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6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3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805,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02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90,850,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0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 4,954,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4 人, 代表公司股份数 15,250,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64%。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0,296,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公 司股份数 4,954,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9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2019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79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85%;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39,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79%;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9,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49,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49,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0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3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4,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9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 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03,7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8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黄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