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0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对相关材料的研究和讨论,我们对公
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负
责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
要,定价方式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优彩环保资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
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届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戴礼兴 范永明 祝祥军
2021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