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全时
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在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天地在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
况,对天地在线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6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1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33.8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719.28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94.7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0]3347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金额 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一体化营销服务
1 31,252.64 26,252.64 7,982.16 30.41% 2023-7-31
网络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8,062.58 8,062.58 1,212.22 15.04% 2022-7-31
3 房产购置项目 7,000.00 12,000.00 10,400.69 86.67% 2022-7-31
4 补充营运资金 1,779.56 1,779.56 1,794.40 100.83% 2021-2-28
合计 48,094.78 48,094.78 21,389.47 44.47% -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
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
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将“研
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2、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原计划购买位于北京市朝
阳区光华路的房产,用于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
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周期较长,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原计划购买的房产已不在出售状态,公司需寻
找新的房产标的,受新冠疫情和严格防疫要求影响,选址计划受到一定限制,导
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进行实施。目前公司已选定新的房产标的,并已于
2021 年 6 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房屋正在装修期,预计 2021 年 12 月可投入使
用,截至本公告日,“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在逐步实
施。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
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决议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上述
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
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雨 于 洋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