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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2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壶化股份(股票代码:003002)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捷                 联系电话:028-8331878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英阳               联系电话:028-833187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
                              保荐期内,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工作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内容如下:
露文件                        1、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检查等。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无。
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
                              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
                              保荐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文件,对公司规章制度执
章制度
                              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规章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自公司上市且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来,每月查看由银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 行寄送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对账单;2020 年本保荐机构对壶化
数                            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1 次现场检查,并于现场
                              检查时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
                              是。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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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
                             是。
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
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
                             无。
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
                             无。
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
                             无。
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
                             是。
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持续督导工作介绍;
                             (2)董监高及三会运作简介;
                             (3)信息披露规范介绍;
(3)培训的主要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
                             无。
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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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无。                                  无。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无。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是         -
三、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
                                                                      是              -
承诺的约束措施
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承诺                                      是              -
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土地、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的相关承诺              是              -
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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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   捷                             赵英阳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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