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5-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优彩环保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优彩资源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6)。
现考虑到新冠疫情对供应链的影响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拟增加与关联方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0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增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已披露 新增预计 截至 2022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金 金额(万 年 5 月 6 日
关联人 定价原则
易类别 内容 额(万 元) 已发生金
元) 额
向关联 新凤鸣集团湖州 以市场公允价格
人采购 中石科技有限公 采购材料 为基础,由双方 800.00 3000 829.12
原材料 司和 协商确定。
浙江新凤鸣化纤
有限公司
注:公司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原因是存在同一独立董
事戴礼兴,公司独立董事戴礼兴已于 2021 年 11 年 15 日换届离任。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雪丰
注册资本:13,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17696762H
成立日期:1999-8-20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临杭经济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
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通用设备修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公司名称: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永银
注册资本:4,580,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05011214XL
成立日期:2012-7-15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锦林路 777 号
经营范围:低碳超仿真纤维、高强度纸管、EPS 泡沫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化纤丝批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乙醛生产,蒸汽的生产和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戴礼兴担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和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系新凤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发行人与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新凤鸣集团湖
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戴
礼兴换届离任,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
好,具有相关支付履约能力,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其
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
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
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
价,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新
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市场变化
及后续经营规划中的有关采购需求进行的合理预测。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
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
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定价政策与供应
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符合市场原则;
且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优彩资源本次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3000 万元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优彩资源本次 2022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唐勇俊 毛祖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