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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
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和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就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方占用资金情况;不存在与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的各种情形。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子公
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   军                王荣俊                周扬忠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