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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壶化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
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
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5,640.1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1.2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91.0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9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356.99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 13.87%。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披露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利
润 80,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自本议
案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