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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

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同意拟使用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5 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600,000.00 元,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承销
费不含税金额合计 49,056,603.78 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1,415,094.34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460,543,396.22 元(含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 14,696,196.22 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 证 券 ” 、 “ 保 荐 机 构 ” ) 已 于 2020 年 4 月 1 日 将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60,543,396.22 元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募集资金汇入的公司具体
银行账户、账号及金额如下: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汇入金额(元)

  1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              654006863                176,716,200.00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848565        148,814,500.00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852255         40,316,500.0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路支行          774473366407              94,696,196.22

                                   合计                                      460,543,396.22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路支行 774473366407 账户中包含发行费用 14,696,196.22 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696,196.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847,200.00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
[2020]518Z0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建
设周期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三、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是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

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七)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

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该等产品的收益率一般

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

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

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

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

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

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0.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

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