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1-2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慎分析,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自愿性承诺及新增部
分股东股份减持自愿性承诺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权益,本次变更部分股东股份减持承诺及新增部分股东股份减持
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自愿性承诺及新增部分
股东股份减持自愿性承诺事项,并将《关于变更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自
愿性承诺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于良耀 赵彦彬 潘玉忠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