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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赛智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
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信息披露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相关信息披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信息披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信息披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等赋
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
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地执行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
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
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
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后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的情况。
公司对内幕信息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期报
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间,公司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无从事内幕交易等情形,维护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 2021 年度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
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监事会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检查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以公司规范管理为目标,继续履行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对外投
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发展而
努力。2022 年度监事会重点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
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
    (二)加强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三)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四)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
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