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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万元投资合伙企业份额。

    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项目实施、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

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合伙企业尚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手续。公司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
合伙人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陆金粟”)以及其他有
限合伙人共同发起投资设立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
投资基金的目标规模为人民币3,921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
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1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
《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FT33B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7007

    法定代表人:余锐

    控股股东:成都金粟远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80%股权。

    实际控制人:余锐,持有成都金粟远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8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
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中陆金粟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4175。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2
    1、张   玉,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0*********4286,住所:成都市
天府新区

    2、方   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32010*********2067,住所:成都市
高新区

    3、李慧霞,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0*********9347,住所:四川省
绵阳市游仙区

    4、王   卒,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100*********1578,住所:成都市
锦江区

    5、赵   君,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62*********0024,住所:四川省
绵竹市剑南镇

    6、龚晓锋,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72*********7077,住所:成都市
锦江区

    7、余   锐,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35042*********7014,住所:成都市
青羊区

    8、张   强,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2*********0012,住所:成都市
双流区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合伙企业及其他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
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4、基金规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921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


                                     3
为货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万元)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51.01%
               张玉                 有限合伙人      500        12.75%
               方芳                 有限合伙人      400        10.20%
               李慧霞               有限合伙人      200        5.10%
               王卒                 有限合伙人      200        5.10%
               赵君                 有限合伙人      100        2.55%
               龚晓锋               有限合伙人      200        5.10%
               余锐                 有限合伙人      180        4.59%
               张强                 有限合伙人      120        3.06%
   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1        0.53%
               合计                                3,921      100.00%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出资。各合伙人应保证其
缴付至合伙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6、存续时间: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为5年,自投资基金成立之日起算,且不得
超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如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需超过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
则普通合伙人在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变更投资基金的存续
期。存续期内,自投资基金成立日之日起算至3年为投资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
后不得再进行股权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7、投资范围:投资基金可投资于成都飞亚航空设备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非
上市股权以及公开发行的国债、银行存款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
市股权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

    8、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管理人:中陆金粟(珠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投资决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策

    12、 管理费:在基金成立后的前3年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
管理费,管理费率为每个运作年度2%,以计提日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
础,后2年不再收取管理费。

                                     4
       13、业绩报酬:管理人按单个有限合伙人超过年化收益8%(单利)以上部分
的20%计提业绩报酬。

       14、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将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
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并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
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5、退出方式:

       【选项一】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后出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选项二】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资产或被投资企
业研发项目的经济权益实现退出;

       【选项三】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
配。

       五、其他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合伙企业,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围绕“民爆、出口、爆破、军工”四大板块,实施四轮驱动
战略,在军工领域的一次重要布局。实施本次投资,既是贯彻以民爆业务板块为
基础、坚定向军工领域拓展的战略方向;又是在公司民爆板块稳定发展的同时,
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长期将有助于
加快公司军工领域发展步伐,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七、对外投资风险

       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对合
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后的投资项目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


                                     5
资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陆金粟乐航一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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