价。

    如上所述,发行人 IC 类电子元器件采购单价的变动主要系调整产品结构导
致,并非因贸易政策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

    (3)发行人部分品类 IC 类原件主要集中于境外厂商具有针对性措施

    为保证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持续稳定供应,一方面,发行人会制定 3 个月的
滚动需求计划,通过 ERP 系统先后运行主生产计划(MPS)和物料需求计划


                                 1-4-28
(MRP);另一方面,发行人会根据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进行 3-6
个月的销售预测,实行战略性备货。结合物料需求计划的运行结果和战略性备货
需求,发行人编制物料采购计划,并在综合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交货周期等因
素后,比对选出合格供应商进行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采购。

    针对 IC 类元器件集中于境外供应商,发行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以
下措施来降低因原料供应不足、不及时而产生的风险:

    ①产品结构上的备份:对于供应商集中于某一国别或某一厂商的某类元器
件,如控制 IC 中的某一类别,发行人通过不同的运动控制解决方案对 IC 类原材
料进行备货,建立了不同技术基础的产品备份;

    ②供应商选择的备份:对于某类元器件,存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多家供应
商,发行人针对不同供应商产品进行针对性的研发适配,目前,发行人针对美国
IC 供应商已有德国和意大利相关国家的供应商备份;

    ③成熟国产竞品替代进口:对于某类元器件,若国内产品的良率、使用寿命
期限内的性能稳定性达到国外竞品水准的,发行人会在考察后逐步将其引入供应
链体系。



    本所律师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了《2019 财年国防授权法案》
(NDAA)、《出口管理条例》(EAR)等美国主要对华政策文件;(2)查阅
了《中国通用运动控制市场研究报告》、平安证券研究报告《智能制造行业专题
报告》、国盛证券研究报告《半导体:科技创新代际切换,全球半导体先抑后扬,
年中有望反转》等相关研究报告;(3)通过美国统计局、中国海关等查询了相
关贸易数据;(4)查阅了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采购明细表;(5)对发
行人管理层、采购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
情况。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IC 类电子元器件依赖进口,是我国半导体产业当
下总体的现实情况,发行人从产品竞争力出发,向境外厂商进行采购具有合理性。
但境外厂商全面禁止向中国出口 IC 类电子元器件的可能性极低,同时发行人通
过产品结构、供应商选择上的备份、加快国产替代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依赖度,


                                  1-4-29
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厂房租赁瑕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 4 处厂房涉及集体土地,
未办理产权证书,面积 10852.46 平方米,约占发行人在用房面积的 50%。《关
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规定:“尚未按照本决定和相关规
定处理前,可以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可以按规定办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相关租赁厂房对应的收
入及净利润占发行人全部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2)租赁协议的签订情况,租
赁合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瑕疵房产的租金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是否存在租赁违约的风险;(3)按照《处理决定》,违法建筑应如何处理,“临
时使用”是否有期限限制,百旺信工业园是否办理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
屋租赁的相关手续”;《处理决定》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冲突,其效
力是否存在瑕疵;(4)相关房产近期不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是否已得到有关
主管规划部门的确认;(5)对于相关瑕疵租赁房产,发行人是否已经有明确的
救济措施或计划,如无法持续租赁该部分物业或租金上涨,量化说明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并发表明确核
查意见。

     回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租赁存在瑕疵的房产共 4 处,涉及 2
处厂房和 2 处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座落               面积(㎡)
号
                深圳市百旺信
      雷赛智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
 1              投资有限责任     厂房                                      7,638.00
      能                                  百旺信工业区22栋1-5层
                公司
      雷赛智    罗仕拿电子(深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百旺信工业
 2                               厂房                                      2,073.08
      能        圳)有限公司              区A区1区2号厂房第四层
                深圳市百旺信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
      雷赛智
 3              投资有限责任     宿舍     百旺信工业区25栋宿舍619、         866.38
      能
                公司                      621-641房屋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桃源塘朗工业
      雷赛智
 4              董月倩           宿舍     B区塘益路399号塘朗朗景楼AB        275.00
      能
                                          栋503、606、607房



                                        1-4-30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用途                   座落                  面积(㎡)
       号
                                                合计                                           10,852.46

                                       其中厂房租赁面积                                         9,711.08
      注:发行人序号 1 租赁厂房用于提供生产驱动器、一体机等产品的组装生产场地及相关产品的仓储场地;
      序号 2 租赁厂房暂用于其子公司雷赛控制松下伺服代理贸易品及其他配件的仓储用地;租赁宿舍用于职工
      住宿。

            (一)相关租赁厂房对应的收入及净利润占发行人全部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租赁厂房涉及收入的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上述 2 处租赁厂房对应的收入及净利润占发行人全部收入和净利润比例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瑕疵租赁厂房
目                                     当期数                        当期数                   当期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据                            据                       据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街道松白公路百旺
                          15,772.51           48.74% 30,354.57           50.89% 9,434.20           17.62%
营   信工业区 22 栋 1-5
业   层
                                    32,361.59                  59,650.78                 53,546.51
收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入   镇百旺信工业区 A
                              -                  -       -                  -       -                 -
     区 1 区 2 号厂房第四
     层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街道松白公路百旺
                        2,592.07          52.71% 5,003.80          58.28% 1,755.76          18.79%
   信工业区 22 栋 1-5
净
   层
利                               4,917.35                 8,586.29                 9,343.67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润
   镇百旺信工业区 A
                           -                 -      -                 -       -                -
   区 1 区 2 号厂房第四
   层
      注:发行人租赁的百旺信工业区 A 区 1 区 2 号厂房第四层厂房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起租,暂用于其子公司
      雷赛控制松下伺服代理贸易品及其他配件的仓储用地,暂不产生收入和利润。

            发行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 22 栋 1-5 层处的
      厂房于 2017 年 7 月开始签约租赁,主要为发行人提供生产驱动器、一体机等产
      品的组装生产场地以及对应产品及电机的仓储场地。2017-2019 年上半年,该处
      厂房对应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7.62%、50.89%和 48.74%,对
      应净利润占发行人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8.79%、58.28%和 52.71%。

            (二)租赁协议的签订情况,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瑕疵房产的租金

                                                       1-4-31
 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是否存在租赁违约的风险

       1.租赁协议的签订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租赁存在瑕疵的房
 产共 4 处,相关租赁协议签订情况如下:

                         用                            租金              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间
                         途                          (元/月)         (㎡)
                                               2019.5.1-2020.4.30:
                                                    87,069.36;
                罗仕拿
                               深圳市南山区    2020.5.1-2021.4.30:
                  电子                                                             2019-5-1
                         厂    西丽镇百旺信         90,178.98;
 1     发行人     (深                                                 2,073.08       至
                         房   工业区A区1区     2021.5.1-2022.4.30:
                圳)有                                                            2022-11-30
                              2号厂房第四层         92,252.06;
                限公司
                                               2022.5.1-2022.11.30:
                                                    94,352.14。
                               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桃源塘朗
                                                                                   2019-5-1
                         宿   工业B区塘益路
 2     发行人   董月倩                              14,324.00          275.00         至
                         舍   399号塘朗朗景
                                                                                  2020-4-30
                               楼AB栋503、
                                 606、607房
                                               2017.9.1-2017.10.31:
                                               160,398.00(计租面积
                深圳市                            4,582.80m2);
                              深圳市南山区
                百旺信                         2017.11.1-2019.8.31:               2017-7-1
                         厂   西丽街道松白
 3     发行人   投资有                             267,330.00;        7,638.00       至
                         房   公路百旺信工
                限责任                          2019.9.1-2021.8.31:              2023-8-31
                              业区22栋1-5层
                  公司                             288,716.00;
                                                2021.9.1-2023.8.31:
                                                   311,630.00。
                               深圳市南山区     2017.9.1-2019.8.31:
                深圳市
                               西丽街道松白         30,323.00;
                百旺信                                                             2017-9-1
                         宿    公路百旺信工     2019.9.1-2021.8.31:
 4     发行人   投资有                                                 866.38         至
                         舍    业区25栋宿舍         32,749.00;
                限责任                                                            2023-8-31
                              619、621-641房    2021.9.1-2023.8.31:
                  公司
                                    屋              35,348.00。

       2. 租赁合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否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是否存在租赁
 违约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上述租赁房产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房
 产租赁均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对租赁期
 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情形及相关责任等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租赁合同具
 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1-4-32
     根据发行人支付租金的付款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发行人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与出租人合作良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
的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不存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发行人未接到出租
方或其他第三方因权属纠纷而致使无法持续使用租赁房屋的通知。

     同时,上述租赁房产的出租方均出具了确认函,确认:“(1)截至本函出具
之日,本公司/本人与雷赛智能之间租赁关系一切正常,不存在提前解除或终止
租赁合同的事由;(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雷赛智能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严格
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不存在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与本
公司/本人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3)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若雷赛智能
要求继续承租上述租赁房屋,同等条件下雷赛智能享有优先承租权;(4)本公
司/本人与雷赛智能之间租赁房屋的租金系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租金标准与本公
司/本人同区域同类型其他租赁房屋的租金价格大体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不
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因此,公司租赁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较小,租赁违约的风
险较小。

     3. 瑕疵房产的租金是否公允

     将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房屋租赁价格信息与深圳市南山区
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金指导
租金的公告》中相关指导租金价格、2019 年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地区当前公开租
赁市场调研价格进行比对,结果如下:

序                                   签约                    2017年         2019年
           座落         所属区域                 每月租金
号                                   年份                    参考价格     参考价格
                                            按两年递增8%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每月40元
                        南山区白            的价格分别为每
     街道松白公路百旺                2017                   /m2(1楼)、
1                       芒关外(阳          月人民币35.00、                   -
     信工业区22栋1-5                  年                     30元/m2(2
                        光)区域            37.80、40.80元
           层                                                 楼以上)
                                                  /m2
                                            按两年递增8%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南山区白            的价格分别为每    每月40元
     街道松白公路百旺                2017
2                       芒关外(阳          月人民币35.00、 /m2(不带电       -
     信工业区25栋宿舍                 年
                        光)区域            37.80、40.80元      梯)
     619、621-641房屋
                                                  /m2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按每年递增的价               均价:每月
     镇百旺信工业区A    南山区白     2019   格分别为每月人               48.42元/m2
3                                                                 -
     区1区2号厂房第四   芒村区域      年      民币42.00、
           层                               43.50、44.50、               价格区间:


                                        1-4-33
序                                        签约                          2017年           2019年
            座落            所属区域                   每月租金
号                                        年份                          参考价格       参考价格
                                                       45.50元/m2                         每月
                                                                                      14.10~75.00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元/m2
     桃源塘朗工业B区
                            南山区塘      2019      每月人民币
4    塘益路399号塘朗                                                        -
                            朗村区域       年       52.09元/m2
     朗景楼AB栋503、
       606、607房
注:2017 年参考价格系深圳市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深圳市南山区房
屋租金指导租金的公告》中的相关指导租金价格;2019 年参考价格系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的深圳市南山区西
丽地区的在租可比房屋并进行专题调研的结果,均价为每月 48.42 元/m2,价格区间为每月 14.10~75.00 元/m2。

     经比对,发行人于 2017 年签约租赁的厂房、宿舍每月租金价格处于《关于
公布 2017 年度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金指导租金的公告》的指导租金价格范围内。
目前,深圳市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未发布 2018 年、2019 年的房屋租赁
指导租金价格,经检索公开资料显示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地区的在租可比房屋并
经调研,发行人于 2019 年签约租赁的厂房、宿舍每月租金价格基本处于目前当
地在租可比房屋的均价范围。因此,发行人上述房产的租金价格公允。

     同时,上述租赁房产的出租方均出具确认函:“本公司/本人与雷赛智能之间
租赁房屋的租金系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租金标准与本公司/本人同区域同类型其
他租赁房屋的租金价格大体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相关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付款凭证、租
赁房产的出租方出具的承诺函,查阅了深圳市南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布
的《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深圳市南山区房屋租金指导租金的公告》,检索了公开
资料显示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地区的在租可比房屋并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向相关
知情人进行了核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上述相关瑕疵房产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协
议稳定性和持续性良好,瑕疵房产的租金公允,租赁到期无法续租的风险较小,
且租赁违约的风险较小。

     (三)按照《处理决定》,违法建筑应如何处理,“临时使用”是否有期限限
制,百旺信工业园是否办理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
《处理决定》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冲突,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




                                              1-4-34
    1. 按照《处理决定》,违法建筑应如何处理,“临时使用”是否有期限限制,
百旺信工业园是否办理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

    (1)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
建筑的处理决定》(2009 年 6 月 2 日实施,2019 年修正,简称《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尚未按照本决定和相关规定处理前,可以允
许有条件临时使用。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需要临时使用的,应当向有
关部门申请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经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检验合格并符合地
质安全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
的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可以被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

    (2)根据《处理决定》并核查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建筑的临时使用并
未有期限限制。

    (3)百旺信工业园办理了“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百旺信工业园 D 区(即第 22 栋厂房所在区域)工程的《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 2006 年 12 月 26 日,竣工验收结论为“本工程评
估意见:合格”;根据深圳市南山区百旺信工业园 A 区一区(即 A 区 1 区 2 号厂
房所在区域)工程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 2007 年 9 月 16 日,竣
工验收结论为“本验收小组评估意见: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2007 年 1 月 12 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向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深公消验[2006]BB0549 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经消防验收,
认定百旺信工业区第 22 栋厂房工程满足防火设计要求,在消防安全方面具备二
次装修条件。2008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山大队出具了深公消
BE(建验)字[2008]第 0862 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确认南山区西
丽百旺信工业区 A 区 1 区 2 号厂房三、四、五楼已办理过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
验收手续,并取得复验收合格意见。

    2018 年 8 月,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街道阳光社区工作站和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历史遗留违法建
筑普查证明》: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百旺信工业园五区 22 栋的建筑物,
历史遗留建筑编号为 308110012033B,竣工时间 2006 年 12 月 26 日,于 2009 年


                                   1-4-35
12 月 1 日申报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记录。2019
年 11 月,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
社区工作站和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证明》: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百旺信工业园 A 区 1 区 2 号的建筑物,
历史遗留建筑编号为 308110012049B,竣工时间 2006 年 12 月 31 日,于 2009 年
11 月 18 日申报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记录。

     2. 《处理决定》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冲突,其效力是否存在瑕
疵

     (1)《处理决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通过,并于 2019 年 9 月 5 日修正,属于地方性法规。

     (2)经核查,国家现行有效与违法建筑处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
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
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
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
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
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
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
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
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
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修正)》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


                                   1-4-36
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
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
拆除。”

    上述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
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形,赋予行政机
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方式进行规范的行政权力。

    《处理决定》针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不同情况和违法程度,结
合深圳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规定分别采用
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与相关国家法
律法规不存在冲突。

    本所律师查阅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
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修正)》等)、《深圳市农村
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记录,取得了百旺信工业园临时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文件、相关《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消
防验收的意见书》,以及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深圳市南山区
西丽街道阳光社区工作站和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历史遗留违
法建筑普查证明》,并向相关知情人进行核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按照《处理决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可
以被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对于违法建筑的临时使用并未有期限限制,发行人承
租的百旺信工业区生产经营房产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均已办理工程质量、消
防安全检验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房屋租赁的相关手续”,符合被允许临
时使用的条件;《处理决定》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冲突,其效力不存在
瑕疵。

    (四)相关房产近期不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是否已得到有关主管规划部门


                                 1-4-37
的确认

    1、发行人的租赁厂房不属于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的《南
山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中城市更新单元范围

    2016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文本图集),指导深圳全市
的城市更新工作。为落实《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意见精神,深圳市南
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发布了《南山区城市更新“十三
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具体规划如下图:




                                  1-4-38
    经核查,发行人租赁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 22 栋
1-5 层厂房、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百旺信工业区 A 区 1 区 2 号厂房第四层厂房已



                                  1-4-39
经《南山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确认,不属于划定的城市更
新范围。

    2、发行人的租赁厂房不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取得了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
和土地整备局的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具未列入城市更新计划证明的回复》,确认发行人租赁的深
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 22 栋 1-5 层厂房物业、A 区 1 区 2
号厂房第四层物业截至目前未列入城市更新计划。

    本所律师取得了深圳市百旺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租赁厂房不纳入城市更新单元的承诺,亦取得了深圳
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针对发行人租赁厂房出具的说明文件,查阅了《南山区城市
更新“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方案》并将发行人租赁厂房所在地与该《调整方案》
规划情况进行了比对,同时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相关瑕疵厂房近期不会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并且
已得到有关主管规划部门的确认。

    (五)对于相关瑕疵租赁房产,发行人是否已经有明确的救济措施或计划,
如无法持续租赁该部分物业或租金上涨,量化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对于相关瑕疵租赁房产,发行人是否已经有明确的救济措施或计划

    经调查,发行人周边替代性房产较多且发行人搬迁难度小。根据市场公开信
息,发行人上述租赁房产周边区域同类房屋资源丰富,现有租赁房产资源具有可
替代性,即使未来因政策变化导致发行人不再续租百旺信工业区厂房、宿舍及塘
朗工业区宿舍,发行人亦可较快找到其他可替代性房产并组织实施搬迁。同时,
发行人属于轻资产的运营模式,生产和办公设备搬迁难度较小,发行人亦针对可
能出现的瑕疵房产无法租赁风险制定了详实的搬迁预案,假如存在搬迁风险,搬
迁工作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连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如无法持续租赁该部分物业或租金上涨,量化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
影响



                                  1-4-40
    (1)无法持续租赁该部分物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搬迁预案,发行人因无法持续租赁其主要生产经营和办公
场地的搬迁费用预计如下:

                                              金额
  项目                     内容                                    依据
                                           (万元)
办公场所装                                          按租赁面积 12,000 平方米,每平方米
                  办公场所装修与改造         366.00
  修、改造                                          装修单价为 305 元进行费用测算
设备搬迁、                                          根据现有设备物料数量,预计装车 12
                设备的搬迁、调试与安装        20.00
安装与调试                                          0车
          同区域搬迁不会产生员工班车费
                                                      新厂计划目的地为百旺信工业园区的
 班车费用 用,异区搬迁产生的员工班车费            -
                                                      周边片区,不产生班车费用
                      用
             其他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如寻址、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搬迁费用进行费
   其他                                     2.00
             商务洽谈、证照办理、交通费等             用测算
                    合计
                                            388.00                   --

    公司生产经营用资产主要包括:①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控制板自动化烧录测
试平台、影像仪、自动光学检查机、雕刻机、测试仪等;②办公设备,主要包括
电脑、打印机等;③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数控系统、步进测试系统、定子内绕机
等;④运输工具为车辆;⑤其他设备主要为办公用家具等。上述生产经营用资产
不存在建设期较长的工程或无法拆除的设备,经估算,公司估计搬迁费用不超过
388.00 万元,占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5%、
7.42%,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金上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主要的经营性租赁瑕疵房产年租金合计
为 425.28 万元,假设租赁房屋租金均上涨 10%,则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42.53 万元,
分别占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的 0.46%、0.81%。根据上述测
算,租金上涨对于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瑕疵租赁房产进行兜底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
前的房屋租赁事项存在瑕疵而造成需要变更办公及生产场所或遭受生产经营停



                                         1-4-41
滞等产生的损失,本人予以全额补偿,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经济利益损失。
本人承担的上述经济补偿义务,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本所律师调查了百旺信工业区及塘朗工业区附近同类型可租赁房屋资源情
况等公开市场信息,取得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瑕疵租赁房产进行兜底承诺、发
行人针对可能出现的瑕疵房产无法租赁风险制定的搬迁预案,将拆迁涉及费用与
发行人当期利润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对于相关瑕疵租赁房产,发行人已经制定了较为
明确的救济措施计划,发行人上述租赁房产周边区域同类房屋资源丰富,未来因
政策变化导致发行人不再租赁上述瑕疵房产,发行人亦可较快找到其他可替代性
房产并组织实施搬迁;如发生无法持续租赁该部分物业或租金上涨的情形,搬迁
费用和租金上涨产生的额外费用对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于未决诉讼。发行人存在数起未决诉讼纠纷。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
(1)相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2)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
和仲裁等或有事项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是否存在其他与知识产权或
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
核查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相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1、相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

序                    原告                                    争议金额   案件最新进
         诉由                           被告方
号                      方                                    (万元)       展
                             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
                             司
     被告不当使用                                                        被告于 2019
                             广州市三控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雷赛”                                                      年 10 月 6 日
                             深圳市鑫德诚绣花设备贸易行
     商号,并冒用发   发行                                               对一审判决
1                            陈金鑫                            510.00
     行 人 商 标        人                                               进行上诉,目
                             (后撤回对深圳市鑫德诚绣花设
                                                                         前尚在审理
                             备贸易行、陈金鑫的起诉,被告变
                                                                         阶段
                             更为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术有
                             限公司、广州市三控科技有限公


                                        1-4-42
                            司)
                                                                    原告于 2019
                            北京华科众合科技有限公司                年 10 月 28 日
    “产品生命周期
                     刘启   深圳普菲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对一审判决
2   管理系统”模块                                         30.00
                       卫   司                                      进行上诉,目
    的实施费用
                            发行人                                  前尚在审理
                                                                    阶段
    原告对于与沈
    阳北狄诺机电     于国   沈阳北狄诺机电有限公司                  目前尚在审
3                                                          500.00
    有限公司买卖       利   发行人                                  理阶段
    合同纠纷

    2、相关诉讼案件对发行人的影响情况

    上述三起诉讼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性影响不大,并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情况

    ①发行人涉及的商标诉讼案中,涉案商标并非发行人核心注册商标,该诉讼
本身对于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同时,鉴于有权机关已经确认涉案商
标权属于发行人,发行人胜诉可能性较大,经测算,可能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入在
“0—510”万元之间。

    ②发行人涉及的 SAP 技术诉讼中,SAP-PLM 系统系外部购买的企业内部管
理软件模块,不是发行人核心技术,且发行人已经就 SAP 系统设施服务落地向
总包方支付大部分费用,尚有小部分余款还未支付。故如发行人败诉,发行人即
便承担 30 万元给付义务,亦有权追偿,不存在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出义务。

    ③上述发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不涉及发行人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同时,发
行人与原告不存在任何买卖合同关系,发行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另外,原告
于国利向被告沈阳北狄诺购买的案涉产品发生于 2013 年,于 2019 年 5 月才针对
此事项提起诉讼,已远超过诉讼时效,发行人胜诉可能性较大。经测算,本案可
能导致的发行人赔偿损失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上述诉讼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性影响的量化分析

    第 3819866 号商标诉讼、SAP 技术诉讼及买卖合同纠纷可能出现胜诉或败诉
的情形,不同情形对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1-4-43
                 诉讼事项/报告期                       2019 年半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利润总额(万元)                                 5,230.54               9,342.49
                         涉及金额(万元)                                                +510.001
                 胜诉
1、第 3819866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9.75%                  5.46%
 号商标诉讼              涉及金额(万元)                                    -
                 败诉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                      -
                         涉及金额(万元)                                    -
                 胜诉
2、SAP 技术诉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                      -
     讼                  涉及金额(万元)                                                  -30.00
                 败诉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0.57%                 -0.32%
                         涉及金额(万元)                                    -
                 胜诉
3、与于国利的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                      -
买卖合同纠纷             涉及金额(万元)                                                 -500.00
                 败诉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9.56%                 -5.35%
注 1:一审判决广州市雷赛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三控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雷赛智能经济
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100 万元。

     如上表所示,假设上述三起诉讼全部败诉,发行人最多损失 530 万元,占
2018 年、2019 年 1-6 月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7%、-10.13%。根据上述数据
测算,三起诉讼涉及的金额均较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本所律师取得了上述诉讼的起诉状、判决书、上诉请求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
相关合作协议等证据材料;查阅了涉案商标的相关证书、涉案技术的介绍文件;
查阅了发行人经营数据;针对诉讼所涉及的商标、技术对发行人相关知情人员进
行了核实,了解了注册商标是否为发行人核心商标、涉案技术在发行人的应用情
况等信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目前上述三起诉讼均尚在审理阶段。(1)有关
涉及诉讼商标之问题,公司于 2011 年 7 月由“深圳市雷赛科技有限公司”更名
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而第 3819866 号商标中所示列的公司
简称为“雷赛科技”,目前公司已经采用新商标对第 3819866 号进行替代,大部
分涉及旧商标产品已经完成替代,故涉及诉讼的第 3819866 号商标不再作为公司
的核心商标;(2)有关涉及诉讼技术之问题,SAP-PLM 系统为公司的企业内部
管理软件系统,并非发行人研发生产所涉及的技术,亦不应用于发行人的产品,



                                          1-4-44
故涉及诉讼的 SAP-PLM 系统不是发行人核心技术。(3)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之
问题,不涉及发行人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同时,基于上述资料,对上述三起诉讼对发行人的经营性影响进行分析。经
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三起诉讼涉及的金额均较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并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二)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
露,是否存在其他与知识产权或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已在招股
说明书中进行充分披露。除上述商标诉讼案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知识产权的
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发行人在报告期不存在核心技术的相关纠纷或潜在
纠纷。

    本所律师取得了上述诉讼的起诉状、判决书、上诉请求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
相关合作协议等证据材料;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方网站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网站,并向相关知情人员进行了核实。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已在招股说明
书中充分披露,不存在其他与知识产权或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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