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3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认真、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
4、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军、王荣俊、周扬忠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