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4 人,代表股份 140,815,0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34,603,72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2.7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6,211,31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26,068,94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0.212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19,857,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7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6,211,3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92,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5%;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92,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5%;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5、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46,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966%;反对 565,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14%;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00,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10%;反对 565,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3%;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556,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062%;反对 1,255,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918%;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丰、刘梦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