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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赛智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荣俊2021-04-07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荣俊先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0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
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0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
部董事会会议、列席 3 次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材
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信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
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
    (二)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2)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独立董事针对以下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追加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2)关于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累计达 12 天。
通过和公司管理层谈话、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同时,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
司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1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谨慎、认真、
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荣俊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