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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在线: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1-075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3.3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
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2)。
    4、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44)。
    5、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
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2、授予数量:83.30 万股
    3、授予人数:31 人
    4、授予价格:16.4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王楠               董事                      2.00           2.00%         0.02%

刘砚君            副总经理                    7.00           7.01%         0.08%

杨海军            副总经理                   10.00          10.01%         0.11%

 贺娜             副总经理                    2.00           2.00%         0.02%
赵小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00           7.01%         0.08%
  王玲玲               副总经理                          7.00             7.01%          0.08%

  郑义弟               副总经理                          7.00             7.01%          0.08%

   李旭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40             8.41%          0.09%

   朱佳                副总经理                          7.00             7.01%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2
                                                        25.90            25.93%          0.29%
                人)
                 预   留                                16.59            16.61%          0.18%

                 合   计                                99.89           100.00%          1.10%
 注:① 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②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
 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7、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所有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各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
 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部分
                           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部分
                           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部分
                           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

 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分别

 对应的系数(X)核算解除限售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

 解除限售批次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净利润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                     20%                   1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2 年                     35%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3 年                     50%                   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