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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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
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
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上述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该授予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中长期激
励与约束机制,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并同意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70 万份股票期权、向 31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9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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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魏爽、郑凌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