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文件进
行了审阅,基于认真、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该通知自2022年1月28日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施行之日起废止)、原《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该通知自2022年1月28日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施行之日起废止)
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
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在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的报告》。
独立董事:曹军 王荣俊 周扬忠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