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0-2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
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军 __ __ 王荣俊 __ __ 周扬忠 __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