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22-04-2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
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认真、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
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
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
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
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平先生、施慧敏女士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曹军 王荣俊 周扬忠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