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2022-08-18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优彩环保资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向我们提
交的相关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
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
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相关业务情况说明以及《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目前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实质性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
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荣珍 范永明 祝祥军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