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20-11-11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的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低风险、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
品。在4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祝祥军 范永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