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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在线: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赵小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小彦女士因工作调
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小彦
女士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赵小彦女士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21,4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赵小彦女士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及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同意聘任刘立娟女士为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旭女士、刘立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李旭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旭及证券事务代表刘立娟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李旭                          刘立娟
电      话   010-52343588                  010-52343588
传      真   010-52343566                 010-52343566

电子邮箱     investors@372163.com         investors@372163.com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
联系地址
             院 9 号楼一层               院 9 号楼一层


     李旭女士、刘立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李旭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李旭: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
党员,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李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立娟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刘立娟: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北京达世行北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旃益商贸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4 月起在公司任职,2015 年 11 月加入公司董秘办,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立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