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36202287100604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报告名称:
31 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报告文号: XYZH/2022BJAG10370
被审(验)单位名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5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19 日
杨锡光(510100410704),
签字人员:
邓强(110101360100)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 8, Chaoyangm en Bei daj 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2BJAG1037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化公司)董事会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壶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壶化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