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优彩环保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优彩资源《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优彩资源《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
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
管理规章制度、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等途径,从优彩资源内部控制环
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有效性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
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根据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优彩资源《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优彩资源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优彩资源《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军 陆金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